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引以為傲的養廉銀制度,靠提高官員工資止貪,真的有效果嗎?

2023-04-17     浩然文史

原標題:雍正引以為傲的養廉銀制度,靠提高官員工資止貪,真的有效果嗎?

雍正引以為傲的養廉銀制度,靠提高官員工資止貪,真的有效果嗎?

#歷史開講#

雍正

怎樣消除政府官員的腐敗,這是古今中外各個國家都在孜孜不倦探討的重要問題。我們都知道像新加坡等國家採取高額的公務員薪酬制,並輔以嚴厲的貪污處罰制度,以從經濟因素上堵住公務員貪腐的慾望。其實新加坡這樣的做法,早在大清雍正皇帝在位時期即做出過嘗試,這就是我們熟知的「養廉銀」制度。但這項制度有沒有起到真正的效果呢?

一、耗羨歸公的養廉銀

何謂「養廉銀」?從字面意思上看,即通過增加官員工資來促成官員廉潔的制度。既然如此,還有一個重要問題,那就是政府用於增加官員工資的這部分額外支出,究竟從哪裡獲得呢?事實上,雍正在創設養廉銀制度的同時,對地方稅收制度作出了相應改革。

簡單來說,百姓向朝廷上交賦稅時,五花八門的民間銀兩在熔鑄成標準的官銀時總會出現損耗,因此地方政府往往私自要求百姓在標準額度之外再多交一點,用於這部分的折耗。在實際運行過程中,這部分多出來的稅款往往還有剩餘,以往的話地方政府大多將其進行私藏。而雍正做的呢,便是將這部分額外稅款進行公開化、制度化處理,將各地政府私藏的「火耗」納入國家稅收的一部分。而這筆多出來的稅收正是被雍正拿來增加官員工資的「養廉銀」。以兩江總督為例,根據養廉銀制度,兩江總督每年可以獲得高達2萬兩白銀的養廉銀,這極大地提升了官員的俸祿。雍正對他的這項制度十分滿意,他在去世之前還感嘆到國家的吏治現在有了相當的改善,這是朝廷內外都可以看到的事實。

清代官員

雍正自建立養廉銀制度到最後去世,養廉銀制度真正推行的時間並不長,因此要看養廉銀制度的效果,還要將時間拉長來看。1735年乾隆皇帝即位後,繼續推行養廉銀制度。其實雍正年間的養廉銀制度並不完善,正是在乾隆在位期間,養廉銀作為一項國家制度經由若干年的發展而確立下來。1747年,清政府將不同級別官員的養廉銀數額確定下來,總督在1.5萬-2.5萬兩,巡撫是1萬-1.5萬兩,地方官員根據不同職位、不同級別也有著數額不等的養廉銀。

清代官銀

二、養廉銀的執行情況

養廉銀制度在乾隆朝日趨完善,但真正執行起來卻往往變了味道,破壞制度比執行制度要容易得多,也要簡單得多。乾隆朝曾爆發過多次國內戰爭,無論是平定地方農民叛軍,還是清剿西北邊疆的準噶爾,都耗費了大量財政收入。在戰爭的緊急情況下,身處前線的地方督撫時常為了籌集高昂軍費而挪用養廉銀。乾隆帝對這一變通做法十分氣憤,他告誡各地官員,對於軍費這樣的額外支出,朝廷自會予以相應的財政補給。但地方督撫皆是混跡官場多年的老狐狸,他們何嘗不知從朝廷手中拿補給是多麼困難的一件事,搞來搞去最後還是要他們自己解決地方的財政虧空。因此當地方出現財政虧空時,養廉銀還是會被各種挪用。

乾隆

如果說戰爭還只是少數省份的事情,那麼在大部分地方,養廉銀同樣經常被各地督撫們挪用。其實按當時的財政體制而言,地方的財政收入大部分被朝廷收歸國有,各級政府都存在嚴重的資金缺口,乾隆又是喜好出遊的皇帝,每當乾隆南巡江南,對於途經各省尤其是江浙來說,要付出大量的額外支出用以侍候皇帝。即使沒有皇帝巡遊,各地財政也大多是入不敷出,這樣的情況下,各省官員都會想盡一切辦法填補這個口子,或對百姓增加稅收,或挪用專項資金。養廉銀制度出現後,成為各省官員一直挪用的專項資金,據史料記載,在乾隆五十一年,根據朝廷的調查,福建省因挪用造成的養廉銀虧空數額,需要經50年的「火耗歸公」才能補齊。

地方府庫空無一物

也就是說,至乾隆中晚期,隨著清政府鼎盛不再,這個老大帝國的冗兵冗員情況愈發嚴重,地方事務愈發複雜,這使地方的財政虧空數額越來越大,養廉銀幾乎已經失去了原來的作用,成為地方督撫們拿來補各個虧空漏洞的「儲蓄資金」。

三、養廉銀制度的終結

乾隆去世後,嘉慶皇帝意識到養廉銀制度已經出現了極大的漏洞,但對於地方的高額虧空他也無可奈何。一心想要改革的嘉慶還是對挪用養廉銀這一做法做出了些許調整,他規定地方可以對養廉銀進行「三七比例」的切割,其中七成用作官員的養廉銀,三成可用作填補地方財政的虧空。嘉慶帝這一舉措相當於從法律上允許了地方官員對養廉銀的挪用。

嘉慶

如果地方真的只挪用三成養廉銀,其實還可以將養廉制度勉強維持下去,但問題是嘉慶帝接手的這個大清朝已經是徒有其表的老大帝國。嘉慶中期,國內爆發了持續十數年的白蓮教戰爭,清政府為剿滅白蓮教耗費了數億兩白銀,這極度加劇了地方的財政虧空,像直隸、江蘇、安徽、山東四省,虧空數字達2000萬兩白銀。巨額的財政虧空令朝廷與各地都舉步維艱,許多地方工程被迫停工,國家財政陷入到前所未有的困境當中。

面對嚴重的財政危機,嘉慶皇帝徹底放棄了對養廉銀的監管,默認了地方增加「火耗」稅款的做法,養廉銀成為政府「正大光明」增加百姓賦稅負擔的一項制度。許多省份的養廉銀徵收比例越來越高,百姓負擔是越來越重,而徵收到的養廉銀有一半多被官員挪用。這樣的結果是賦稅越來越高,官員卻照常貪腐,養廉銀已經完全失去了應有的作用,大清財政陷入到一種死循環當中,受苦受難的卻只有百姓。

清朝百姓生活

文史君說

清政府存在缺陷的財政分割體系使地方政府在大多情況下處於財政虧空的狀態,這便為養廉銀制度的變形埋下了禍根。而養廉銀本身屬性的模糊也為地方官員挪用提供了機會。總而言之,養廉銀制度的出發點是好的,但這一制度並沒有解決根本性的財政問題,反而在增加老百姓負擔的同時,滋長了官員的腐敗,這是我們今天的改革者應該吸取的經驗教訓。

參考文獻

董建中:《耗羨歸公的制度化進程》,《清史研究》2000年第4期。

劉鳳云:《養廉銀無以養廉———以乾嘉時期攤捐官員養廉銀為中心的考察》,《史學月刊》2020年第11期。

(作者:浩然文史·小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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