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這事你還敢做麼?江都這幾人被判刑了……

2019-10-19     江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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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揚州市檢察院、南通市中級法院、江都區檢察院、如皋市法院、江都區公安、自然資源局等單位計60餘人,就三起在長江揚州段非法電魚破壞生態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和解協議執行,在長江揚州段江都大橋鎮五圩碼頭四大家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共同舉行魚苗增殖放流活動,共放流鱅魚、草魚等3425公斤魚苗。部分省市區人大代表參加了活動,省、市、區三級新聞媒體派記者全程參與採訪報道。

江都區檢察院對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依法提起刑事公訴,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於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間,在長江夾江流域電捕魚累計達百餘次,對長江的漁業資源造成很大的破壞。訴訟過程中,李某某等五名被告人與檢察機關就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達成和解協議,表示願意承擔漁業生態資源損害賠償責任,以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復長江漁業生態資源。

增殖放流活動結束後,如皋市法院在江都區濱江新城新和村文化廣場,公開審理了這三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結合審理查明事實和解協議行情況,法庭依法當庭判決李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徐某犯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兩人非法捕撈的違法所得、作案工具均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長江特殊的地理形態和氣候條件,歷來是長江重要經濟魚類—四大家魚、鯿魚及其他經濟魚類的重要洄遊通道,也是其育肥產卵和越冬的最佳場所,並對本地區的自然環境具有高度的依賴性。

據悉,為加大長江生態資源保護力度,嚴厲打擊破壞漁業資源的違法行為,江都檢察機關堅持修復性司法理念,2019年9月,與如皋市法院和江都區6家行政執法機關聯合會簽《關於構建生態環境資源協同保護機制的實施意見》,建立全省首個跨區域生態環境資源協同保護機制。

「我是一個漁民,聽了今天的審判很受觸動,電捕魚是肯定不能幹的,電捕魚對魚危害是很大的,對捕魚者也很危險,不少漁民都被電上過,這個事情不能做!」一位旁聽者接受採訪時表示。

「針對破壞生態環境刑事案件的特點,我們秉承恢復性司法理念,將犯罪嫌疑人的增殖放流、補植復綠等生態修復補償行為,作為案件處理的重要情節予以考量。」江都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周曉琴表示,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彰顯司法在懲罰犯罪、保護環境資源、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重要作用,也是對建立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的積極探索。

來源:江都日報

作者:江都融媒體記者 郁興 實習記者 劉寅超 通訊員 郝洪偉

編輯:阿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brmj420BMH2_cNUgnQM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