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排乘客不系安全帶,罰10元!」司機:我不是軟柿子,想捏就捏

2022-08-21   生活像爬山

原標題:「後排乘客不系安全帶,罰10元!」司機:我不是軟柿子,想捏就捏

「司機不是軟柿子,想捏就捏!」河南鄭州,交警以後排乘客未系安全帶為由,處罰司機小陶10元,小陶不服:乘客不系安全帶,該罰誰?

交警處罰小陶的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條,這一條規定,機動車行駛的時候,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

小陶開車時,坐在後排座位的乘客沒有繫上安全帶,這一規定並沒有區分前排和後排乘客,後排乘客顯然違反了這一規定,這一點小陶也無話可說。

交警處罰的另一依據是道交法的第89條規定,即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

小陶認為,這裡面存在著漏洞,規定要求處罰的是乘車人,包括副駕駛和後排乘客,沒有規定要處罰司機,交警的做法是把司機當作軟柿子捏,雖然只有10元錢的罰款,但小陶依舊上了法庭,狀告交警,要求法院給個說法。

「處罰適用法律錯誤,沒有法定依據」。小陶表示。既然規定處罰的是乘車人,當然不包括司機在內,交警不能因為處罰司機比較方便,就用不存在的條款,對司機進行處罰。

案子的焦點在於,機動車乘坐人員沒有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應該處罰駕駛人還是乘坐人員的問題。

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對於機動車駕駛人的要求更高,更嚴,道交法首先要求的是駕駛人應當遵守各類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車輛的行駛過程中,駕駛人對車輛有絕對的控制權,因為,駕駛人對於乘坐人員負有更高的安全保障義務,應當督促車上的乘客使用安全帶。

如果發現乘客沒有使用安全帶,駕駛人完全可以要求乘客繫上安全帶,更不能在乘坐人沒有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

所以,乘坐人員使用安全帶的第一責任人還是司機,如果小陶有證據證明已經督促乘客繫上安全帶,還情有可原,沒有證據的話,對小陶進行罰款,符合法律的規定。

小陶認為應該處罰乘車人,並且要求交警賠償5000元的要求,在法律上是站不腳的,所以,小陶在一審敗訴後,再次上訴,也被法院駁回。

為了大家的人身安全小編在這裡提醒大家,千萬不要存在僥倖心理。出門在外不容易,安全第一,請大家系好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