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水滸傳》是一本寫男人的書,也的確不假。書中好漢林立,刀光劍影,美酒飄香。
但作者施耐庵老先生還是不忘擠出了一點筆墨,在書中著意寫了幾個女人作為鋪墊和點綴。
正面的、並且列入梁山泊英雄行列的有一丈青扈三娘、母夜叉孫二娘、母大蟲顧大嫂;反面的,則有名揚四海的潘金蓮、宋江的外室閻婆惜、病關索楊雄的續弦老婆潘巧雲,以及盧俊義的夫人賈氏和悲情人物林沖的娘子張氏貞娘等。
仔細對比,潘金蓮、閻婆惜、潘巧雲三人的故事大同小異:都是美貌出眾,都是被迫無奈下嫁,都是婚後出軌,都因姦情敗露被殺身死。
從古至今,水滸小說塑造的這幾個女人,已經家喻戶曉,且被徹底貼上了「壞女人」、「淫婦」的標籤,成了不守婦道者的代名。
難以否認,對愛情忠貞不渝,妻子與丈夫相互忠誠不二,仍是現今社會文明所倡導的。夫妻彼此忠誠既是對婚姻的尊重,也是人類社會穩定的基礎。
但幸福的婚姻,須是青年男女自己認可的,彼此自願為對方恪守諾言、奉獻一生。
而古今社會出現的一些婚內出軌的現象,儘管原因多種多樣,除了道德品質敗壞者之外,生活的不如意、婚姻的不幸福當是主要因素。
就《水滸》小說中塑造的潘金蓮、閻婆惜、潘巧雲三個女人而言,她們是有愛慕虛榮、貪圖富貴的道德品質問題,出軌行為也確實可憎。但追朔根源,還是不幸婚姻不把她們推上了姦情喪命的不歸路。
有人說,潘金蓮不是舊時代的小丑,而是那個醜陋時代底層社會婚姻生活的悲劇人物。
潘金蓮的出身,《水滸傳》交代的比較簡單,另一部書《金瓶梅》介紹的比較詳細。
按《水滸傳》所述:「那清河縣裡有一個大戶人家,有個使女,小名喚做潘金蓮,年方二十餘歲,頗有些顏色,因為那個大戶要纏他,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從。那個大戶以此記恨於心,卻倒賠些房奩,不要武大一文錢,白白地嫁與他。」
「倒陪嫁妝,還不要一文錢,白白嫁人」,純屬不合常規,明擺著是那個大戶富豪員外在懲罰和捉弄年輕貌美的潘金蓮。
這反而可以看出,當時潘金蓮是一個作風正派的丫環(使女),並不是男主人想要占有就隨便占有的。主人決定納丫環為小妾,才可以發生性關係。僅為偷情圖快樂,那是大老婆不能允許的。而得罪了主人,丫環只有兩條出路,要麼退回家中,要麼指婚嫁人。潘金蓮無疑是後一種。
那潘金蓮所嫁的武大郎到底是個什麼形象身價呢?
書中描述:「這武大郎,身不滿五尺,面目醜陋,頭腦可笑。清河縣人見他生得短矮,起他一個諢名,叫做『三寸丁谷樹皮』。」而且是個賣炊餅的社會最底層遊動商販。
照常理,以拉郎配的野蠻手段,硬把一個年輕美麗的姑娘塞給一個又丑又無能的男人為妻,不可能有恩愛感情,恰如把天鵝與醜小鴨綁在一起一樣。
按小說敘述巡跡,成年潘金蓮的命運與她親密接觸過的四個男人息息相關:
第一個就是那個是大戶富豪員外。潘金蓮很反感這男主人想對她偷偷占便宜,所以堅決拒絕並舉報給了主人婆;第二個男人是武大郎。形象猥瑣、醜陋不堪,偏偏被包辦成了她的正式丈夫,致使她欲哭無淚;第三個是相貌堂堂、勇武出眾的武二郎武松。她幾次試探撩撥,反惹武松一頓痛斥,只好死了心;第四個才是風流劣紳西門慶。這西門慶獨有的本事是到處沾花惹草,且家資豐厚,還是縣裡惡霸。潘金蓮企圖與他長期姘居,竟然下狠手毒死了丈夫武大郎,惹下殺身大禍。
從潘金蓮的婚姻來看,她雖然出身窮苦人家,但好歹也是大戶人家的使喚丫頭,見過世面。以她的年輕貌美,必然是心比天高。下嫁給武大郎這樣的醜人,是她內心所不能接受的。她對武大郎會有什麼感情可想而知,雖然睡在一張床上,她也是男尊女卑等級制度下的無謂犧牲品。
據說北宋時期女子的人身自由得到進一步提升,朝廷准許女子可以主動提出離婚,在法律中規定:沒有結婚的女子「諸訂婚無故三年不成婚者,聽離」。結婚之後「夫出外三年不歸者,其妻聽改嫁」。
潘金蓮遭遇的情況,這些離婚的條件都不適用。她根本無法與武大郎離婚,無力跳出封建風俗的桎梏。
丈夫極不如意,生活又很清苦,這種婚姻生活,逼迫年輕貌美的潘金蓮難以認命服輸。
小說里寫道:嫁給武大郎後,清河縣有幾個奸詐的浮浪子弟,經常到武大郎家裡調戲她。潘金蓮開始時是反感的,但又想到武大郎猥瑣的相貌,更不會風流,就和那些浮浪子弟勾搭上了。因此街坊鄰里都傳說她:「無般不好,為頭的愛偷漢子。」
那些浮浪子弟還經常在武大郎家門前叫道:「好一塊羊肉,倒落在狗口裡!」令武大郎在街坊鄰裡面前丟盡了臉。他雖懦弱,也有尊嚴。因在清河縣住不下去,就帶著潘金蓮搬到陽穀縣紫石街賃房居住,每日仍舊挑賣炊餅。
潘金蓮在陽穀縣過了一段寧靜的生活,後來武松在陽穀縣做了都頭,和武大郎相認之後搬來一起住。潘金蓮見了武松又動了不安分之心,多次主動勾引武松。武松不但不被她的美色所動,反而還嚴厲說教了她一番。從此叔嫂二人關係鬧僵,武松搬出武大郎家,到縣衙里去住。
潘金蓮一直嫌棄武大郎生得醜陋,而且為人木訥無能。勾搭武松不成,她在王婆的攛掇下終於與西門慶勾搭成奸,直至引來武松殺奸報兄仇的一幕。
1998年央視版電視劇《水滸傳》,編導用了不少戲份來表現潘金蓮這個悲劇人物。
在電視劇里,潘金蓮是作為宋代下層社會普通女性出現的。她是封建禮教的受害者,嫁給武大郎是她的婚姻悲劇。因此,把她塑造成了一個反對封建夫權、提倡女性解放的新的婦女形象。
潘金蓮雖然不滿意嫁給武大,但還是默認自己命運不濟,也曾有安下心來過日子的想法。但小叔子、打虎英雄武松出現後,她感嘆武家兩兄弟反差咋這麼大:一個是窩囊廢;一個英雄好漢。
潘金蓮對武二郎的愛慕之心是人之常情,但受倫理所限。進而潘金蓮對武松大獻殷勤,肆意挑逗,而品行端正的武松終不為所動。在這種情況下,西門慶和王婆惜設下圈套,才使她走上了出軌、殺夫的犯罪之路。
換個角度說,按照書中既定的人物環境和品性,既使沒有西門慶,潘金蓮還會勾搭上東門慶、南門慶、北門慶。
潘金蓮是不幸的,她的不幸主要原因來自婚姻。她已經被以蕩婦之名永遠定在了歷史恥辱柱上了。無論誰怎樣為她說項,也無力扭轉她「蕩婦」的定性。
而歷史記載中說,明朝歷史上真正的潘金蓮是清河縣令武植的夫人。她為人賢良淑德,因夫妻二人形象被惡人惡意醜化,並在老百姓當中流傳,被施耐庵加工改編寫進了《水滸傳》。
真實潘金蓮的故居,為貝州清河縣潘家莊。為了躲避強大的輿論潑污,後來改名為黃金莊。少女時代的潘金蓮是遠近聞名聰明美麗的大家閨秀,是一位名門淑媛。她父親曾官拜知州。
潘金蓮的丈夫武植,一表人才,自幼崇文尚武,才智超群,絕非「三寸丁谷樹皮」。他家裡原本貧困,年輕時期到潘府上幫工。因為品行端正且能幹,潘知州資助他學習。後將女兒許配於他。潘金蓮以善良賢惠、勤勞仁義的賢妻之名聞於鄉里。武植考中進士後,曾出任陽穀縣令。他與潘金蓮恩恩愛愛,白頭偕老,育有四個子女。
閻婆惜本名閻惜嬌,因為母親叫閻婆,其字為惜,便稱閻婆惜。而「婆惜」二字,在宋代多用於人名,宋時「婆惜」之名,男女皆用,與身份、地位關係不大。
閻婆惜在《水滸傳》中,是作者精心為宋江被逼上梁山設計的鋪墊性人物,也算是相當重要的一個配角。不僅因為她跟宋江有過夫妻關係,還有宋江的落草為寇,就是因為殺死閻婆惜間接造成的。
假設沒有閻婆惜,宋江依然會在鄆城做著他的神仙般的押司,工作滋潤快活,即便還是會跟梁山扯上些許關係,但未必真的會去落草當山寨主。
閻婆惜與宋江的感情糾葛,也是水滸書中令人較為惋惜的情感內容之一。
宋江是江湖豪傑,閻婆惜是流浪藝妓,兩個人最終沒有牽手走下去,恰如閻婆惜的名字諧音一樣----「頗為可惜」。
書中這兩個人的婚姻悲劇,其實在初次相遇時候就埋下了:歌妓閻婆惜「長得好模樣,又會唱曲兒,省得諸般耍笑」,要不是出身寒微,家庭經濟拮据,是不可能甘願給一個小押司當外室的。外室的意思,可能並非妻妾,特沒有正當的夫妻名分。
古代是禁止官私奴婢、倡優、皂吏、番戶、雜戶、惰民、丐戶、樂戶、部曲戶女等所謂「賤民」與良民結婚的。閻婆惜是「酒色歌妓」,而宋江是鄆城縣衙中的押司小吏,二者成婚不在許可之列。
書中沒交代宋江妻室情況,閻婆將女兒給宋江做外室,實際上是類似偷偷包養關係。生活囧迫的閻婆惜母女為生存所迫,宋江則可以解決生理需求。
閻婆惜的資本是貌美如花,宋江的氣魄是揮金如土。
閻婆惜隨父母流落到濟州鄆城縣,其父得病身亡,無錢安葬,得到宋江的幫助。在閻婆的主導下,閻婆惜被作為外室嫁給了宋江。
按常規,宋江既然沒有妻室,若真的對閻婆心存愛意或惜憐香惜玉,即便不娶她,也可以帶她回到宋家莊老父那裡,可偏偏他是另置一套房子專門養起了她。
這裡的原因也不複雜。宋江在鄆城大小算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在江湖上更是聲名遠播。說到底,他還是嫌棄閻婆惜的出身低賤。像她這樣風塵女子,無論姿色多麼出眾,才藝多麼絕妙,想要登堂入室卻不太容易。
閻婆為了報恩,主動將閻婆惜給宋江「做個親眷來往」。當然,閻婆這樣做不只是為了報恩,還有長期依附宋江的考慮。她深知,宋江再怎麼仗義疏財,也不能救濟她們一輩子,只有跟宋江攀上某種親近關係,才能心安理得地享受宋江的接濟。
從這一點來說,閻婆惜無疑成了閻婆手中的謀生工具,這是閻婆惜人生最大的悲哀。
豈料這宋江偏偏不重女色,兩人親近熱乎了一些日子,宋江就疏遠了閻婆惜。既使住到一起,也是同床異夢,貌合神離。甚至可以說,他們幾乎沒有什麼夫妻感情,倒像是買賣關係,你養著我,我伺候你。
漸漸地,宋江也被閻婆惜所討厭,閻婆惜更是尋機出軌,喜歡上了宋江的同事、風流倜儻的押司張文遠,偷偷勾搭成奸。
生性心高氣傲、貪圖虛榮的閻婆惜,對於宋江表現出的與她疏遠不親近,是極度不滿的。如果宋江始終對閻婆惜保持一定的熱情,那麼閻婆惜多半會老老實實地生活下去,以一個報恩者的身份做宋江的異姓伴侶。
可現在宋江已經對她不感興趣了,歌妓出身的閻婆惜還能保持本分嗎?顯然不能。
不要說宋江不懂風情,就是以他那「黑矮」的外貌,也已經無法留住年輕美貌的閻婆惜芳心。既然如此,閻婆惜忘恩負義去勾搭張文遠也是自然的了。
而在這個期間,閻婆惜等來了一個絕佳的機會,她無意中發現了宋江與強人晁蓋往來的秘信與金條,於是決定用這些要挾宋江,逼他「任從我改嫁」,並且還讓宋江給她一百兩金子,因為一百兩金子足夠她和張文遠過上富足的生活。
得寸進尺的閻婆惜,最後為此付出了生命代價。
有人猜想,在此之前,閻婆惜一定憧憬過美好的未來,一定幻想過與宋江的幸福富裕生活。遺憾的是,宋江不是閻婆惜的歸宿,張文遠更是無情過客。
閻婆惜死後,小說中寫了一句「況且婆娘已死了,這張三又沒了粉頭,不來做甚冤家」。面對閻婆惜的死,張文遠不打算追查情敵宋江,以免惹禍上身。表明張文遠對閻婆惜也並非真愛,他跟宋江一樣,也只是把她當成了情慾的對象。
閻婆惜的一生演出到此結束。
潘巧雲與潘金蓮一樣,也是《水滸傳》中塑造的淫婦形象,雖然名氣沒有潘金蓮大,結局卻比潘金蓮還慘。
水滸小說中的潘巧雲,生於七月初七。以七夕為「乞巧」,風行於兩宋時期。而七月七日生人,則多以「巧」為名,這大概是潘巧雲起此名的由因。
潘巧雲的父親是殺豬屠戶,根據鎮關西鄭屠的情況可以得知,在宋代殺豬賣肉很賺錢,其家裡應該算是挺富裕的。宋代社會開放,商人擁有一定的社會地位。潘巧雲嫁給王押司之後,應該生活過得不錯。
不料,王押司卻不久就病故了。潘巧雲應該是繼承了一筆財產,改嫁在監獄當差的楊雄為妻。楊雄屬於「倒插門」女婿。
這也是為何王押司去世兩周年的時候,潘巧雲和潘公可以公然在家裡辦法事,追思前夫的原因。如果楊雄實力雄厚,也不會找一個二婚女人還倒插門。
潘巧雲最後出軌,在無數人看來是淫蕩的表現。實際上,潘巧雲在臨死前的一句話道出了她婚姻的不幸。
潘巧雲先前嫁給王押司,書中並沒寫她曾經出軌。嫁給楊雄之後才出軌,表明她的再婚生活很不如意。
在《水滸》書中,楊雄與潘巧雲出場時是剛新婚不久的一對夫妻。楊雄健壯英武,一表人才,年齡28歲,而潘巧雲是個二婚的丰韻少婦,年紀約在19歲左右。
從人性的絕對來講,潘巧雲美貌又正直年青,心理和生理都是對異性充滿渴望的階段。
楊雄的職業是薊州兩院押獄兼充市曹行刑劊子手。他雖然名字起的霸道,但是在生理方面卻不能滿足潘巧雲,加上每月要值班不歸宿二十天,令潘巧雲倍感冷落。
而潘巧雲是二婚,不是一個耐得住寂寞的人。本就水性楊花的她,開始琢磨起紅杏出牆的婚外「性福」勾當。
為什麼說潘巧雲水性楊花呢?不妨看看《水滸》原著中對潘巧雲的描述:「黑鬒鬒鬢兒,細彎彎眉兒,光溜溜眼兒,香噴噴口兒,直隆隆鼻兒,紅乳乳腮兒,粉瑩瑩臉兒,輕裊裊身兒,玉纖縴手兒,一捻捻腰兒,軟膿膿肚兒,翹尖尖腳兒,花蔟蔟鞋兒,肉奶奶胸兒,白生生腿兒。」
看了這一連串形容詞,不得不佩服施耐庵老先生的文筆,給人的是立體的畫面感。
事實上,施耐庵在筆下對潘巧雲極其厭惡。從對她的稱呼就可看一斑。施耐庵在書中將潘金蓮稱作「那婦人」、「那婆娘」;而稱潘巧雲則是「那婦人、那淫婦」。在第44回中,多次使用了「淫婦」二字,
諸如描述潘巧雲與和尚裴如海私會:那淫婦張著手,說道:「和尚家,倒會纏人!我老大耳刮打你!」賊禿嘻嘻的笑著,說道:「任從娘打,只怕娘閃了手。」那淫婦淫心飛動,便摟起賊禿,道:「我終不成當真打你?」賊禿便抱住這淫婦,向前卸衣解帶,了其心愿···。
潘巧雲因遭到丈夫楊雄冷落,一開始她想把楊雄的拜把子兄弟石秀勾引懷中。但經過試探,石秀與楊在雄一樣都是一介武夫,剛勇有餘而柔情不足,不會憐香惜玉,不懂得枕邊溫柔。
所以,潘巧雲看中了報恩寺和尚裴如海。
這裴如海與潘巧雲從小在一個莊子長大,是屬於青梅竹馬的小夥伴。裴如海一直暗戀著潘巧雲,可能因家貧無力相娶,眼睜睜看著她嫁作他人婦,自己則選擇出家當了和尚。再則裴如海長得很帥氣,因為足不出戶,心寬體胖,顯得很年輕。
潘巧雲利用丈夫常值夜班管不著自己,老父親每晚天黑就熄燈睡覺的機遇,認定自己紅杏出牆無人知曉。而裴如海更是千方百計討好潘巧雲。為了接近她下足了功夫。他早早的認潘太公為乾爹,平日裡就找「這婦人」眉來眼去,最終連哄帶騙在寺廟裡的牙床上做成了那「好事」。
後來,在她家肉鋪幫工的石秀髮覺姦情,石秀提醒義兄楊雄予以警示,潘巧雲卻不思悔改,還進讒言誣陷石秀圖謀不軌,唆使楊雄趕走石秀。
石秀乃是江湖上出名的「拚命三郎」,他不忍楊雄受矇騙,便於暗中設計殺死前來幽會行奸的和尚裴如海,並與楊雄將潘巧雲騙上翠屏山。楊雄得知真相,怒殺潘巧雲泄憤。
潘巧雲是《水滸傳》中死的特別悽慘的女人,悽慘到慘不忍睹。
她在翠屏山先被楊雄綁在樹上,問清了姦情,接著被割了舌頭,然後一刀從心窩裡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臟,掛在松樹上。更為殘忍的是還把她分了屍。
這樣兇殘的手段,展現的倒不是楊雄有多麼豪傑,而是潘巧雲的無比悲哀。
潘巧雲臨被殺前,對楊雄說了一句驚世駭俗的話:你們殺了海哥哥,我也不想活了。與你兩年來的床上生涯,還不如跟海哥哥的兩個晚上來得快活!
楊雄聽了作何感受,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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