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會現場。
紅網時刻新聞12月9日訊(記者 譚蘇昕)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12月8日,湖南省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圍繞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解答。
「在對吸毒人員嚴管的前提下,對吸毒人員進行人性化管理能增強管理服務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有效性,有利於促使長期低風險吸毒戒斷人員和初次吸毒人員正常回歸社會。」省禁毒委副主任、省公安廳副廳長、一級警務專員湯向榮表示。
那麼,《辦法》在提升戒毒工作效能,加強戒毒人員關愛幫扶、回歸社會方面有哪些舉措?
一是對流動外出的吸毒人員實行就近管理,《辦法》規定對吸毒人員實行動態管控,由戶籍所在地的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尤其是公安機關負責,但吸毒人員在現居住地連續居住三個月以上的,由現居住地公安機關負責管控,戶籍地公安機關予以配合,便於吸毒人員外出務工、交流。
二是在吸毒人員登記管控方面,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一旦發現吸毒公安機關就必須對其進行登記,一輩子貼上了「標籤」,考慮到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對其採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式更為適宜。為此,《辦法》規定對初次發現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人的違法記錄公安機關應當進行封存,不得向單位和個人提供。
三是對社會面吸毒人員實行風險分類評估管理,根據其染毒程度、行為特徵、處置狀態、社會危害程度等進行綜合評估,按照評估結果實行差別化管理,對評估為長期低風險的,可以不再見面排查、吸毒檢測、談心談話和預警,促使戒毒人員回歸正常社會生活。
四是鼓勵戒毒康復人員就業,《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鼓勵、支持和幫助戒毒人員就業。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戒毒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提供就業信息,通過建立就業安置基地、開發公益性崗位等方式,拓寬就業渠道。
同時,鼓勵企業吸納戒毒康復人員就業,符合政策規定條件招用戒毒康復人員的企業,按照規定享受國家稅收減免、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優惠。
來源:紅網
作者:譚蘇昕
編輯:王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d77ddbb6fd657985edeb801590925b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