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湖北男子造假返粵,網店店主被抓!

2020-03-30     平安吉林

此前,南都曾報道了《湖北兩男偽造單位證明騙過防疫人員,私自返回江門被警方立案偵查》。昨天(3月29日),南都記者從廣東江門市公安局新會分局獲悉,民警遠赴重慶,將在網上多次為他人偽造印章和單位接收函的犯罪嫌疑人呂某元抓獲,案件仍在進一步擴線偵查中。

犯罪嫌疑人呂某元(左)

兩男持偽造接收函騙過防疫人員

3月13日,新會公安接到線索,稱有人使用偽造的接收函矇混過關,成功從湖北省私自回到新會。隨後,新會警方立即聯繫公文上印章所屬單位、衛健部門等進行全面調查,並傳喚嫌疑人陳某偉(男,23歲,湖北省襄陽市人)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陳某偉交代,他在某網絡平台找到暱稱為「xx設計」的網店商家,花費60元偽造接收函,並利用虛假接收函圖片騙過防疫人員,與其女友駕車通過了交通核查卡點,回到新會。之後,他以同樣的方式幫助嫌疑人劉某康偽造另一個印章和接收函,並讓劉某康將陳某偉父母一同帶回新會。

3月14日,新會公安已依法對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的嫌疑人陳某偉、劉某康執行取保候審。


商家曾為多人偽造證件和印章

根據掌握的信息,新會公安向上排查某網絡平台網店商家店主的身份信息,發現店主位置在重慶。

3月19日,新會警方在重慶市梁平區刑偵支隊的協助下,成功抓獲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的嫌疑人呂某元(男,30歲,重慶市梁平人)。

經突審,嫌疑人呂某元供認其在某網絡平台網店接受為多人偽造證件和印章的訂單,利用設計軟體進行圖片修改,其中包括陳某偉的訂單。

目前,公安機關已對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的嫌疑人呂某元進行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擴線偵查中。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會警方提醒,雖然現在大部分省市基本已復工復產,但病毒無情,廣大市民仍需加緊嚴防,切勿掉以輕心,更不可為了一時方便鑽空子走捷徑,而給社會和人民群眾帶來嚴重後果。

來源:南方都市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bFFnKXEBnkjnB-0zvd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