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過程中遭遇強拆怎麼辦?儘早起訴儘早解決

2022-07-28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原標題:徵收過程中遭遇強拆怎麼辦?儘早起訴儘早解決

導讀:2019年,貴州省安順市花園村的集體土地被納入征地範圍,因補償安置不合理,當地村民一直沒有與征地單位達成協議。期間,征地拆遷單位採用了各種手段逼迫村民搬遷,但效果一直不理想。

2019年底,拆遷單位將逼簽的重心轉移到了村裡的水泵房。這座水泵房是村民在上世紀90年代集體修建的,是本村唯一的供水來源,如果水泵房被毀,村民只能走到幾公里外去取水。

2020年3月26日,當地鎮政府組織大量施工人員,將村裡水泵房圍住,在沒有經過任何法定程序或是提前告知的情況下,強行將水泵房毀壞。現場有拍照、錄像村民的手機直接被搶奪,現場有阻攔的村民也都被強行控制住,直至拆除完畢。水泵房被拆除後,因用水困難,村民的生活變得十分困難,也有部分村民扛不住簽訂了協議。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接受到村民代表曹先生的委託之後,第一時間整理了相關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鎮政府的強拆行為違法。法庭上,當地政府拒不承認其實施了強拆行為,還認為被拆除的水泵房沒有權屬證明,不具備可訴性。

代理律師申請調取了一系列材料,最終法院查明:2012年10月23日,安順市西秀區發展和改革局作出安西區發改備案〔2012〕77號《安順市西秀區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對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提出的 「西秀經濟開發區旅遊組團地塊柵戶區改造建設項目(苗嶺屯堡古鎮)」 進行備案。 2017 年 2 月 3 日,貴州省人民政府作出黔府用地函〔 2017 〕 104 號《關於西秀區 2016 年度第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覆》,明確將七眼橋鎮聯橋村、兩所村的集體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同時批准徵收為固有,作為西秀區2016年度第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案涉水泵房及附屬設施在案涉苗嶺屯堡古鎮項目及黔府用地函〔2017〕104號批覆範圍內。 2019年, 苗嶺屯堡古鎮項目列入 「安順市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名單」 。根據以上材料,認定當地鎮政府應當承擔責任。

最終,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0年12月8日作出(2020)黔04行初64號行政判決書,判決確認被告鎮政府於2020年3月26日強制拆除原告位於花園村河道附近的水泵房及附屬設施的行政行為違法。

律師建議:

通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我們在遇到征地拆遷時,應當儘早的提起法律程序,通過正當的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行政訴訟制度已經在我國推行20餘年,相關的程序和法律規範都已經十分成熟。行政訴訟是專門為了保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而設置的制度,《行政訴訟法》第一條規定,為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如今,依法治國的理念已經深入人心,希望大家摒棄以往信訪的老觀念,儘早通過合法的手段化解糾紛。切記不要因為信訪或是久拖不決導致錯過法定起訴期限而導致司法途徑也無法解決。(殷浩/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b057f17659b4c0988e7a190277f6f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