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公安啟動「颶風行動」,查獲酒駕醉駕100起

2020-04-01     寶雞檢察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發通知,部署全國公安交管部門集中開展夜查統一行動,嚴查酒駕醉駕等嚴重違法行為。





3月20日至22日晚,江蘇淮安公安交警部門累計出動警力1842人次,設置臨時檢查點38處,現場查處違法行為2696起。其中,酒駕87起,醉駕13起,涉牌涉證18起,超載超限35起。




在嚴查酒駕醉駕的同時,公安交警部門還嚴查疲勞駕駛、無證駕駛、超員超載、涉牌涉證等違法行為。


隨著疫情稍有好轉,人們的生活逐漸步入正軌,有些市民放鬆了警惕,不顧自己與他人的安全,冒險「酒駕」。


酒駕帶著妻兒散心



3月21日晚8點20分左右,一名駕駛摩托車、載著妻兒的男子在看見交警測酒駕時試圖掉頭逃跑,被警方及時攔住。該男子聲稱喝完白酒後,騎摩托車帶著妻子孩子出去散散步。經測量,該男子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64mg/100ml,涉嫌酒後駕駛。


不惜代價逃避檢查



洪澤交警在淮寶路設卡時,一名駕駛員試圖闖卡逃跑,慌不擇路跳入附近河中,交警及時下水將其拉上岸。後經檢測,駕駛員李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4mg/100ml,實施了飲酒後駕駛非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洪澤交警依法對其處以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並處以1000元罰款的處罰。


因為酒駕丟了「飯碗」



金湖某駕校教練員茆某酒駕被查,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68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警依法對其處以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同時罰款1000元的處罰。茆某後悔莫及,他不僅現在沒有了駕駛資格,還丟掉了「飯碗」。


針對酒駕醉駕的違法行為,好多小夥伴還存在很多誤區,以下這些行為都是酒駕:


誤區一:酒量大,喝一點不會影響


酒駕的認定標準和酒量大小沒有任何關係,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達標。


誤區二:酒後挪車不算酒駕


汽車發動並發生位移,駕駛員即處於駕駛行為中。酒後行駛車速再慢,駕駛員在控制能力和反應能力上也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發生事故,要以危險駕駛罪懲處。


誤區三:小區院內酒駕沒事


在小區院內、馬路牙上等馬路以外的地點酒後駕駛,也要按相關法規條例處理。


誤區四:酒後騎摩托車不屬於酒駕


二輪、三輪摩托車都屬於機動車,和汽車一樣,酒後駕駛摩托車一樣受到相應處罰。


誤區五:搭乘酒駕車輛出事不用擔責?


有人認為:乘坐酒駕司機的車輛出了事故,酒駕司機負全責,同乘人員免責。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在自己遠離「酒駕」的同時,不僅要對酒駕人員及時勸阻,也不要搭乘酒駕車輛。


誤區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屬於酒駕?


酒駕不以酒後時間長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濃度專業測試結果為標準。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標,還是會構成飲酒駕駛或醉駕。


誤區七:酒後多喝水能稀釋酒精含量?


這種做法是沒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檢測儀檢測來自肺部的氣體,而不是口腔,不會因為喝幾口水就沖淡。


警鐘長鳴,酒駕醉駕會付出沉痛的代價。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為了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請大家切勿心存僥倖,自覺遵法守規,安全文明出行。

來源:江蘇長安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agGoM3EBfwtFQPkdsSO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