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不是藥物 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 這句警示語,保健品必須有!

2019-08-21     青白江區交易中心

#保健食品須醒目標註不是藥物#【「保健食品不是藥物 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 這句警示語,保健品必須有!】今天,《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正式發布,《指南》關係到保健食品產品上市後監管。現行的保健食品標籤管理,雖然要求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但標籤上僅僅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而且聲明標註的位置和大小也沒有具體規定,企業往往把它標註在不顯眼的位置,字體也很小,讓虛假宣傳、誇大功效的營銷行為有了可乘之機。

此次發布的《指南》對企業標籤標識內容進行規範指導,特別是對標註警示用語提出明確意見:設置警示區,提高關注度。警示區必須設置在最小包裝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標註警示語,提高認知度。在標籤上標註「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警示語,將保健食品與藥物進行明確區分,提示消費者慎重選用;規定面積大小,提高辨識度。警示區面積不少於其所在版面的20%;規定印刷字體,提高清晰度。警示用語使用黑體字,讓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新華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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