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物業費 、買賣房屋、辦公室戀情……
這些看似平常的新聞背後有著複雜的法律關係
距離起訴截止日期還有3天,卻被一張居住證明卡住多時,江先生很是苦惱。
江先生是福建人,幾年前來西安工作,租住在西安市尚稷路東站小區。
「我從2016年開始在這裡租房,房東是個79歲的老太太,房租每月800元,物業費我交給房東,由她代為繳納。」江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因崔老太太近年來久病臥床,兒女失業在家,家中條件窘迫,物業費他雖已按期交給對方,但實際上卻並未交至物業。「物業費從2022年就開始欠了,我也不好去逼著他們交。」
今年上半年,因過往生意糾紛,江先生要在法院起訴。「根據要求,法院讓我提供在轄區連續居住滿一年的證明,由物業或者社區開具。」江先生說,他來到小區物業,想要開居住證明,卻被告知需交清物業費後才能辦理,「我前後跑了好多次,都被拒絕了。」
江先生又試圖通過社區開具居住證明,但根據流程,需由物業先開一份流動人員登記表。「我又去找物業,他們說物業費沒交清都不能開。」
江先生向記者出示了一張由公安機關辦理的居住證,上面寫著他的現居住地址為西安市未央區尚稷路1688號,正是東站小區所在地。
「公安機關都能證明我住在這裡,物業卻因為他們和業主的糾紛,不願給我開證明,我覺得很不合理。」江先生說,起訴的截止期限就在本周五,現在一直卡在居住證明這個環節,讓他很是頭疼。
8月28日上午,記者聯繫到東站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租客開具居住證明需由業主陪同辦理,此前未能辦理是因為業主沒有前來。
對於這一說法,江先生並不認同:「之前房東老太太的兒子陪著我一起去,還是被拒絕了,理由仍是物業費沒交清。」記者再次致電東站小區物業,多次撥打均未能接通。
隨後,記者聯繫到東站小區所在社區,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流程,社區開具居住證明,需要先在物業開具流動人口或常住人口登記表。對於江先生所遇特殊情況,如物業確實無法開具相關證明,可向社區進行反映,社區核實其情況後另做處理。
當天中午,江先生來到社區,工作人員向其詳細了解情況後,為其開具了居住證明。
律師說法
物業應採取合理合法方式催收物業費
租客申請居住證明為其合法權利
北京德恆(西咸新區)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寶坤認為,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物業費糾紛不應影響物業公司為租客江先生開具證明。江先生按照《居住證暫行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系其合法權利,應當得到保障。
李寶坤表示,業主、物業使用人江先生與物業公司之間系經濟糾紛,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第六十四條規定,業主有義務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用。如業主逾期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可採取發送催款通知、通過業主委員會協助催收、訴訟等方式催收物業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物業公司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不得採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來催收物業費。根據該法條可知,即使業主存在欠繳物業費的情形,物業公司亦不能因此採取不當的方式導致業主、物業使用人的生活受到極大影響。
李寶坤提醒:業主、江先生接受了物業公司的服務,應當按時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服務費。物業公司亦應當採取合理合法的方式來催收物業費,避免因此引起不必要的矛盾與糾紛。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白仲夏 實習生 石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