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別心存僥倖
運城交警持續整治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交通運輸秩序、生產生活秩序加快恢復,道路交通安全風險上升,特別是隨著餐飲服務等場所陸續營業,群眾休閒消費活動增加,酒駕醉駕違法行為有所上升。近日,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統一部署,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酒駕集中夜查行動,嚴查酒駕醉駕等嚴重違法行為,遏制酒駕醉駕多發勢頭,穩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
民警在對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 樊朋展 攝
摩托車屬於機動車
酒後駕駛同樣要受罰
都知道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但有些人認為只是酒後不能駕駛汽車,騎摩托車沒事。其實不然,酒後駕駛摩托車也屬於酒駕,同樣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3月20日,萬榮交警大隊在全國統一行動日,查處一起飲酒後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當天23時32分,該大隊賈村中隊民警在轄區后土大道與飛雲路交叉口開展周末夜查工作時,一輛無牌二輪摩托車引起了執勤民警注意。當摩托車駕駛人接受檢查時,民警聞到了一股酒味。民警要求駕駛人馮某出示相關證件,馮某表示自己沒有駕駛證。經查詢,民警發現馮某未取得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隨後,民警對馮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37.5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馮某飲酒後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500元的處罰。
同一天晚上,夏縣交警大隊巡警一隊民警也查處一起飲酒後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
當晚,該大隊民警在轄區大禹像附近對一輛車牌號為晉MXXXXX的二輪摩托車檢查時,發現駕駛人滿嘴酒味,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49mg/100m1,達到酒駕標準。隨後,民警通過公安網信息核查發現,駕駛人趙某駕駛證為C1,於2019年9月份因酒駕被處罰過,此次酒駕為二次酒駕。民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趙某准駕車型不符、二次酒駕的違法行為,合併處以罰款3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二次無證+二次酒駕
駕駛人受罰被拘
曾因酒駕無證被查處,一年多後,他又因酒駕無證被查處,受到了相應的處罰。近日,垣曲交警查處了一起二次酒駕、二次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
3月18日21時許,一輛車牌號為晉MN3XXX的小型普通客車,從垣曲縣東環路往皋落鄉行駛。當該車行駛至東環路學府路南時,被執勤民警攔停。檢查時,聞到王某民身上散發出一股酒味,民警立刻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檢測結果為76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
民警經調查發現,2019年1月王某民因無證酒後駕駛同輛小型普通客車受到行政處罰。然而,他沒有吸取教訓,仍然心存僥倖。
民警依法對王某民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合併執行罰款3000元拘留20日的處罰。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曝光+直播
周末嚴查酒駕醉駕
3月20日晚,鹽湖交警大隊六中隊民警,在市區八崗查處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並通過現場微直播,加大對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
針對近期餐飲服務等場所陸續營業,交通流量逐步增加的情況,鹽湖交警大隊在轄區開展了酒駕醉駕交通違法集中行動,特別利用3月20至22日周末時間進行集中查處。
當晚,該大隊在轄區多處設立檢查點,將餐飲娛樂場所周邊道路,涉酒事故易發、多發路段以及城鄉接合部作為重點路段,嚴密查處。
同時,該大隊宣傳民警還採用微直播的形式,曝光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鹽湖交警大隊希望通過多種形式,遏制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多發勢頭,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凈化道路交通環境。」該大隊相關負責人說。
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不論什麼時候,酒駕醉駕都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駛,自覺遵法守規,安全文明出行。
記者 樊朋展 李政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dTwaCHEBnkjnB-0zTXu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