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分期繳納?

2019-09-16     手工真帳實操學堂

個人所得稅中的分期繳納,和征管法中的延期納稅有些相似,但又不相同。本質上它們都是因為納稅人缺少貨幣資金,無法履行納稅義務導致的。不同的是,延期納稅是需要納稅人報送相關證明資料,經過稅務機關批准,延期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個月。而個人所得稅分期繳納,是文件規定的特定情形,納稅人不需要申請就可以享受,而且延期時間遠比三個月要長,當然必要的備案和審核還是需要的。可以說,這既是納稅必要資金原則在稅法中的體現,又相當於是一種稅收優惠,畢竟不同時點的資金價值是不一樣的。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納稅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分期繳納或滯後繳納呢?總結了一下,主要有以下四種情形:

一、 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

財稅〔2015〕41號: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屬於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同時發生,對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人一次性繳稅有困難的,可合理確定分期繳納計劃並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後,自發生上述應稅行為之日起不超過5個公曆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 給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

財稅〔2015〕62號:對示範地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獲得獎勵人員在獲得股權時,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個人所得稅。技術人員一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三、 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

財稅〔2015〕62號:示範地區內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時,個人股東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股東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分期繳納,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四、 個人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

財稅[2016]101號 :上市公司授予個人的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個人可自股票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權獎勵之日起,在不超過12個月的期限內繳納個人所得稅。

發生上述這四種行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朋友,千萬不要忘記去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享受政策的優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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