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國有很多奇葩的政策,有些政策看起來簡直滅絕人性,結果老百姓寧願自殺也不願意接受。在眾多奇葩政策中,「男女分館」制度看起來很普通,實際卻無比殘忍,這是歷史專家的共識。1847年8月27日,洪秀全與馮雲山回合,兩人制定了拜上帝會的各種儀式和《十款天條》。
作為太平天國時期最重要的法律條文,《十款天條》中第七條里作出這樣的規定,「第七天條不好姦邪淫亂。天下多男人,儘是兄弟之輩,天下多女人,盡皆姐妹之群,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雜。凡男人女人姦淫者名為變怪,最大犯天條。」
看起來似乎有一點的道理,其實泯滅人性,讓夫妻不在一起生活,可能嗎?不可能!洪秀全越是號稱要實現絕對平均,結果等級、特權觀念就越嚴重。「男女分館」制度早在永安稱王時就出現,只不過當時只存在太平軍中。
1853年1月,隨著太平軍占領武昌,「男女分館」制度被推廣到民間,只要是太平軍占領的地區,都需要遵從。《鄂城紀事詩》就有這樣的記載,「賊分男女各二十五人為一館,彼此不相往來,男至女館,或女至男館,一經敗露,即時斬首。男館以兩司馬領之,女館以蠻婆領之。規矩森嚴,不敢或犯。」
1853年3月19日,太平軍攻入南京城,洪秀全決定徹底實行「男女分館」制度。洪秀全認為這是提高女性地位的最重要方式,事實上婦女在女館中承受著非人的折磨,「江浙婦女入館後,日以劈竹籤挑磚負米為事,不堪其苦……」
從本質上來看,洪秀全實行「男女分館」並非禁止夫妻見面,而是要徹底杜絕男女之事。至於老百姓對於這個政策的反映,看看史書真實記載就知道了,「父母弟兄妻子立刻離散,家業頓拋。有請緩頰至來日遵行者,遂於夜間或合室焚毀,或全家自縊,或近河塘牽連投水,紛紛無數。有一家數十口者,有同居三四姓者,望衡對宇,烈焰日夜不絕。水面浮屍或仰或仆,擁擠莫辨。其閉戶仰藥懸樑者更不知紀極。」
對老百姓要求「男女分館」,可太平天國高層卻窮奢極欲,洪秀全一人就有3000女子侍奉他,結果在南京生活11年都沒有走出天王府。
稍微了解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在戰爭時期這種制度可能運轉下去,可隨著各地區生活逐漸穩定,「男女分館」制度根本無法繼續實行下去,老百姓寧願自殺也不願意接受。,史書記載「男女分館」制度於1853年10月被廢除。歷史再一次告訴我們,如果不尊重人性,肆意頒發政策,只會以失敗告終。
參考資料:《金陵省難紀略》、《鄂城紀事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