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陝西13歲少女誤成失足女,客人心生憐憫救她:我也是個父親

2022-06-17     史家霸唱

原標題:2021年陝西13歲少女誤成失足女,客人心生憐憫救她:我也是個父親

每當談及人性就會有「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惡」的爭論,某種程度上這兩種觀點都失之於偏頗,因為「人」是被後天塑造出來的,對善的嚮往是教育的成果,人的內心依然隱藏著幽暗,每時每刻都在進行著爭鬥,所以道德和法律才有存在的意義,它們是對人的一種約束。

這種約束的存在不是為了讓人失去自由,恰恰相反,是為了大多數人能自由地追求生活的美好,不至於墮落進地獄。

2021年發生於西安的女孩被脅迫、P客將其救出的案件,就充分說明了人性之複雜,P客本來是去做違法之事的,得知女孩的經歷後,良知卻被喚醒,他主動「暴露」自己只為讓女孩脫離苦海,為什麼要救她呢?事後談起原因,男子表示,他也是個父親。

這名讓人不知該如何評價的男子叫做大海(化名),被他救出來的女孩叫做小愛(化名),事情還要從小愛經歷的一段噩夢開始說起,小愛原本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但卻不是那麼喜歡學習,這點讓父母很頭疼,2021年下半年辦理了休學後,才13歲的小愛提出想去外面打工體驗生活。

我國《勞動法》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護法》也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像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即使已經年滿16周歲,也不能招用,否則就是違法行為,小愛只有13歲,這樣的年紀父母本來應該履行好監護人職責保護好她,不讓她自己獨自外出打工才對,正因為父母的放鬆,小愛打工沒幾天便被兩名男子誘騙到西安做陪侍工作。

年紀尚小的小愛以為,對方是朋友的朋友,肯定不會害自己,可人心隔肚皮,這兩人內心轉著陰暗念頭,他們將小愛帶到一處租房,那裡聚集了一群陌生人,小愛根本來不及跑便遭到了毆打,通過暴力脅迫以及拍攝隱私照片等方式,這伙罪犯要挾小愛出賣自己替他們賺錢。

小愛害怕那些照片被散播出去,更害怕自己再也見不到父母,不得已只好屈從,由於被人盯著持續給家裡「報平安」,小愛的父母完全沒想到女兒已經陷入魔窟,直到2021年12月5日凌晨,恰好有事在西安停留的小愛父親接到了陌生人大海打來的電話,才知道女兒竟然被強迫MY。

大海與小愛原本素不相識,2021年12月4日晚上,大海與朋友聚餐喝酒喝得有些醉了,便回酒店休息,半路上,大海接過了計程車司機遞來的一個聯繫方式,對方話里話外暗示他可以花錢找服務,回到酒店的大海沒能忍得住內心異動,撥通電話談好之後便按照對方的要求匯去了1000元錢。

次日凌晨,大海聽到敲門聲,開門便發現一名女孩如約而至,從長相看,她的年紀應該還很小,這大大出乎他的預料,大海忍不住問眼前的小愛是否被人強迫,聽完小愛的哭訴,大海心中頓時燃起一股憤怒,沒想到小愛背後的人如此無恥,想到自己的孩子也跟小愛差不多年紀,大海對小愛產生了同情,不忍心再傷害她,而是決定救她出苦海。

這就勢必要暴露他PC的違法事實,大海心裡很清楚後果,《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明確規定,MY、PC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只不過按照《對部分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實施處罰的裁量指導意見》規定,已經談妥價格或者給付金錢等財物但尚未實施行為屬於「情節較輕」的情形,這不影響PC的定性,大海對此心知肚明,但小愛的哭訴打動了他,他當即幫小愛聯繫上她的家人又偷偷帶她離開酒店,送到她父親的住處。

事後大海對安排服務的人謊稱小愛自己找機會跑了,因此還遭到了對方的威脅,這夥人也得意不了太久,接到報案後,警方迅速出動,通過小愛等受害女孩提供的線索抓捕了涉案的十多名犯罪嫌疑人,這些不法分子以為自己做得隱秘不會被發現,最終還是要面臨法律嚴懲。

因為強迫他人MY毫無疑問已經觸犯法律底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組織、強迫他人MY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而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MY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此外之前小愛遇到的P客中若有明知其年齡,卻仍然與之發生關係的在法律上可被認定為QJ,不論其交易性質,也不論是否自願,因為根據法律的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情況下她們沒有X同意能力。

犯QJ罪,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可能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這意味著若是大海得知小愛的年齡後繼續犯糊塗,可能也會將自己推入深淵之中,而他及時幫小愛聯繫家人,報案求助,用底線守住良知,某種程度上,也是救了自己。

那麼大海會不會因此受到行政處罰呢?他支付了1000元嫖資,行為已經涉嫌PC,但由於沒有實施行為,屬於情節輕微,此外其主動救助女孩,幫助警方抓捕了背後的犯罪團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情節特別輕微的、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或有立功表現,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大海去尋求違法服務肯定是不對的,不過在救小愛這件事上,他又的確是做了一件有良心的好事,所以說人性很難被簡單斷言為向善或向惡,關鍵在於自己的內心是否願意守住底線,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穩,大海經此一遭,避免了更大的惡果降臨,得到了小愛父母的感謝,還是值得稱讚。

(涉及隱私,當事人為化名;部分圖片源自網絡,配合敘事。溫馨提醒: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d7735627b392ac86cd8b40d359472a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