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監發布禁止使用「生鮮燈」提醒告誡書

2023-11-03   江南都市報

原標題:南昌市監發布禁止使用「生鮮燈」提醒告誡書

南昌市監發布禁止使用「生鮮燈」提醒告誡書

2023-11-03 17:37·江南都市報

江南都市報訊 倫藝菲、全媒體記者高譯丹報道:「生鮮燈」將於12月1日全面禁止使用,為防範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使用專門用來給生鮮食用農產品提色增亮的照明等設施(俗稱「生鮮燈」),11月2日,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的提醒告誡書》。

《告誡書》要求,南昌市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及市場開辦者即日起開展使用的照明設施自查,如存在使用「生鮮燈」等可能影響消費者對畜禽肉類、果蔬類、海鮮類等生鮮食用農產品感官認知的,一律停用並更換照明等設施。市場開辦者要落實落細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統一更換或者督促場內銷售者及時更換不符合規定的照明等設施。

《告誡書》明確,自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照明等設施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相關規定依法查處。消費者如在12月1日後,發現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仍在使用「生鮮燈」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可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值班編輯:嚴佳成

值班審核:郭寧

值班編委:黃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