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23歲表弟住表哥家,4個月後表嫂懷孕了,罪魁禍首是表弟

2022-06-16   史家霸唱

原標題:雲南23歲表弟住表哥家,4個月後表嫂懷孕了,罪魁禍首是表弟

民間有句諺語叫「七年男女不同席」,意思是長到7歲,男女就應當有明確的性別之防,離得太近,可能導致一些不良後果;即使雙方之間的關係有倫理道德劃出來的界限,也未必擋得住人心慾望。

王普和高國強是一對表兄弟,卻反目成仇,原因就在於王普的妻子依依,因為太相信親戚關係,在表弟千里投奔時,王普好心為他找了工作,還讓他住進了自己家裡,回想起來王普認為是「引狼入室」,因為短短4個月,妻子就因為和表弟距離太近,突破了那條禁忌的底線。

原來,王普出生於雲南的小山村,家中的條件一般般,但王普自身十分努力,長大後他前往江西南昌打工,摸爬滾打10年後在那邊站穩腳跟,事業穩定下來了,婚結了,還有了一對可愛的兒女,成家立業的目標完成得差不多,王普回老家時都格外有底氣,引得親戚羨慕。

而王普的妻子依依比他小了6歲,長相很出眾,見王普事業有成,嬌妻兒女相伴,表弟高國強既崇拜又渴望和表哥一樣取得成功,於是提出也要到江西那邊去打工,希望表哥能幫著介紹,都是親戚,卻不過情面,王普答應了,隨後便將高國強帶去南昌,儘自己的能力給他找了份還算不錯的活干。

當時高國強才23歲,這個年紀的年輕人多半沒什麼經濟基礎,高國強積蓄有限,承擔不了租房的開銷,王普既然幫了忙,便決定幫到底,他讓表弟住進了自己家裡,當時的他完全沒想到,表弟和在家做家庭主婦的妻子能發生意外「事故」。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高國強住進王普家就4個月了,依依忽然告訴王普,自己懷了孕,一般丈夫聽到妻子懷孕都是欣喜,王普卻當即大怒,對妻子大打出手,原來這陣子他因為忙於工作根本沒和依依同房,孩子哪來的?

依依也沒有隱瞞,直接說是與高國強一次酒後有了關係,才懷上的,這個消息令王普十分震驚,兩邊的親友得知都無法接受。所有人都勸依依看在孩子份上及時懸崖勒馬,與高國強撇清關係,回歸家庭照顧丈夫和孩子,可依依卻堅持要同王普離婚,和高國強在一起。

王普想不通,自己和妻子已經結婚6年了,還有一雙兒女,怎麼就敵不過認識沒多久,還沒他有錢的表弟。同樣想不通的還有依依的家人,得知消息後依依的爺爺趕來,進門就用拐杖朝孫女身上打,把她教訓了一頓,也打了高國強,卻依然無法改變依依的決定。

於是,王普請來了調解人員,希望能與妻子就此事協商一個好的結果,而依依面對詢問時絲毫不以婚外情為恥,直接說出了與高國強的關係,以及非要同丈夫離婚的原因。

依依表示,自己17歲就遇到了王普,當時年輕,覺得他很可靠,便草草結婚,誰知婚後卻發現了王普的諸多不好,首先就是家暴,每次夫妻倆有什麼矛盾他都用拳頭解決,他的暴躁與高國強的溫和形成了鮮明對比,高國強到來後,見表哥打人,於心不忍,多次阻攔和安慰。

這讓依依覺得和高國強在一起更有安全感,對他產生了依賴,與此同時,王普很自私,夫妻倆在一起,他經常不採取安全措施,導致她接連不斷懷孕,雖然只生了2個孩子,實際上她前後加起來已經懷孕6次,其他4次都墮了胎,對她的身體造成了嚴重損傷。

依依早想離婚,高國強不過是個導火索,兩人熟悉起來後,因為王普忙於工作常不在家,有許多單獨相處的時間,於是一次酒後,你有情我有意,便發生了一次關係,就那一次她懷上身孕,於是下決心要徹底與王普分開轉而和高國強長相廝守。

高國強承認了自己與表嫂的「酒後亂性」,也對表嫂的遭遇表示同情,卻不是那麼想拆散他們夫妻,依依的決定讓他也感到為難,見妻子這樣,王普不再挽留,但他要求表弟與妻子共同賠償自己20萬,否則離婚之事就沒得談。

王普索要20萬是為了彌補自己的精神損失,離婚案件中確實經常出現損害賠償之說,對此原《婚姻法》和現行民法典的規定略有不同,以現行《民法典》為準,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或其他重大過錯這些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如果一方外遇,另一方以此為由提出離婚訴訟,司法實踐中並不必然視為重大過錯,具體要看個案證據,如果夫或者妻背叛婚姻,行為達到嚴重程度直接致使感情破裂,無法調節以致離婚(如次數較多,發生在女方孕期和哺乳期等特殊時期,有了非婚生子等等),作為重大過錯得到法院的認定,無過錯方可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不過損害賠償的數額並不由無過錯方決定,而是由法院綜合過錯程度、行為方式、無過錯方的受損情況、夫妻財產狀況、實際履行能力、社會影響、賠償金額應達到懲教相結合的效果等因素,進行酌情判定。

此外根據相關司法解釋,離婚案件,符合民法典第1079條第三款規定「應當準予離婚」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准離婚。無論丈夫指妻子外遇還是妻子指丈夫家暴都需要拿出相應證據,被認定為過錯的基礎上,才能談其他,在眾人調解下,王普最終放棄了對妻子索賠,只希望能與妻子重歸於好。

問題在於,雖然事後查出依依懷孕是假的,是她為離婚編造的藉口,高國強也表示願意離開表哥家,依依卻還是對丈夫十分抗拒,可以想見,王普此前所做的一些事可能深深傷害到了妻子,要想挽回,他還需要花費很大的功夫,6年的夫妻鬧到如此難堪地步,讓觀者唏噓。

回過頭看依依,其實想離婚與否是個人的自由,但採取如此激烈的手段,也並不是理智的做法,無論男女對婚姻都應當保持基本原則,既不肆意傷害伴侶,也不放縱自身墮落,用心經營才能收穫平穩的幸福。

(涉及隱私,當事人為化名;部分圖片源自網絡,配合敘事。溫馨提醒: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