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圍繞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政策進行一致性評估

2024-06-28     澎湃新聞

民營經濟 IC 資料圖

針對現階段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問題,2023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該《意見》指出,「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重要力量。」

該意見是繼國務院先後於2005年和2010年出台《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後,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名義發布的更高規格的文件。

近期,國家在發改委內部新設立了「民營經濟發展局」。立法機構也在醞釀製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多個部委也出台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多項配套政策。可以說,圍繞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國家最高決策層表現出了鮮明的態度。

我們認為,穩定民營經濟預期、提振民營經濟投資和發展的信心,從問題導向出發,可以說是眼下穩就業和保持社會安定的當務之急,是穩投資穩經濟的當務之急;從目標導向出發,是促進中國經濟重回正常追趕軌道、參與國際競爭和最終實現現代化的根本之道。

儘管國家最高決策層表現出了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鮮明態度,儘管民營經濟發展攸關現代化大局,但其實際面臨的政策環境仍有改善空間。我們認為,應圍繞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政策進行一致性評估。

事實上,這是《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中本來就有的部署。該《意見》指出,「在與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中對涉民營經濟政策開展專項評估審查。」我們建議,應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政策一致性評估單列出來,作為常設機制,與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相併列。因為兩種評估的宗旨和內容是不一樣的。

從評估宗旨來看,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要根據宏觀經濟運行情況來開展。在需要實施擴張性政策時能切實擴張,需要實施收縮性政策時能切實收縮。但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評估則與此不同,就是要保障民營經濟穩定、持續發展,不存在需要抑制其發展的政策意圖;就是評估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體制條件、法治環境、規制框架和政策措施是相對穩定、可預期的、逐步改善的,還是變動不居、不可預期甚至有所惡化的。

許多時候,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政策環境持續保持穩定,就是最大的「友好」。把民營經濟政策評估置於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之下,難以保證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所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一致性評估,應該解決包括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在內的市場主體的平等性問題,要保障政策對所有市場主體都一碗水端平,一視同仁。

民營經濟發展政策一致性評估,既要評估中央政府有關部門的政策,也要評估地方的政策和實踐,後者甚至更為重要。因為民營經濟打交道最多的是地方政府部門。

民營經濟發展政策一致性評估,應該主要由評估部門主動作為,而不應該由民營企業提出申請並舉證。

將來制定頒行的《民營經濟促進法》,不應取代民營經濟發展政策一致性評估,而應該成為後者的法律依據。就如同在有各種財經法律的情況下仍然要開展宏觀政策一致性評估的道理一樣。

(作者劉培林為清華大學中國經濟思想與實踐研究院研究員,浙江大學區域協調發展研究中心首席專家、共享與發展研究院副院長)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c84fcf0d193c9a306887064efa9d0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