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制定學前教育法:明確學前教育定位,補齊教育短板

2023-08-28     民生周刊

原標題:我國擬制定學前教育法:明確學前教育定位,補齊教育短板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

將於8月28日至9月1日

在北京舉行。

民小生了解到,

學前教育法草案28日

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為什麼要制定學前教育法?

主要強調了哪些內容?

學前教育立法已呼籲多年

早在2010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就提出,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制定學前教育有關法律。近十年來,學前教育立法呼聲頻頻出現在人大代表的建議中。

2018年,學前教育法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納入第一類項目,此後草案最初起草工作由教育部承擔。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的人口形勢與2020年草案徵求意見時有了很大變化,從2022年開始,我國開始人口負增長。

為了應對這一變化,很多刺激生育的政策由此推開,從國家到地方,都在加大對托育行業的支持力度。

為什麼要制定學前教育法?

「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關係到億萬兒童健康成長。近年來,我們的學前教育得到了快速發展,但總體上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還比較突出,與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一定差距。」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楊合慶表示,制定學前教育法,是為了及時將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政策舉措和實踐成果轉化為法律規範,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

學前教育法草案

主要強調了哪些內容?

楊合慶25日在北京舉行的記者會上介紹說,學前教育法草案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明確學前教育定位,補齊教育短板。

二是,健全規劃舉辦機制,促進資源供給。

三是,規範學前教育實施,提高教育質量。

四是,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提升教師素質。

五是,完善投入機制,加強經費保障。

六是,健全監管體制,強化監督管理。

草案將學前教育界定為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對三周歲到入小學前的兒童實施的保育和教育。

草案強調,發展學前教育堅持政府主導,以政府舉辦為主,大力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引導和規範社會力量參與。

對於「健全規劃舉辦機制,促進資源供給」,草案提出,強化政府辦園責任,要求地方政府依法舉辦公辦園,引導和規範社會力量舉辦民辦園,積極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以縣級行政區劃為單位制定幼兒園布局規劃,將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

草案還提出,嚴格設立條件和程序,明確設立幼兒園應當具備的條件,要求取得教育行政部門辦學許可並進行法人登記。草案同時提出,遏制過度逐利,禁止利用財政性經費、國有資產等舉辦營利性民辦園;禁止社會資本通過兼并收購、協議控制等方式控制公辦園、非營利性民辦園;幼兒園不得直接或者間接作為企業資產上市。

為規範學前教育實施,提高保教質量,草案明確,加強入園保障,要求地方政府採取措施,促進適齡兒童方便就近接受學前教育;學前兒童入園,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試。

同時,草案強調規範保教活動,要求幼兒園堅持保育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和年齡特點,科學實施保育和教育活動,不得教授小學階段的課程內容。

此外,關於「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提升教師素質」,草案明確,幼兒園教職工應當具備規定的條件,取得相應職業資格或者受過相關專業培訓。

草案還稱,幼兒園聘任教師等工作人員應當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並進行背景查詢和健康檢查,存在可能危害兒童身心安全、不宜從事學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而在加強收費管理方面,草案要求合理確定公辦園和非營利性民辦園收費標準,加強收費監管,引導合理收費;幼兒園執行收費公示制度。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體部

素材來源:新華社、法治日報、中國新聞網

編輯:姜玉函

責任編輯:劉燁燁

主編:崔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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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d6ad3754d41a315304cf97ea432fdb7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