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緊申請!2022年普寧第一批公租房即將分配,共530套房源

2022-05-10   普寧房產網

原標題:趕緊申請!2022年普寧第一批公租房即將分配,共530套房源

今天,普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關於申請普寧市2022年第一批公共租賃住房的通告。2022年度普寧市第一批公共租賃住房開始接受申請報名,申請時間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預計於2022年7月進行分配。

據小房君了解,本次供分配的房源共530套,其中普寧市保障性住房(蓮花山點)510套,池尾新寮公租房20套。具體情況如下:

1、普寧市保障性住房(蓮花山點),位於環城南路蓮花山公園旁。可供分配的住房為510套。其中:一房一廳戶型共 113套,每套面積約52平方米;二房一廳戶型共397套,每套面積約59平方米。

2、池尾新寮公租房,位於池尾金池路北側。可供分配的住房為20套,均為二房一廳戶型,每套面積約56平方米。

截止2022年4月底以上二處房源共530套,配租時實有房源大於530套,以實有房源進行配租;每套面積以實際房源面積為準。

租金標準和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如下:

1、租金

租金標準為新寮點公租房月平方米4元,廉租房月每平方米1元;蓮花山公園點月平方米5元,廉租房月每平方米1元。

2、物業管理收費標準

物業管理費依據普寧市發展和改革局普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調整我市住宅小區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普發改〔2018〕64 號)規定提出具體收費標準執行。

入住租戶直接向供電、煤氣部門交納電費、煤氣費。

由於小區是高層建築,實行二次供水,水費由物業公司進行收取。

關於申請普寧市2022年

第一批公共租賃住房的通告

根據《普寧市2022年第一批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方案》,2022年度普寧市第一批公共租賃住房開始接受申請報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面向申請對象

(一)廉租住房保障(本市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對象。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地城鎮戶籍人口,並在本地工作或居住;

2、申請人或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持有2021年度民政部門核發的《廣東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廣東省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

3、在當地無房(含無自有房產、租住公房和工作單位安排的臨時住房等,下同)或擁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低於戶36平方米或人均低於13平方米的家庭;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名下無非營運車輛,無登記企業或擁有企業股份;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符合上述條件的孤、老、病、殘、革命傷殘軍人、烈屬、環衛工人等特殊困難家庭,可以優先。

(二)本市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保障對象。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地城鎮戶籍人口,並在本地工作或居住;

2、2021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為2565元/人•月及以下;

3、在當地無房或擁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低於戶36平方米或人均低於13平方米的家庭;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名下車輛不得超過1輛,排量低於2升(車齡超過七年的除外)且購買金額低於15萬元;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名下無登記企業或擁有企業股份;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符合上述條件的孤、老、病、殘、革命傷殘軍人、烈屬、環衛工人等特殊困難家庭,可以優先。

(三)新就業人員。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全日制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證書,從畢業當月計算起未滿8年;

2、已與普寧市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

3、申請前6個月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且處於在繳狀態;

4、在當地無房或擁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低於戶36平方米或人均低於13平方米,且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及其配偶雙方的直系親屬在本市無住房資助能力;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名下車輛不得超過1輛,排量低於2升(車齡超過七年的除外)且購買金額低於15萬元;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名下無登記企業或擁有企業股份;

6、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四)外來務工人員。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非普寧市戶籍,但在普寧市區穩定就業5年以上,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外來務工人員;

2、申請前1年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且處於在繳狀態;

3、申請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本市區域範圍內無房或擁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低於戶36平方米或人均低於13平方米;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名下車輛不得超過1輛,排量低於2升(車齡超過七年的除外)且購買金額低於15萬元;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名下無登記企業或擁有企業股份;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沒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保障對象申請公租房須提交的申請資料

(一)普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須雙面列印);

(二)戶口簿、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身份證、結婚證,離異或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

(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普寧市的房產情況證明材料。承租住房或借住他人房屋的,提供證明材料;

(四)申請人為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含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還需提供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如2021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單位代扣代繳憑證或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等);

(五)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擁有汽車的,需提交車輛行駛證和購車價值憑證(如發票、合同);擁有土地、車位、存款、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的,需提供相關信息;

(六)申請廉租住房類別的需提交民政部門核發的2021年度《廣東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廣東省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

(七)申請人為新就業人員的,還需提供相應畢業證書、勞動(聘用)合同(公務員提供工作證明材料)、社保證明;

(八)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非本市戶籍)的,還需提供相應勞動(聘用)合同、社保證明;

(九)屬孤、老、病、殘、革命傷殘軍人、烈屬、環衛工人等特殊困難家庭,提供相關證明;

(十)審定部門認為需要出具的其他材料。

前款規定的各類證明材料,應提交經申請人簽字確認的複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同時,證明材料須加蓋原件與複印件相符的審核章和審核人簽名。

三、申請時間和方式

(一)本輪申請時間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

(二)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通過普寧市保障性住房公開專欄下載列印申請表或向當地社區居委會領取申請表。屬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含廉租房保障對象)類型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和提交材料;屬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類型的由所在用人單位對照申請條件初步審核後,由用人單位統一向單位註冊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農場)提出申請和提交材料。

四、有關事項

(一)有關申請條件、資料、程序等具體事項可通過普寧市政府門戶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板塊(http://www.puning.gov.cn/zdlyxxgk/zfbzxxgk/index.html)查詢《普寧市2022年第一批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方案》進行了解,或可到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農場)及社區居委會進行諮詢;

(二)申請表下載地址(http://www.puning.gov.cn/zdlyxxgk/zfbzxxgk/index.html)。

普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5月10日

附件:(可點擊文末閱讀原文查看或下載表格)

《普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適用於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申請對象)

《普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適用於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對象)

普寧市2022年第一批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