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強制猥褻罪!50歲男子就醫時被29歲男醫生性侵!已被刑拘

2019-07-23     濟南市歷下區檢察院

最近

湖南一名五旬男子

被就診醫院一名29歲男醫生

以檢查痔瘡之名侵犯!

提起這場遭遇:

「感受到了莫大的羞辱」……

震驚!5旬男子疑被

29歲男醫生以檢查之名性侵

事情發生在7月11日晚上11點多,在湖南省人民醫院。事發次日,在醫院及科室相關負責人參與的對質現場,涉事男性醫生承認自己對患者作出性侵犯行為。

A先生湖南人,今年51歲,因左下腹處脹痛,於7月9日到湖南省人民醫院消化二科就診,經「腸鏡」檢查,查明他繫結腸息肉引發脹痛,需做微創手術。


澎湃新聞


因為手術的特殊性,A先生手術前被要求不進食物,並吃下瀉藥將體內食物排空。

7月11日17:30分左右,手術結束,醫生叮囑A先生在24小時內不得進食。

當晚23時許,主管男醫生曾某某到病室內告訴他,根據前期檢查,A先生患有痔瘡和C肝,需找他做進一步檢查。稍作休息後,曾醫生將他帶入「專家辦公室」做進一步檢查。


A先生稱,他按照曾醫生要求,俯下前半身,雙手攀附著輸液的鋼支架,脫下褲子,準備接受醫生對肛門處的檢查。檢查期間,醫生關了燈……

當A先生髮現自己被猥褻後,當即大聲呵斥「在幹什麼」,曾醫生馬上摸黑離開了辦公室。

懷疑自己被性侵後,A先生一方面致電親屬來醫院照顧,另一方面保留了證據。

警方介入

涉事醫生曾請求不要告訴院方

據了解,當事人曾醫生今年29歲,是一名在湖南省人民醫院進修的醫生,進修期為一年。

事發後,A先生單獨找到曾醫生質問。曾醫生一開始低聲回答「不是那樣的」;隨後進一步壓低聲音說「大哥,你聽我解釋……」


在取證錄音中,曾醫生後來承認自己侵犯了A先生,稱為此真誠道歉,希望他不要告訴醫院。

第二天,A先生將遭遇告訴科室負責人,醫院和科室委派相關負責人組織當事雙方調查事發經過。

A先生表示,醫院方一直溝通勸阻家屬報案,稱可以協商和解處理,會給A先生一個滿意的解決方案。如果家屬方報案了,或者找了媒體曝光,醫院就不管了,法院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只要曝光了,天下人都知道這事了,A先生以後也不好面對。

而在協商過程中,曾醫生曾提出願意賠償A先生10萬元,被A先生家屬拒絕:「賠償200萬元、2000萬元都無法抹去傷害」,「一個51歲的患者,剛做完手術,30多個小時沒有進食………..你辜負了患者對醫生的信任,做出了聞所未聞,禽獸不如的事……..」

7月19日下午,A先生在家屬勸說下,到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定王台派出所報案。

警方介入調查,隨後曾某因涉嫌強制猥褻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律師觀點

法律上男男性侵會被按照猥褻處理

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長認為,男男同性之間的強制性行為,儘管法學界一直有呼聲認為應當納入強姦罪規制的範疇,但是在法律尚未修改之前,目前國內針對男性的性犯罪仍然無法被評價為強姦罪。

「目前的司法實踐,同性間的性侵、性騷擾一般會被按照『猥褻他人』處理,但並非一定構成犯罪,也可能適用治安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猥褻他人、情節惡劣的』,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他介紹道,隨著國內法學界對於刑法「去性別化」呼聲的日益高漲,2015年11月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已將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進行了修改,從而將強制猥褻罪的客體由「婦女」修改為了「他人」,也就意味著男男之間的強制性行為雖然不能被評價為強姦罪,但可以被評價為強制猥褻罪,一般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在目前,國內司法實踐中也已出現同性間強制猥褻案,有的得到判刑,而有的因為法律的暫時空白而無法進行懲戒。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b_W3H2wBmyVoG_1ZDQQ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