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目標為抓手落實政采改革 採購人這麼做

2020-02-17   政府採購信息網

「2019年,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政府採購處多措並舉壓實採購人主體責任,健全優化信息化管理系統,持續加強業務培訓等各項工作,讓我們深切感受到政府採購改革大踏步推進,成績顯著。」內蒙古自治區體育局裝備中心主任李江嶺在「內蒙古自治區全區政府採購改革工作推進會上」分享了體育局在政府採購改革中的做法和經驗,作為採購單位,我們必須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的各項安排部署,具體抓好工作落實。」

成立裝備中心設立三年工作目標

李江嶺介紹,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管理,提升政府採購規範化水平,在充分調研並借鑑國家體育總局和部分省區經驗的基礎上,體育局黨組研究決定,對體育局機關和系統17個直屬單位政府採購實行集中管理的模式。具體委託體育局裝備中心來負責,同時明確了集中採購的資金來源,集中採購的範圍和體育局裝備中心承擔的具體任務。

「集中採購的範圍,包括貨物、服務、工程三大方面。具體包括體育設備的採購、醫療康復器械的採購、體育服裝、全民健身工程器材採購等12項內容。」李江嶺說,集中採購工作建立之初定了一個三年的工作目標:第一年打基礎,第二年抓規範,第三年上水平。按照這個目標,三年來體育局狠抓政府採購工作落實,成效顯著。

一是強化了預算的約束力。源頭管理的效果更加顯著,有效防範了隨意調整採購、無預算採購的風險,提高了預算績效管理水平。

二是提升了專業化水平。體育局設置專門的機構、專人負責採購,有效提升了專業化的水平。

三是提升了規範化程度。多方參與完善制度等措施使體育系統政府採購工作更加趨向公開、公平、公正。

四是提升了統籌管理能力。集中採購能夠對全系統各單位採購項目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對比。對於下一年預算的編制、領導層的決策能夠及時提供參考。

五是監管體系更加完善。形成了主管部門、採購方、裝備中心、機關紀檢、法律顧問等多方參與、齊抓共管的一個監管體系。

五舉措狠抓落實規範政府採購活動

「體育局在政府採購方面之所以能夠取得顯著效果,主要得益於以下五方面舉措。」李江嶺介紹。

一是以嚴格管理為目標,採購制度不斷健全。為確保政府採購依法依規開展,體育局相繼出台了《政府採購工作管理暫行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工作管理的意見》《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並且委託了第三方中介機構編制了《體育局政府採購內控管理制度》。

二是以落實責任為前提,工作分工逐步細化。體育局政府集中採購工作涉及到五個方面的統籌管理,並且有明確的分工:經濟處負責體育局系統政府採購預算的審核、匯總、上報工作,政府採購內控制度建設工作,並且對採購活動進行指導監督;體育局產業辦負責採購新增資產的審批工作,對各單位新增資產的驗收要進行一個抽查和監督;各預算單位負責編制政府採購預算,按時上報政府採購申請和委託計劃,報送採購項目需求和技術參數,對招標文件、合同進行審核把關,並且選派代表參加評標,負責採購驗收和資金支付等各項工作;體育裝備中心負責對各單位上報的政府採購計劃進行審核,委託政府採購中心和社會代理機構對集中採購項目組織實施招投標,參與合同的審核簽訂,組織質疑答覆,保管政府採購檔案;體育局監督小組派人員參加開標和評標,對現場進行監督。

三是以預算管理為抓手,採購執行日益規範。為使政府採購預算更加精準,體育局從源頭管理入手,每年年初都要求各個預算單位,對全年的政府採購預算細化分解為具體的採購需求。在這個基礎上,體育局裝備中心要會同經濟處和產業辦進行審核,重點審核採購的內容是否與預算項目要相符,是否存在拆分項目規避採購的情況。通過細化審核,不僅對各單位採購內容和需求時間有了全面的了解掌握,而且提高了預算執行的嚴肅性,避免了採購內容隨意變更等情況的發生。

四是以過程控制為基礎,採購監管更加精細。這方面主要從三個角度來推進:第一,嚴格採購項目審核。審核主要包括有11項內容,主要包括採購需求是否合規,預算的價格是否合理,審批手續是否齊全等。第二,強化採購流程監管,採購流程主要包括編制審核招標文件、發布公告、抽取專家、開標評標、定標、簽訂合同、檔案管理等系列工作。第三,規範合同管理和履約驗收管理。合同管理方面實行三方合同制,採購單位、中標供應商和裝備中心的三方共同簽訂合同,確保合同的內容和招標文件相符,要件齊全。履約驗收工作現在主要由採購單位自己來負責,各個單位通過內控管理制度自行加強驗收管理。

五是以提升能力為根本,持續加強業務培訓。從2018年開始,連續兩年舉辦了體育局系統的政府採購培訓班,邀請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政府採購處的相關負責人、國內相關政府採購方面知名專家進行培訓;每年給各個單位編印政府採購文件彙編,及時發放到各單位來進行學習;集中採購工作人員,要求每年必須外出參加2至3次培訓,通過這些措施,有力的提升了政府採購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實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