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徵求意見!普寧市紡織服裝業「四名工程」實施方案!

2023-04-19     普寧房產網

原標題:公開徵求意見!普寧市紡織服裝業「四名工程」實施方案!

普寧市紡織服裝業「四名工程」實施方案(公開徵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於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論述精神和省、揭陽市關於高質量發展的工作要求,推動市委十四屆四次全會和高質量發展等會議部署事項落地落實,加快我市紡織服裝產業優化升級,促進紡織服裝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助力實現「創百強、上千億」目標,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系統思維、生態理念,以實現高質量發展為方向,立足產業優勢,突出產業特色,內挖產業潛力優化升級,外引名企強勢引領,進一步推動全市紡織服裝產業集群化、高端化、品牌化發展,為建設工業強市、產業強市貢獻力量。

二、總體目標

充分發揮紡織服裝產業作為我市製造業「壓艙石」作用,依託我市紡織服裝產業鏈條齊全、基礎雄厚的優勢,推動實施名師、名牌、名企、名園「四名工程」,加快推進普寧市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東部創新城等服裝產業集聚區建設,引進國內外知名企業,強化產業人才支撐,深化產業品牌內涵,夯實產業發展基礎,拓展產業發展空間,逐步形成產業鏈完善、產業結構優化、行業創新能力較強、智能化水平較高、具有影響力的紡織服裝產業集群,推動普寧市紡織服裝產業高質量發展。

三、工作規劃

(一)實施「名師」工程,強化產業強市人才支撐

培養服裝設計高端人才。

大力引進知名服裝設計機構和人才,支持企業向紡織服裝設計機構購買設計服務;邀請省內外知名服裝設計專家,針對不同類型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服裝設計培訓,培養高端設計人才。對獲得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評選認定為中國「十佳」服裝設計師、中國新銳設計師稱號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獲得中國最佳時裝設計師、中國「金頂獎」設計師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30萬元;獲得由國際權威機構主辦的專業賽事、由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擔任主辦單位的專業賽事及北京時裝周、上海時裝周前三名的,按名次分別一次性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

培育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開展產業人才調研,根據人才需求優化人才供給,推進紡織服裝企業與學校開展全方位合作,支持有條件的職業院校開設紡織服裝相關專業,鼓勵學校根據企業需求開展「訂單式」培養。對獲得官方機構舉辦的全國性及廣東省各類服裝技能大賽前三名的,按名次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

打造創新型人才聚集區。

遵循人才集聚規律,重視支持創新人才的隊伍建設。進一步釋放星河·領創天下(普寧)、潮汕學院創業學院、普寧職校創新創業教育等平台創新新活力,加快青年創新創業中心、校地合作協同創新基地、孵化器、眾創空間、創新工場等各類創新平台建設,打造創新型人才集聚區。

加強高層次人才招引留用。

根據產業鏈布局人才鏈,通過國家和省、市重點人才計劃,積極幫助紡織服裝企業引進解決「卡脖子」技術難題的高層次人才;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設立博士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和創新實踐基地,充分發揮平台引才納智、信息發布、交流對接等作用,吸引各類人才到普寧市就業創業。對獲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評選認定為全國紡織工業勞動模範的個人,一次性獎勵5萬元。

落實人才公共服務保障。

按照市有關人才政策,對特色人才提供人才配套服務,符合引進條件的高層次人才,享受普寧市在配偶安置、子女教育、醫療保障、安居保障、公共服務保障等方面的高層次人才配套服務。

(二)實施「名牌」工程,深化產業品牌內涵

鼓勵企業創建自主品牌。

組織實施質量提升和品牌培育行動,鼓勵企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提高產品附加值;指導企業加強品牌文化建設,強化品牌研究、品牌設計、品牌定位和品牌溝通,完善品牌經營管理體系。對規模以上紡織服裝企業開設自主品牌形象店、專賣店首次達到20家、50家、100家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

支持企業產品研發創新。

引導企業從供給側與需求側兩端發力,加大新產品研發力度,生產適應市場需求,滿足消費升級的新產品;鼓勵企業開發富有民族文化底蘊、時尚化、個性化、功能化、綠色化的新產品,增加產品多樣性,提高產品附加值。對規模以上紡織服裝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取得名優高新技術產品並生產的高性能新型面料產品,按該產品當年納稅銷售額的1%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引導企業強化質量意識。

引導企業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質量的工匠精神,積極運用先進技術和工藝,建立與國際接軌的質量管理體系。對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商標金獎和中國馳名商標的紡織服裝企業,分別給予25萬元、50萬元、5萬元獎勵;對獲得廣東省政府質量獎的紡織服裝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引導企業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

培育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知名品牌、具備國際競爭優勢的中國智慧財產權領軍企業,引導企業將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和專利及時轉化為標準科技成果,促進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能力與運用水平的提升。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廣東專利金獎及廣東傑出發明人獎的個人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國家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和廣東省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獎勵。

鼓勵名優品牌企業參展。

鼓勵引導我市紡織服裝企業利用展會平台走出去開拓多元化國內國際市場,幫助企業搶訂單、穩市場。對普寧市行業商協會、單位(企業)在國內外設立的服裝服飾品牌展銷中心、專業市場或紡織服裝營銷平台(項目總面積需在2000平方米以上且運營正常)按照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實施「名企」工程,夯實產業發展基礎

鼓勵企業做優做強。

支持企業升規,對當年新培育入庫納統的紡織服裝工業企業年納稅銷售額首次達到5000萬元、8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8萬元、10萬元。

培育知名領軍企業。

發揮龍頭企業的規模帶動效應,從全市範圍內遴選3至5家優質的標杆企業作為重點扶持企業,以品牌輻射帶動相關產業集群的發展格局。從政策、資金、技術、人才、品牌等方面支持標杆企業擴規模、增新品、創品牌。推動中小企業瞄準面料、紗線、裝備等細分市場專注創新能力與管理能力提升,促進位造與服務深入融合。

支持數字化轉型升級。

推動工業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5G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紡織服裝產業深度應用。引導企業利用自動化、信息化、網絡化等手段提高質效及安全水平,實施一批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推動紡織服裝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支持企業建設紡織服裝供應鏈信息平台,拓展紡織服裝銷售渠道,對在本區設立獨立法人總部或區域總部的銷售公司、電商平台、跨境電商獨立站,通過自身業務銷售區內無資產關聯生產企業產品,每帶動一家紡織服裝製造企業實現年納稅銷售額比上年增加5000萬元的,給予平台企業5萬元獎勵,單個平台企業獲得該項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加大企業融資貸款力度。

鼓勵金融機構加大紡織服裝企業貸款力度,出台專項貸款優惠政策,開闢綠色貸款通道,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投放。對發展前景和信用記錄良好,但資金周轉暫時出現困難的企業,到期貸款按照市場化原則給予周轉。

實施企業上市扶持計劃。

建立紡織服裝企業上市孵化庫,對入庫企業進行貼身服務,幫助企業及時解決問題,對工商註冊地、稅務征管關係、統計關係、銀行基本帳戶在普寧市轄區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紡織服裝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發展的,市財政設立專項扶持資金,對擬上市公司扶持專項資金實行總量控制,定額扶持。

(四)實施「名園」工程,拓展產業發展空間

支持重大項目建設。

支持普寧市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加快起步區二期、天然氣管道和熱電聯產項目建設,全面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推進創時尚生態智能印花一體化項目落地建設,推動印花行業提檔升級,爭取園區2023年規上工業總產值達到35億元以上;加快推進東部創新城土地徵收工作,加速促成大潮汕內衣產業城項目落戶建設,逐步提升我市紡織服裝產業體質增效,不斷提高內衣產業的附加值和延鏈水平。

推動園區綠色發展。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綠色、循環和低碳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推行清潔生產審核,開展節水型企業對標建設、促進園區循環化改造。鼓勵園區及企業創建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業園區及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全力支持市紡織印染環保綜合處理中心爭創國家級綠色工業園區

做大做強電商集聚區。

充分發揮我市國際服裝城電商產業園、普寧國際電商城、上寮電商園、上寮電商城等項目的區域規模效應和電商集聚效應,指導推進普寧市電商產業園建設;主動助力揭陽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探索跨境電商產業園在我市落地,吸引我市周邊地區的電商經營主體到我市進行註冊和經營,形成新的集聚優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機制創新、政策支持,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統籌推動解決紡織服裝產業優化升級過程中跨部門、跨行業的難點問題,推動政策協同、資源整合和工作對接,不斷優化產業發展環境。落實重點紡織服裝企業聯絡員機制,促進企業穩增長,推動紡織服裝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強化要素支撐。用足、用活中央、省、市各項政策措施,在財稅金融、技改投入、品牌建設、人才培育、要素資源等方面支持產業轉型。進一步健全服務機制,強化資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為產業發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三)加強宣傳引導。做好紡織服裝產業宣傳工作,及時積極發揮新聞媒體輿論引導作用,加強對紡織服裝產業的宣傳報道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提升品牌知名度。

(四)加大招商引資。針對紡織服裝產業鏈條,大力開展招商引資工作,加強以商引商、以鏈引商、以僑招商、聯合招商,試行中介引商,著力構建大招商工作格局,吸引更多更好更優的企業入駐普寧,及時提供相關政策性建議。搭建紡織服裝產業交流平台,為更多外地優秀紡織服裝企業入駐我市打好基礎,提供優質服務。

五、其他事項

(一)本實施方案扶持對象為在普寧市行政轄區內依法註冊和納稅、納入普寧市屬地統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紡織服裝類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行業協會(或聯合體)。

(二)本實施方案與上級規定的法律法規不相符的,按上級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方案有效期內如遇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有效期屆滿,根據實際實施情況依法予以評估修改。

(三)符合本實施方案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我市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配套或承擔資金的政策規定),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本實施方案的具體實施,由普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cedcc3bfe66facc013d68084682bef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