東莞各鎮街2020年秋季公辦學校
招生方案陸續發布
今天小編給大家帶來
南城街道、莞城街道和黃江鎮的招生方案
家長朋友請對號入座啦
南城街道
一、招生對象
(一)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年滿6周歲(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二)初中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有正常全國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三)小學非起始年級轉學學生,必須要在滿6周歲入學(統計至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礎上,符合相應的入學年齡;初中非起始年級轉學,必須要與原就讀年級相銜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之間轉學均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二、招生辦法
(一)公辦中小學
1. 招生類別: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符合市級或以上優待政策適齡兒童少年,符合鎮級優待政策適齡兒童少年(含樓盤協議生、企業人才子女等),積分制入學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2. 招生分配辦法
(1)小學分配按照街道學區劃分暫行規定安排學校,如學區內公辦學位不足的,由教育部門統籌調劑到轄區內有學位的公辦學校。
(2)初中分配按照個人志願報讀東莞中學南城學校或南城陽光實驗中學,當學校報名人數超學校計劃人數時,由教育部門統籌到有學位剩餘的公辦初中。
(3)積分入學群體根據分配到學校的學位指標數,按照分數高低結合個人志願統籌安排學校。
(4)企業人才子女根據分配到學校的學位指標數,按照個人志願與統籌調配相結合安排學校。
(5)集體戶戶籍生根據分配到學校的學位指標數,以入戶先後順序與個人志願相結合、並服從統籌的方式安排學校。
(6)政策優待群體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讀學校,其中樓盤協議生按協議執行。
(7)非起始年級戶籍學生需轉學回戶籍地公辦學校就讀的,按照各公辦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讀學校;不接受轄區公辦學校在讀學生在轄區公辦學校間的轉學申請。
(8)逾期未報名或逾期未註冊的戶籍學生,戶籍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後遷入東莞的戶籍學生,已到民辦學校註冊因特殊情況需要回戶籍地公辦學校就讀的戶籍學生,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學校,統籌學校不一定是原學區劃分規定的公辦學校。
(二)民辦中小學
1. 招生類別: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和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1)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直接申報民辦學校;
(2)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申請民辦學校時,須選擇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作為「家長方」申請入學,其中:
家長方是東莞市戶籍的,可直接申報民辦學校;
家長方是中國境內非東莞市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或在本市辦理有效的居住登記;
家長方是港澳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
家長方是台灣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台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
家長方是外國國籍的,須持有效護照、簽證或居留許可等證件。
2. 招生計劃和範圍: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辦學規模規定確定當年招生計劃。其中,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以及多層次民辦學校應優先招收自願直升本校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教育集團結合辦學實際,確定直升範圍和要求),剩餘的招生計劃公開報名。
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多層次民辦學校及有關民辦教育集團須在全市網上報名開始前做好以上直升入學學生的申請統計以及對外招生計劃,將直升入學的學生人數、名單及對外招生計劃報南城教育管理中心核准後,再公布對外招生計劃。市屬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審核。
3. 招生分配辦法
(1)總原則: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必須落實「免試入學」規定。嚴禁學校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機構合作提前選拔和特殊培養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夏(冬)令營、研學活動、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面試、面談、測評、人機對話、簡歷材料等方式為依據「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全部實行電腦派位錄取。
(2)直升入學: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多層次民辦學校及有關民辦教育集團須先對符合直升條件並自願直升的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意願收集和統計;如自願報讀的人數少於或等於招生學校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招生計劃數的,應予以全部錄取,錄取後剩餘學位面向社會公開報名招生;如自願報讀的人數多於招生學校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招生計劃數的,應通過電腦派位方式確定錄取結果,不再面向社會招生。
以上自願報讀並被直接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由民辦學校登記統計好名單後交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南城教育管理中心核對學生學籍及有關信息後,將符合條件的學生數據錄入招生平台;該部分學生不能再參與其他民辦學校的報名和錄取,但可申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志願類別學位。網上報名開始後,招生平台不再錄入直升入學學生名單。
(3)對外招生:民辦學校在完成本校或本教育集團直升入學學生等類別學生的錄取工作後,剩餘學位對外招生。其中,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對外招生計劃數的,應全部予以錄取;報名人數多於對外招生計劃數的,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錄取結果。
(4)電腦派位工作由南城教育管理中心組織實施。
(5)非起始年級插班生:民辦學校應在辦學規模規定範圍內,按照學籍管理相關規定,以及招生備案意見招收非起始年級插班生。
三、招生程序
根據《關於做好東莞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東教基函〔2020〕2號)有關要求,結合南城實際,按照如下程序推進招生工作: 1(民辦學校)直升意願徵集錄入——2(公民辦學校)網上報名——3(公辦學校)統一時段提交資料——4資料審核——5(民辦學校)電腦派位——6(民辦學校)預錄取確認——7(公辦學校)公布學位分配——8註冊繳費——9(公民辦學校)招生補錄——10數據整理——11建立學籍。
(一)直升意願徵集錄入
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多層次民辦學校及有關民辦教育集團內自願報讀並被直接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由民辦學校登記統計好名單後交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南城教育管理中心核對學生學籍及有關信息後,將符合條件的學生數據錄入招生平台。
(二)網上報名
1. 報名方式:所有本市戶籍和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學位,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積分制入學學位,均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以下網站、APP或微信公眾號登錄「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統一招生平台」(簡稱「招生平台」)進行入學報名。
(電腦版)網址:廣東政務服務網東莞專區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手機版):關注「東莞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微信號dg-jyj),「東莞慧教育」微信公眾號(微信號DGSJYJHJY)或「莞家政務」微信公眾號,點擊「招生入學」欄目。
2. 報名時間
非戶籍學生(含積分入學申請):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戶籍學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3. 信息填寫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即學生)家長須在報名時間內登錄「招生平台」,填寫「學生基本信息」和「監護人基本信息」,上傳規定的證件照片。申請積分制入學的申請人家長按積分方案要求登錄招生平台填寫信息。
4. 志願填報
申請人家長可根據申請人的戶籍類型自選申報符合條件的志願類別,如申請人同時符合多個志願類別條件,可同時申報。
戶籍學生:可自選申報「戶籍地公辦學校」「優待政策學位」「東莞外國語學校」或「民辦學校」等志願類別中一項或多項學位;
非戶籍學生:可自選申報「積分制入學」「優待政策學位」或「民辦學校」等志願類別中一項或多項學位。
5. 填報要求
(1)申請人家長須如實、準確、完整填寫信息、填報志願和上傳證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寫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造成學位分配不成功,後果由申請人家長自負。
(2)不同戶籍類型的申請人報名時間不同,申請人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整填報信息和志願等並提交,逾期系統自動關閉。報名期間內,信息和志願等內容可多次修改;報名時間結束後,除審核人員提出要求外,申請人填寫的信息和志願等內容不能修改。
(3)申請人家長在填報民辦學校志願前,須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辦學特色、收費標準、走讀住宿安排、校車接送等情況,再合理填報志願。積分制入學的申請人須結合積分申請地合理選擇民辦學校填報。
(三)統一時段提交資料
申請入讀公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 在完成網上報名後必須要到現場提交入讀資料,提交資料時間是5月25日至6月8日(工作日時間),各社區、各相關樓盤、各窗口同步接受入讀公辦學校人群的入讀資料,各窗口部門登記結束後於6月12日將相關登記資料匯總報南城教育管理中心。
(四)資料審核
網上報名和提交資料時間結束後,相關部門於6月15日至6月30日對申請人的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招生平台上會顯示「審核通過」;審核不通過的,招生平台會顯示「審核不通過」,不能進行後續學位分配和錄取。
(五)民辦學校電腦派位
招生平台根據申請人志願填報情況,確定每所民辦學校的報名人數,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全部予以錄取;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由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在2020年7月11日統一組織電腦派位。在派位前由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向社會公布需要進行電腦派位錄取的民辦學校以及參加派位的人數。電腦派位結束後,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將數據導入招生平台供家長查詢。
(六)民辦學校預錄取確認
申請人家長登錄招生平台,查看個人民辦學校預錄取結果;有預錄取結果的申請人,其家長須於2020年7月12日9:00-14日17:00登錄招生平台選擇需要入讀的民辦學校,進行「民辦學校預錄取確認」。每個申請人只能選擇1所有預錄取結果的民辦學校進行確認。有預錄取結果但逾期不確認的申請人,由招生平台按申請人預錄取學校的志願順序進行預錄取確認。民辦學校根據確認人數,做好註冊繳費準備。
(七)公辦學校公布學位分配結果
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在2020年7月16日前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戶籍學生、符合優待政策學生以及積分制入學學生等學位安排情況。
(八)註冊繳費
1. 申請人註冊繳費。申請人家長根據招生平台上公辦和民辦學校預錄取結果,於2020年7月17日-19日選擇其中1所有預錄取結果的學校註冊繳費(考慮到7月20日中考,建議民辦學校儘量採用銀行繳費的方式確定註冊)。逾期未註冊繳費的申請人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2. 學校註冊確認。申請人註冊繳費後,相應學校須於2020年7月20日17:30前登錄招生平台統一為已註冊的學生進行「註冊確認」。招生平台實行查重管理,已被學校「註冊確認」的申請人,不能再到其他民辦學校註冊或補錄。嚴禁民辦學校為未註冊繳費的申請人提前「註冊確認」。
3. 註冊繳費要求:民辦學校須按全市招生日程安排確定註冊繳費時間,不得提前要求申請人註冊繳費,不得拒絕接收在招生平台上確認本校錄取且在規定時間內註冊繳費的學生。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核定的項目和標準進行收費,收費內容應在招生報名開始前不少於30天向社會公示,並在招生簡章註明。民辦學校的學費和住宿費要按市發展和改革局核定的標準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應按提前公示的標準收取。不得在公示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之外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不得在通知的註冊繳費時間前向學生收費。
(九)招生補錄
1. 公辦學校補錄:逾期未報名或逾期未註冊的戶籍學生,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後遷入東莞的戶籍學生,已到民辦學校註冊因特殊情況需要回戶籍地公辦學校就讀的戶籍學生,在8月20日到南城教育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教育部門審核資料後,統一在招生平台上補錄,結合學位實際統籌安排入讀學校,統籌學位不一定是原學區劃分規定的公辦學校學位。
2. 民辦學校一輪補錄:註冊繳費後,如民辦學校仍有剩餘學位,可開展補錄工作。學位已滿的民辦學校不再進行補錄。
(1)補錄對象。主要適用於「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學生」或「逾期不註冊的學生」。已註冊確認的學生不能進行民辦學校補錄。
(2)補錄計劃。民辦學校須在2020年7月22日公布補錄人數和補錄方案。
(3)報名方式。符合補錄對象的申請人家長須在2020年7月23日9:00-24日17:30登錄招生平台,根據民辦學校補錄計劃,填報補錄志願,每個申請人補錄志願學校數不超過2個。
(4)補錄辦法。如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補錄計劃數的,全部予以錄取;如報名人數多於補錄計劃數的,原則上通過電腦派位方式錄取,也可結合報名實際確定。民辦學校於2020年7月27日12:00前公布補錄結果。
(5)註冊繳費。申請人須按補錄學校的註冊繳費時間要求註冊繳費。民辦學校補錄註冊繳費時間不得早於2020年7月27日12:00。註冊繳費後,相應民辦學校在招生平台上進行「註冊確認」。招生平台實行註冊查重管理,學校進行「註冊確認」後,申請人不得再到其他民辦學校進行註冊或補錄。民辦學校不得提前要求申請人註冊繳費,不得拒絕有補錄結果且在規定時間內註冊繳費的學生。
3. 民辦學位二輪補錄:民辦學校一輪補錄後仍有剩餘學位的,可在招生平台上公布補錄通知,仍無錄取結果的申請人,可自行聯繫民辦學校,民辦學校接收後於2020年8月28日前將有關錄取數據上傳招生平台。
(十)數據整理
招生工作結束後,南城教育管理中心以及民辦學校做好有關數據材料整理上傳;市教育局和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對學生報名數據以及錄取數據進行隨機抽查。
(十一)學籍建立
開學後,招生平台錄取數據與全國中小學學籍平台數據對接,為新生建立學籍信息。凡未在招生平台報名並被錄取的學生無法建立學籍。因私下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招生等行為造成學生學籍無法正常辦理的,其責任和後果由民辦學校、申請人家長自負。
四、南城招生諮詢方式:
電話:
公辦招生0769-22990206
民辦招生0769-22417015
積分入學0769-23198910
南城教育網:http://ncjy.jyjx.dgjy.net/
五、附件
點擊 閱讀原文即可下載以下附件(提取碼:5grc)
1. 南城街道2020年公辦中小學招生通知(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
2. 南城街道入讀公辦小學學區劃分暫行規定
3. 南城街道2020年集體戶戶籍生入讀公辦小學一年級學位分配辦法
4. 南城街道2020年非戶籍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工作方案
5. 南城街道2020年企業人才子女入讀公辦學校暫行辦法
6. 南城街道2020年學位預警公告
7. 南城街道2020年民辦中小學招生通知
8. 南城街道2020年非起始年級戶籍插班生入學辦法
9. 南城街道2020年招生網上報名工作指引
10. 南城街道2020年秋季中心幼兒園招生通知
莞城街道
一、報名方式
實行網上報名。所有莞城戶籍和非莞城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非戶籍適齡兒童申請積分入學學位,均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以下網站、APP或微信公眾號登陸「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統一招生平台」(簡稱「招生平台」)進行入學報名。
電腦版網址:廣東政務服務網東莞專區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手機版:莞家政務APP,莞家政務微信公眾號,東莞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二、一年級招生程序
(一)報名對象類別
在報名日(含當日)前戶籍屬莞城轄區、年滿六周歲(即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學、有學習能力的適齡兒童;
屬因拆遷造成人戶分離的莞城戶籍適齡兒童;
父母一方持有《東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證》,並在莞城工作的非東莞市戶籍適齡兒童;
父母一方屬台灣籍且在莞城工作,屬莞城安排解決的台灣籍適齡兒童;
父母一方戶籍掛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並在莞城工作的非東莞市戶籍適齡兒童(含兒童本人戶籍也掛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
按《東莞市高端人才和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錄取的企業人才子女;
按《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積分制錄取的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
隨父或母購買商品房居住在莞城轄區內已完善辦學規劃樓盤的適齡入學兒童;
已在莞城招生辦申請過延緩入學的莞城戶籍兒童。
(二)報名時間
類: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類: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三)報名材料
在報名日(含當日)前戶籍屬莞城轄區、年滿六周歲(即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學、有學習能力的適齡兒童
1.戶口簿原件(有戶號和地址的一頁、父或母或合法監護人的一頁及兒童本人的一頁);
2.兒童出生證原件;
3.防疫部門出具的兒童預防接種證明原件;
4.兒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張;
5.屬集體戶的還需提供戶口簿戶主頁(即有戶號和地址一頁)複印件並加蓋單位或社區公章確認。
備註:電子文檔
屬因拆遷造成人戶分離的莞城戶籍適齡兒童
1.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有戶號和地址的一頁、父或母或合法監護人的一頁及兒童本人的一頁);
2.兒童出生證原件及複印件;
3.防疫部門出具的兒童預防接種證明原件;
4.兒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張;
5.由莞城街道拆遷辦出具的拆遷證明原件。
備註:紙質材料
父母一方持有《東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證》並在莞城工作的非東莞市戶籍適齡入學兒童
1.兒童戶口簿正本及其複印件(用A4紙複印有戶號和地址的一頁、父或母或合法監護人的一頁及兒童本人的一頁);
2.兒童出生證原件及複印件;
3.防疫部門出具的兒童預防接種證明原件;
4.兒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張;
5.《東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證》原件及複印件;
6.持證人的單位工作證明(列明單位名稱、地址、任職時間及職務)原件。
備註:紙質材料
父母一方屬台灣籍且在莞城工作,屬莞城安排解決的台灣籍適齡入學兒童
1.兒童與監護人戶籍謄本正本及其複印件、台灣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大陸公安機關簽發的《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其複印件;
3.監護人簽署的《東莞市台灣學生入學申請書》原件、《台灣學生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表》原件;
4.台灣籍監護人在我市就業或投資的相關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就業證明為下列證明之一:勞動合同、社保繳費清單、納稅清單、工資單,投資證明為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加蓋公司公章的複印件;
5. 兒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張。
備註:紙質材料
父母一方戶籍掛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並在莞城工作的非東莞市戶籍適齡入學兒童(含適齡入學兒童本人戶籍也掛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的)
1.兒童戶口簿正本及其複印件(用A4紙複印有戶號和地址的一頁、父或母或合法監護人的一頁及兒童本人的一頁);
2.兒童出生證原件及複印件;
3.防疫部門出具的兒童預防接種證明原件;
4.兒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張;
5.經市人才服務中心審核的工作單位證明(列明單位名稱、地址、任職時間及職務);
6.書面入學申請(A4紙)。
備註:紙質材料
按《東莞市高端人才和企業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錄取的企業人才子女
按照市有關文件精神、街道統一規定執行,由街道企業主管部門通知。
按《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積分制錄取的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
按照《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文件精神執行。電子文檔,按系統要求上傳
隨父或母購買商品房居住在莞城轄區內已完善辦學規劃樓盤的適齡入學兒童
1.兒童戶口簿正本及其複印件(用A4紙複印有戶號和地址的一頁、父或母的一頁及兒童本人的一頁)
2.兒童出生證原件及複印件,如無出生證需提供業主與適齡兒童親子關係證明;
3.防疫部門出具的兒童預防接種證明原件;
4.兒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張;
5.購房發票和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的原件及複印件;
6.承諾書。
備註:紙質材料
已在莞城招生辦申請過延緩入學的莞城戶籍兒童
1.戶口簿原件(有戶號和地址的一頁、父或母或合法監護人的一頁及兒童本人的一頁);
2.兒童出生證原件;
3.防疫部門出具的兒童預防接種證明原件;
4.兒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張;
5.屬集體戶的還需提供戶口簿戶主頁(即有戶號和地址一頁)複印件並加蓋單位或社區公章確認。
備註:紙質材料
(四)資料審核
莞城招生辦將通過線上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對申請人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審核。
(五)錄取辦法
類:由莞城招生辦以戶籍為依據,按照「相對就近,學區對口入學」的原則,安排入讀莞城各學校。當戶籍所屬學區學校的學位不足時,則該學校與附近有學位剩餘的學校實施「多校劃片」,通過電腦隨機派位的辦法,將該學校超出部分的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到轄區內其他學校。電腦隨機派位實施方案擇日另行在「東莞·莞城」網站學在莞城專欄、「文化莞城」微信公眾號、「莞學堂」微信公眾號公布。
類:由莞城招生辦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讀莞城各學校。
(六)公布學位分配結果
2020年7月16日前(含7月16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戶籍學生、符合優待政策學生以及積分制入學學生等學位安排情況。
(七)註冊
(1)線上註冊
7月18日,申請人家長根據招生平台上學校預錄取結果,選擇其中1所有預錄取結果的學校註冊。逾期未註冊的申請人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2)線下註冊
類:由家長攜帶報名表、招生系統上傳報名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小孩本人於7月18日(星期六)到錄取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並辦理入學。
類:由家長攜帶報名表和小孩本人於7月18日(星期六)到錄取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並辦理入學。
類:由家長攜帶報名表、適齡兒童的戶口簿原件、出生證原件、購房發票原件、購房合同或房產證正本原件及小孩本人於7月18日(星期六)到錄取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並辦理入學。
(3)申請人註冊後,相應學校於2020年7月20日17:30前為已註冊的學生進行「註冊確認」。已被學校「註冊確認」的申請人,不能再到其他學校註冊或補錄。
三、2020秋季莞城非起始年級轉學插班報名
(一)報名方式:線下報名
(二)報名對象
申請轉學插班的莞城戶籍兒童,年齡須符合申請年級對應的年齡段。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轉學插班申請每學年受理一次,2020年受理時間為7月20日-7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點:戶籍所在學區學校
(四)報名材料
1.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用A4紙複印有戶號和地址的一頁、父或母或合法監護人的一頁及兒童本人的一頁);
2.兒童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原就讀學校列印並加蓋公章的《學籍基本信息》表。
(五)學位安排辦法
由於東莞市入戶政策調整,近年我街道小學非起始年級適齡入學人口大量增加,導致轄區現有小學非起始年級招生規模超過上限。為保障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由政府全額購買周邊鎮街民辦學位,統籌解決。
四、其他事項說明
1.入學申請人對所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如查出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2.莞城街道目前只有一所民辦學校,即東莞市莞城英文實驗學校。政府已全額購買該校全部民辦學位用於解決我街道戶籍生入學。因此,今年已沒有多餘學位用於招收其他民辦學生。
3.戶籍適齡兒童的報名時間截至6月5日17:00,超過此時間入戶或未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名手續的莞城戶籍適齡兒童,可由家長攜入學兒童及報名材料於8月24日-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莞城招生辦統一辦理補登記手續,由莞城招生辦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非莞城戶籍適齡兒童未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名手續的,不予受理。
4.屬莞城戶籍的聾啞或智障兒童,請到東莞啟智學校報名。
5.莞城招生辦受理點:東莞市莞城少年宮(萬壽路82號),諮詢電話:22102696。
招生辦法及具體學區劃分參見各小學門口張貼的簡章,或登陸「東莞·莞城」網站http://dg.gov.cn/guancheng/學在莞城專欄查閱,或搜索並關注「文化莞城」微信公眾號、「莞學堂」微信公眾號進行查閱。
黃江鎮
一、招生對象
1.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年滿6周歲(即2014年8月31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2.初中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有正常全國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類別
(一)公辦學校
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符合市級或以上優待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符合本鎮優待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以及積分制入讀公辦學校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二)民辦學校
1.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直接申報民辦學校;
2.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申請民辦學校時,須選擇其父或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作為「家長方」申請入學,其中:
家長方是東莞市戶籍的,可直接申報民辦學校;
家長方是中國境內非東莞市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或在本市辦理有效的居住登記;
家長方是港澳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
家長方是台灣戶籍的,須持本市有效《台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
家長方是外國國籍的,須持有效護照、簽證或居留許可等證件。
三、招生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所有戶籍和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學位,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積分制入學學位,均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以下網站、APP或微信公眾號登錄「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統一招生平台」(簡稱「招生平台」)進行入學報名。
電腦版網址:廣東政務服務網東莞專區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手機版:莞家政務APP,莞家政務微信公眾號,東莞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2.報名時間
戶籍學生:2020年5月23日9:00-6月5日17:00
非戶籍學生(含積分入學申請):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3.信息填寫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即學生)家長須在報名時間內登錄「招生平台」,填寫「學生基本信息」和「監護人基本信息」,上傳規定的證件照片。申請積分制入學的申請人家長按積分方案要求登錄招生平台填寫信息。
4.志願填報
申請人家長可根據申請人的戶籍類型自選申報符合條件的志願類別,如申請人同時符合多個志願類別條件,可同時申報。
戶籍學生:可自選申報「戶籍地公辦學校」「優待政策學位」「東莞外國語學校」或「民辦學校」等志願類別中一項或多項學位;小學一年級志願填報,按戶口簿地址或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地址或居住地址,三選一區域填報。
非戶籍學生:可自選申報「積分制入學」「優待政策學位」或「民辦學校」等志願類別中一項或多項學位。
5.填報要求
(1)申請人家長須如實、準確、完整填寫信息、填報志願和上傳證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寫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造成學位分配不成功,後果由申請人家長自負。
(2)不同戶籍類型的申請人報名時間不同,申請人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整填報信息和志願等並提交,逾期系統自動關閉。報名期間內,信息和志願等內容可多次修改;報名時間結束後,除審核人員提出要求外,申請人填寫的信息和志願等內容不能修改。
(3)本鎮戶籍學生和優待政策學生的入學條件及學位安排,以鎮教育管理中心公布的招生方案為準,建議家長在網上報名前了解本鎮招生入學有關規定。
(4)申請人家長在填報民辦學校志願前,須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辦學特色、收費標準、走讀住宿安排、校車接送等情況,再合理填報志願。積分制入學的申請人須結合積分申請地合理選擇民辦學校填報。
(二)資料審核
網上報名時間結束後,鎮教育管理中心組織人員對申請人的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過程發現申請人不符合條件或者填報信息不正確,退回申請人修改後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招生平台上會顯示「審核通過」;審核不通過的,招生平台會顯示「審核不通過」,不能進行後續學位分配和錄取。
(三)民辦學校電腦派位
鎮教育管理中心根據申請人志願填報情況,確定每所民辦學校的報名人數,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全部予以錄取;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由鎮教育管理中心在2020年7月11日統一組織電腦派位。派位前向社會公布需要進行電腦派位錄取的民辦學校以及參加派位的人數。電腦派位結束後,鎮教育管理中心將數據導入招生平台以便家長查詢。
(四)民辦學校預錄取確認
申請人家長登錄招生平台,查看個人民辦學校預錄取結果;有預錄取結果的申請人,其家長須於2020年7月12日9:00-14日17:00登錄招生平台選擇需要入讀的民辦學校,進行「民辦學校預錄取確認」。每個申請人只能選擇1所有預錄取結果的民辦學校進行確認。有預錄取結果但逾期不確認的申請人,由招生平台按申請人預錄取學校的志願順序進行預錄取確認。民辦學校根據確認人數,做好註冊繳費準備。
(五)公布其他學位分配結果
鎮教育管理中心在2020年7月16日前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戶籍學生、符合優待政策學生以及積分制入學學生等學位安排情況(含公辦學位、購買民辦學位和發放學位補貼)。
(六)註冊繳費
1.申請人註冊繳費。申請人家長根據招生平台上公辦和民辦學校預錄取結果,於2020年7月17日-19日選擇其中1所有預錄取結果的學校註冊繳費(具體每所學校的註冊繳費時間以學校註冊須知為準)。逾期未註冊繳費的申請人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2.學校註冊確認。申請人註冊繳費後,相應學校須於2020年7月20日17:30前登錄招生平台統一為已註冊的學生進行「註冊確認」。招生平台實行查重管理,已被學校「註冊確認」的申請人,不能再到其他民辦學校註冊或補錄。嚴禁民辦學校為未註冊繳費的申請人提前「註冊確認」。
3.民辦學校須按全市招生日程安排確定註冊繳費時間,不得提前要求申請人註冊繳費,不得拒絕接收在招生平台上確認本校錄取且在規定時間內註冊繳費的學生。
(七)民辦學校一輪補錄
註冊繳費後,如民辦學校仍有剩餘學位,可開展補錄工作。學位已滿的民辦學校不再進行補錄。
1.補錄對象。主要適用於「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學生」或「逾期不註冊的學生」。已註冊確認的學生不能進行民辦學校補錄。
2.補錄計劃。民辦學校須在2020年7月22日公布補錄人數和補錄方案。
3.報名方式。符合補錄對象的申請人家長須在2020年7月23日9:00-24日17:30登錄招生平台,根據民辦學校補錄計劃,填報補錄志願,每個申請人補錄志願學校數不超過2個。
4.補錄辦法。如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補錄計劃數的,全部予以錄取;如報名人數多於補錄計劃數的,可優先考慮招收穫得本轄區積分入學學位補貼或在本轄區生活居住的申請人,也可結合實際通過電腦派位方式錄取。民辦學校於2020年7月27日12:00前公布補錄結果。
5.註冊繳費。申請人須按補錄學校的註冊繳費時間要求註冊繳費。民辦學校補錄註冊繳費時間不得早於2020年7月27日12:00。註冊繳費後,相應民辦學校在招生平台上進行「註冊確認」。招生平台實行註冊查重管理,學校進行「註冊確認」後,申請人不得再到其他民辦學校進行註冊或補錄。民辦學校不得提前要求申請人註冊繳費,不得拒絕有補錄結果且在規定時間內註冊繳費的學生。
(八)民辦學位二輪補錄
民辦學校一輪補錄後仍有剩餘學位的,可在招生平台上公布補錄通知,仍無錄取結果的申請人,可自行聯繫民辦學校,民辦學校接收後於2020年8月28日前將有關錄取數據上傳招生平台。
(九)數據整理
招生工作結束後,鎮教育管理中心以及民辦學校做好有關數據材料整理上傳;市、鎮兩級教育部門對學生報名數據以及錄取數據進行隨機抽查。
(十)學籍建立
開學後,招生平台錄取數據與全國中小學學籍平台數據對接,為新生建立學籍信息。凡未在招生平台報名並被錄取的學生無法建立學籍。因私下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招生等行為造成學生學籍無法正常辦理的,其責任和後果由民辦學校、申請人家長自負。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入讀公辦學校起始年級
1.網上報名須上傳清晰、規整的電子照片資料
(1)學生戶口本戶主頁,屬於集體戶的,須提供戶主頁複印件並加蓋新市社區居委會公章原件照片。
(2)學生戶口頁原件照片。
(3)學生一寸免冠彩照,底色不限。
(4)監護人戶口頁原件照片。
(5)戶口簿地址與居住地址不一致的,須出具父母雙方或一方姓名登記的房產證或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原件照片(小學一年級上傳)。
(6)學籍基本信息表,市外就讀申請人需到原就讀學校列印並加蓋學校公章原件照片,市內就讀申請人不用上傳(初中一年級上傳)。
(二)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讀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安排表
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5月18日9:00-6月5日17:00
(三)非起始年級插班招生
小學非起始年級轉學必須要在年滿6周歲入學(統計至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礎上,符合相應的入學年齡;初中非起始年級轉學,必須要與原就讀年級相銜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之間轉學均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1.公辦學校
具有黃江鎮戶籍,不在我鎮公辦中小學就讀並在2020年4月30日前(含4月30日)入戶我鎮的各年級插班學生。戶籍插班生,每年只受理申請入學一次,即當年的新學年秋季招生。
(1)網上預報名登記時間
A.2020年6月8-16日,家長先手機微信掃描圖1預報名二維碼登記相關信息。B.提交成功後頁面顯示圖2,說明已提交成功,不用重複提交。C.截止時間後,為避免人流過於集中,會簡訊通知提交紙質資料時間,請按通知時間前往辦理。
圖1:預報名二維碼圖
圖2:提交成功後顯示頁面
(2)線下提交紙質資料的時間及地址
(3)線下須提交的紙質資料
A.學生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複印件需將含有戶號和地址的一頁與學生姓名的一頁複印在同一張A4紙上;如戶口簿戶主與父母姓名不一致的,須提供父母任意一方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屬於集體戶的,須提供戶主頁複印件並加蓋新市社區居委會公章。
B.學籍基本信息表原件和複印件,在原就讀學校列印並加蓋學校公章。
C.戶口簿地址與居住地址不一致的,須出具父母雙方或一方姓名登記的房產證或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結果原件和複印件。
D.學生一寸免冠彩照一張,底色不限。
E.黃江鎮公辦中小學插班生申請表簽名確認(由鎮教育管理中心根據預報名信息負責列印,家長簽名確認)。
2.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在核定辦學規模範圍內,按照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自行接受學生申請確定。申請人不需要登錄招生平台申請。
(四)非起始年級積分入學
在本市民辦學校非起始年級就讀,符合積分制入學條件,希望通過積分制方式申請享受民辦學位補貼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參照《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東府〔2020〕31號)《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東府〔2020〕32號)以及《東莞市2020年積分制入學申辦指引》,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招生平台提出申請。
五、公辦學位安排辦法
資料審核通過後,按照下列順序安排:
1.戶籍地址在學區內的學生;
2.符合條件跨學區的戶籍生;
3.新市社區集體戶(居民戶口)學生以及在黃江無自有房產或有自建房但無房產證的學生;
4.優待政策群體及其他學生。當上述四類學生逐項累計人數超過總學位數時,該類學生及之後的學生根據入戶黃江的時間先後順序統籌安排,其餘學生由鎮教育管理中心依據入戶時間和居住地等情況統籌安排到其它有學位的公辦學校或全額購買學位、學位補貼的民辦學校直至滿員。
六、其他要求
(一)義務教育階段各年級均不能申請留級重讀,如入學後審核發現留級重讀造成不能辦理學籍遷移的,由申請人承擔責任後果。
(二)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資料必須真實無誤,如在後期覆核的過程中發現使用偽造證件的情況,一律取消入學申請資格,由申請人承擔責任後果。
(三)逾期未報名的起始年級戶籍生(含2020年5月31日前新遷戶學生),於7月22-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持報名所需的相關資料到鎮教育管理中心統一辦理補報名。鎮教育管理中心將根據全鎮公辦中小學剩餘的學位和入戶時間先後順序統籌安排。2020年5月1日後新遷入戶的非起始年級學生納入下一年的招生計劃;2020年6月1日後新遷入戶的起始年級學生納入下一年的招生計劃。
七、學區劃分
八、招生入學線下報名服務點
九、諮詢電話
黃江鎮教育管理中心諮詢電話:83517822
可下載相關附件
1.東莞市2020年義務教育中小學招生入學日程安排
2.2020年秋季黃江鎮優待政策群體適齡子女入讀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申請表
3.關於做好台灣學生申請就讀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工作的通知
4.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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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東莞慧教育、東莞南城發布
編輯| 章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dkGKFnIBd4Bm1__YN-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