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秦皇島公務員平時考核實施辦法來了

2020-04-28   燕趙都市報

細化考核內容,規範考核程序,明確評價方法,突出考核實效……近日,秦皇島市委組織部在全省率先出台了《秦皇島市公務員平時考核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激勵全市廣大公務員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

圍繞「考什麼」,細化考核內容

公務員平時考核由所在機關負責組織實施,每季度開展一次。考核內容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及時了解公務員德、能、勤、績、廉日常表現,重點考核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的情況,以及承擔急難險重任務、處理複雜問題、應對重大考驗的表現等。

對於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的公務員,突出承擔重點工作方面考核的權重;

對於一線執法崗位的公務員,圍繞履行執法職責、完成執法工作,重點考核執法辦案數量、質量以及依法辦案、公正文明執法等內容;

對直接面向群眾的窗口單位和服務部門的公務員,突出考核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和服務承諾兌現情況;

對於從事專業技術、機關綜合管理工作的公務員,突出具體業務辦理、工作任務成效等實績內容的考核。

圍繞「如何考」,規範考核程序

公務員平時考核一般按照「制定目標、個人小結、審核評鑑、結果反饋」的程序進行。

制定目標,每年初,根據本單位公務員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目標,逐級逐項分解目標任務,確定每名公務員的平時考核指標;

個人小結,公務員對照機關要求、職責任務或者考核指標,每季度末如實對本人工作表現情況進行簡要小結;

審核評鑑,由機關內設機構主要負責同志、主管領導逐級對公務員的個人小結進行審核並提出考核結果等次建議,最後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定或單位集體研究決定;

結果反饋,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採取適當方式向主管領導、機關內設機構主要負責同志和公務員本人反饋考核結果,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改進要求,聽取本人意見。

圍繞「如何評」,明確評價方法

《辦法》規定,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適合平時考核模式和方法。既可以堅持記實評價為主的基本方法,也鼓勵運用網際網路技術和信息化手段開展平時考核,提升考核工作智能化水平。

公務員平時考核結果分為好、較好、一般和較差4個等次,好等次名額應當向基層一線和艱苦崗位公務員傾斜,並在本機關範圍內公開好等次的公務員;

公務員在承擔急難險重任務、處理複雜問題、應對重大考驗時,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的,當期平時考核結果可以直接確定為好等次;

公務員在重大關頭、關鍵時刻不服從組織安排,或者推諉扯皮、敷衍塞責造成不良後果的,當期平時考核結果可以直接確定為較差等次,形成注重實績、獎懲分明的鮮明導向。

圍繞「如何用」,突出考核實效

對平時考核工作開展好的單位,適當提高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對平時考核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適當降低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

平時考核結果按權重占年度考核結果的60%,當年平時考核結果均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規定比例內優先確定為優秀等次,當年平時考核結果均為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加強對公務員平時考核結果的綜合分析研判,在選拔任用過程中,將公務員近三年平時考核結果作為推薦提名、確定考察對象的重要參考;

根據平時考核結果,認真分析公務員的能力素質結構,有針對性地安排學習培訓、輪崗交流和實踐鍛鍊。

對平時考核結果好的公務員,及時進行表揚獎勵,在評先選優、教育培訓、掛職鍛鍊等方面優先安排;

對平時考核結果為一般等次的公務員,及時談話提醒;

對平時考核結果較差的公務員,及時批評教育;

經批評教育後仍不改進的,或已對工作造成惡劣影響的,按有關規定及時給予必要的懲處;

發現存在違紀違法問題的,按照有關紀律和法律法規處理。

(河北日報記者史曉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