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轉擴!液化氣鋼瓶置換通告

2023-08-25     幸福東台

原標題:請轉擴!液化氣鋼瓶置換通告

關於在全市開展

液化氣鋼瓶置換工作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江蘇省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紮實推進瓶裝液化氣配送、安檢和用戶端安全管理工作,根據 《鹽城市全面提升城鎮燃氣行業領域本質安全水平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部署,經研究決定用半年時間在全市開展液化氣鋼瓶置換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各液化氣充裝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各企業)只能配送本單位自有的氣瓶,不得擅自充裝非自有氣瓶。對目前用戶所持有的氣瓶,由企業以一定價格回收後按規定處理,並另行租賃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氣瓶供用戶使用。 各企業負責氣瓶回收、賦碼、登記建檔、檢查、維護保養、定期檢驗和報廢處理。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為集中置換期;2024年元月1日至2月28日為置換掃尾期。

二、液化氣鋼瓶置換的氣瓶回收價格,由企業和用戶自行協商確定,具體可以參考液化氣鋼瓶現行市場價格水平、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年平均折舊法計算(15kg/瓶150元/只,50kg/瓶500元/只)×(1-實際使用年限÷規定使用年限12年)。

企業為用戶提供氣瓶租賃服務的,租金和押金價格由雙方自行協商確定,租金可以參考液化氣鋼瓶現行市場價格水平、使用年限等因素進行協商,如(15kg鋼瓶150元/只)÷(最長使用年限12年)。押金可以參考目前市場購買價(如15kg鋼瓶約150元/只,50kg鋼瓶約500元/只,15kg智能角閥鋼瓶約170元/只)進行協商。企業對其自有氣瓶的租金、押金應當統一標準,明碼標價,並遵守其自願作出的各項承諾。用戶退還氣瓶的,企業應當足額返還押金。企業負責對用戶租賃使用的氣瓶進行定期檢修、維護,用戶應遵守相關安全使用規定。因用戶違規操作、不正常使用造成氣瓶損毀的,用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費用可直接在押金中扣減。

三、各企業在實施氣瓶產權轉移工作前,應升級「瓶安到家」企業版,並新購足量的自有鋼瓶,滿足置換需求。各企業在辦理氣瓶置換工作中,應逐瓶登記鋼瓶瓶號,實質進行收購或以抵扣鋼瓶使用押金方式進行,完成收購登記確認書,對置換完成的鋼瓶(註明瓶號等信息)納入企業資產管理,並在充裝系統中修改氣瓶信息時,提交置換的必備附件材料,勾選所有權項進行賦碼,保證鋼瓶編碼與充裝二維碼一一對應,並可在鋼瓶上刊刻企業標記。鋼瓶編碼模糊無法辨認的,按報廢瓶處理。嚴禁虛假收購或未完成實質收購,虛假勾選賦碼。各企業應與最終 實際用氣戶簽訂鋼瓶租賃使用協議,同步簽訂供用氣合同,完善用戶信息登記管理,嚴禁代簽。

四、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在集中置換期間對各企業置換產權鋼瓶按1000隻/批,在系統中作批量綁定審核;在置換掃尾期和今後新增時,按200隻/批作批量審核綁定。對鋼瓶瓶號模糊的鋼瓶不進行審核綁定。

五、各地住建部門應加強各企業配送管理。各企業在配送企業自有鋼瓶時,應完善出庫記錄,在系統內記載 各送氣工配送瓶數、瓶號,督促送氣工執行配送時登記配送至用戶的瓶號、確保每隻鋼瓶去向可溯源。無充裝記錄 或充裝記錄不規範的,一律不允許配送。

六、為保證氣瓶置換工作順利進行,各企業所屬鎮(街)在集中置換期間應派出專人駐站值守,督促置換工作規範開展;各地住建部門應加強對各企業氣瓶置換工作的檢查,核實收購登記確認書、鋼瓶租賃使用協議、資產入帳情況等;市住建、市場監管部門組織開展抽查。

七、各地公安部門對擾亂各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等行為,及時出警處置。

八、從集中置換開始之日起,嚴格執行《江蘇省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服務管理辦法》,企業違反本通告規定擅自充裝非自有鋼瓶的將嚴格依法查處,涉事送氣工將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本通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相關收費不溯及以往。

特此通告。

鹽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鹽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鹽城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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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丨小東 編審丨小鹿

主編丨小飛 編輯丨小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d9a51afbf2ceeb92ae0b72995c0e8cc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