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記者從鄭州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經報請市政府同意,市主城區開始供暖時間提前至2023年11月12日,不收取提前供熱的費用。
據了解,根據《鄭州市城市供熱與用熱管理辦法》的規定,本市供暖開始時間為11月15日零時。
根據天氣預報顯示,未來三天,鄭州市最低溫度跌破零度,經市城管局研究,並報市政府決定,11月12日開始提前供熱,不對市民收取提前供熱的費用,航空港區、鄭東新區、經開區、高新區、上街區、各縣市可參照執行。
來源:鄭州發布
編輯:崔一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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