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廣發銀行等11家金融分支機構被罰

2023-07-19     支點財經

原標題:6月,廣發銀行等11家金融分支機構被罰

廣發銀行武漢分行營業部

(支點財經記者 林楠 攝)

廣發銀行武漢分行兩項違規被罰合計370萬元,泰康人壽湖北分公司被罰95萬元。

湖北銀保監局官網信息顯示,6月份湖北共有6家銀行、5家保險機構被湖北銀保監局及各地分局處罰,涉及12項處罰信息。

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分行有2項處罰,其中因違規出具借款保函、印章管理不到位、內控管理不到位被罰330萬元,是當月湖北銀行類單項處罰最高金額;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湖北分公司因欺騙投保人、編制虛假資料等被罰95萬元,是當月湖北保險類單項處罰最高金額。

廣發銀行武漢分行

「禍」出襄陽分行原行長

因違規出具借款保函等違法違規事項,廣發銀行武漢分行相關責任人王某等人同時被罰。其中,王某被予以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王某是廣發銀行武漢分行管理的二級分行——廣發銀行襄陽分行原行長,因涉嫌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及偽造公司印章罪,2021年5月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支點財經記者從廣發銀行武漢分行內部人士獲悉,該分行此次被湖北銀保監局處罰,便是與王某事件有關。

「當時(事件曝出後)我們就成立了專案小組,專門去查這個事情。」該內部人士對支點財經記者說,「內部該處罰、問責、整改的,我們都做了,也加強了對二級分行和員工的管理。」

廣發銀行武漢分行違規出具借款保函等違法違規事項

(圖片來源:湖北銀保監局官網)

支點財經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取的相關判決書顯示,2016年11月,王某為吸引客戶到其所在銀行辦理業務,提高銀行業績,明知銀行沒有辦理借款保函業務,在未向上級部門報告,也未取得上級部門授權情況下,違反規定私自以銀行名義,對湖北時代天街投資有限公司向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借款1.5億元的借款合同出具借款保函,並在該借款保函上私自加蓋(廣發銀行襄陽分行)印章,對該筆貸款進行擔保。

不過,時代天街向山河集團借款的1.5億元到期後,不能按時償還。2017年3月,王某再以上述方式對時代天街向陳某借款5000萬元的借款合同出具借款保函,時代天街用此款歸還了山河集團部分借款。

時代天街從陳某借款的5000萬元到期後,又不能按期償還。經協商,雙方簽訂借款展期合同。2017年5月、7月、9月,王某先後3次私自對時代天街向陳某借款5000萬元借款合同、借款展期合同出具借款保函。其中,2017年7月和9月的借款保函,是王某先後找人私刻偽造(廣發銀行襄陽分行)公章,加蓋在借款保函上,用完後均丟棄漢江。2020年5月,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6月份公布的處罰中,廣發銀行武漢分行還因貸前調查及貸後管理不盡職,被湖北銀保監局另罰款40萬元。

還有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陽分行,因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被襄陽銀保監分局罰款25萬元;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因以自有資金髮放委託貸款並承擔實質性風險,被宜昌銀保監分局罰款25萬元。

泰康人壽被罰

「因」為欺騙投保人、編制虛假資料等

6月份,泰康人壽湖北分公司因欺騙投保人、編制虛假資料等,被湖北銀保監局處罰95萬元。

根據處罰文書,在欺騙投保人方面,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30日,泰康人壽湖北分公司存在銷售誤導的違法違規行為,涉及筆數共13筆,金額合計68萬元。其中,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武漢本部相關業務管理部門召開產說會,所用課件存在將保險產品與銀行理財產品收益進行對比、宣傳內容與實際保險條款中保障範圍及報銷醫院類別不一致、多次出現「市場唯一」「最長」等表述問題。

在編制虛假資料方面,存在佣金用途不真實和虛列費用情況。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佣金用途不真實涉及42筆,金額合計601.86萬元,主要通過編造工資薪酬表和發放佣金,實際用於外部招待和團康活動等;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先後編制10次未真實發生的業務招待和業務宣傳事項,提供相關發票報銷招待費和宣傳費30.09萬元,實際用於購買禮品和購物卡,發放給理賠調查人員,用於渠道維護等。

泰康人壽湖北分公司處罰決定書

(圖片來源:湖北銀保監局官網)

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旗下2家湖北分支機構也被處罰。武漢東西湖支公司因編制虛假資料被罰35萬元。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該支公司以汽車維修和服務的代理手續費、服務費名義,虛列費用共計220.86萬元。

湖北分公司因未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等,被罰43萬元。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該分公司車險業務承保的部分保單,存在客戶聯繫電話信息不真實和投保人身份信息錯誤的情況,占比為9.8%。

還有國元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規定執行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等,被湖北銀保監局合計罰款46萬元;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因誘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等,被宜昌銀保監分局合計罰款3萬元等。

一位業內人士在接受支點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以編制虛假資料為例,保險公司這樣做是為了達到某些利益目的,包括維護渠道關係和提高業績等,原因在於保險公司依賴各種合作夥伴,如代理人、經紀人和銀行渠道來銷售產品,編制虛假資料可以隱藏一些費用,以提高合作夥伴的利潤。保險公司需要向上級或股東展示良好的財務表現,以確保資金投入和持續發展,編制虛假資料可以誇大銷售額和盈利,讓公司看起來更有競爭力。

(實習生黃召弟參與采寫)

記者 林楠

編輯丨劉定文 胡馨月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d09a3637d85845b4747b6f34aa51fa1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