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韶山一物業公司被行政處罰

2024-06-06     紅網百姓呼聲

韶山公安開出湘潭市首張違反保安監管罰單!

為深入推進「城防二號」警保聯勤聯動工作,推動保衛、保安力量參與公安機關防控治理,全面提升新形勢下公安機關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韶山市公安局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依法對韶山市某物業公司作出行政處罰,這是自2022年5月1日修訂版《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實施以來,湘潭市首起適用辦理的罰款處罰行政案件

2024年3月,韶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對韶山某物業公司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發現該公司未按規定進行自招保安員單位備案,隨即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完畢。直至整改期限滿,該公司依然我行我素,仍未對責令整改事項進行整改。治安大隊隨即對該物業公司未按規定進行自招保安員單位備案受案調查。

經查,該物業公司自2023年11月服務於韶山某單位以來,一直向社會自招保安員參與物業管理,至今未按規定備案。依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規定,5月29日,韶山市公安局對該物業公司自行招用保安員開展保安服務,三十日內未到公安機關備案;招用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四名人員擔任保安員並從事保安服務;監控系統失修,不能回放查詢等相關違法行為作出警告、責令限期整改並處一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來源:韶山公安作者:譚娜子、李子揚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d50f9d57d2be80dbbf7ac470fae7e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