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式」生活丨煙花爆竹能否在網上售賣?提醒!朋友圈這些行為涉嫌違法

2024-01-12     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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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式」生活丨煙花爆竹能否在網上售賣?提醒!朋友圈這些行為涉嫌違法

大河網訊(記者 臧小景 實習生 范弘燁)春節臨近,年味漸濃,朋友圈尤其熱鬧,有賣年貨的、賣藥的,還有賣「加特林」的。你知道嗎,在網上售賣煙花爆竹,一不小心可能就違法了!

據法律人士介紹,在朋友圈售賣煙花爆竹,不管有無銷售許可證都涉嫌違法,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售賣方、轉發者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為何不能在朋友圈售賣煙花爆竹?有許可證也涉嫌違法嗎?幫忙轉發行不行?一起跟著律師長知識,管好自己的「朋友圈」。

朋友圈賣煙花爆竹,他一箱沒賣掉被全部扣押

近日,某派出所社區民警發現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公然售賣煙花爆竹,根據線索排查,鎖定發布者身份信息,並及時抓獲嫌疑人張某。

經詢問,張某交代了其準備通過微信朋友圈,賣掉儲存在自家店鋪內的煙花爆竹。可他沒想到,一箱還沒賣掉,就被民警查獲。民警對張某供述的煙花爆竹存放點進行檢查,查獲並扣押非法儲存的490餘箱煙花爆竹。

經查,張某在未取得相關資質情況下非法儲存煙花爆竹,其行為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

只要在朋友圈發布賣煙花爆竹信息,都違法嗎?

隨著網際網路的不斷發展,朋友圈逐漸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是不少人卻因利用朋友圈等平台發布一些違禁物品營銷信息,受到法律的制裁。

1月11日,北京市京師(鄭州)律師事務所商業金融部主任張長橋介紹,在日常工作中,他接觸過不少類似案件。

在上述張某的案件中,涉及「在朋友圈發布煙花爆竹售賣信息」「未取得相關資質」等情況,最終因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被扣押煙花爆竹。

那麼,只要在朋友圈發布煙花爆竹售賣信息,就會被警方「盯上」嗎?

張長橋介紹,這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發朋友圈告知大家哪裡可以買到煙花爆竹,通過合法經營的煙花爆竹店進行線下銷售,這種情況下不違法。但直接通過朋友圈、微信聊天或其他網絡平台進行線上銷售、發貨,這種情況是違法的。」

「另外,一些商家具備生產經營許可資質,但是通過朋友圈或微信群進行私自線上交易煙花爆竹的,也可能會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張長橋補充說。

為何不能在朋友圈賣煙花爆竹?「幫忙」轉發呢?

「煙花爆竹的銷售應當取得相應的許可證,並應在審批許可的經營點進行經營。」上海錦天城(鄭州)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原樂告訴記者。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具備一些條件,其中包括: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經營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等。

根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十六條,零售經營應當符合一些條件,比如:要符合所在地縣級安全監管局制定的零售經營布點規劃;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培訓合格,銷售人員經過安全知識教育;春節期間零售點、城市長期零售點實行專店銷售。

同時,《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對鄉村長期零售點做了明確規定:在淡季實行專櫃銷售時,安排專人銷售,專櫃相對獨立,並與其他櫃檯保持一定的距離,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對於能否在網絡上銷售煙花爆竹,《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第二款明確規定:除了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者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企業依法銷售煙草專賣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信息網絡銷售煙草專賣品。

「如前所述,煙花爆竹只能在經批准的符合安全要求的場地進行銷售,線上售賣違反前述法律規定,因而同樣違法。」原樂告訴記者。

北京市京師(鄭州)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褚明天表示,無論轉發者是否主觀願意,其擴散的行為實際上是客觀存在的。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售賣方、轉發者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除了煙花爆竹,還有哪些產品不能在朋友圈售賣?

褚明天介紹,除了煙花爆竹,彩票、煙草、非法保健品等產品,均不能在朋友圈或者其他網絡平台售賣。

「彩票銷售是有嚴格管理規定的,在未取得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授權的情況下,利用網絡社交平台擅自發行、銷售彩票會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褚明天說。

煙草作為特殊商品,想要進行銷售必須持有煙草專賣許可證才可以,而且必須「有固定的經營場所」。通過微信朋友圈或者網際網路等其他形式銷售香煙是法律法規嚴厲禁止的,行為人將會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

對於非法保健品,一些商家通過非正規渠道購買非法保健品在網際網路上出售,如果認定這種非法保健品屬於食品,行為人就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果認定其為藥品,則行為人涉嫌銷售假藥罪。

原樂補充,一些需要特別審批的專營類商品,例如,煙草、石油等產品也是不能在朋友圈出售的。

買家購買這些網絡違禁產品,是否違法?褚明天表示,對於消費者,購買上述產品用於己用,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是購買上述產品用於轉售的,可能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此外,消費者購買違禁品用於不正當事項的,可能涉嫌犯罪,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提醒!違法售賣涉嫌非法經營罪將面臨這些處罰

煙花爆竹容易引起火災和傷人事故。特別是在城區,建築越來越高,人口相對密集,高空煙花的燃放極易引發火災,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公民在網際網路上售賣違法違禁品,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將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處罰。

原樂介紹,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製品,或者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對於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等非法經營行為,涉嫌非法經營罪。」張長橋介紹。

對此,張長橋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非法經營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國家頒布相關法律規定,一方面是為了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防止環境被污染。」張長橋建議,賣方要在國家法律規定下經營,個人轉發朋友圈信息也須謹慎。

「作為消費者購買相應產品,特別是對人生命、健康有重大影響的產品,一定要通過正規的銷售渠道,到正規的銷售地點採購,不應貪圖便宜,以免上當受騙。」原樂提醒。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adf609065bedd0e52a9b13f1613b2d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