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榮枝拒不認罪
12月21日上午,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一案在江西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參加了案件的旁聽。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另案處理)系情侶關係。1996年至1999年間,二人共謀且分工明確,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做陪侍小姐(俗稱「坐檯」)物色有錢人為作案對象,分別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綁架及故意殺人犯罪。案發後,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潛逃。2019年11月28日,勞榮枝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庭審理中,檢察機關指控勞榮枝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四起犯罪事實,涉嫌犯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勞榮枝對罪名不認可,表示其未與法子英合謀,不是自己的本意。法庭上,勞榮枝對被害人家屬道歉。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了解到,勞榮枝案僅有合肥被害人小木匠家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約135萬元。勞榮枝表示願意賠償,但其僅有3萬多元。
勞榮枝拒絕認罪是她的必然選擇。從目前來看,勞榮枝如果不想死的話,她只有三個選擇:
1、是爭取通過正當程序減刑,讓自己從死刑被減到死緩或者無期;
2、是拒絕認罪,辯稱自己也是受害者,自己也是被逼迫才做了錯事,讓自己的身份變為脅從犯,甚至構成緊急避險,讓法院對其減輕處罰甚至免除處罰。
3、有人提到讓她懷孕,估計是電視劇看多了,首先,現在想達成這種情況,按照現在看守所的制度,最起碼得有三個人完全不怕死的幫她。 一旦她懷孕,這三個人全部能判十五年以上,乃至無期徒刑。 她怎麼可能有這麼大的魅力… 女監室本身都是女管教啊… 難不成她能色誘女管教嗎?
通過正當程序減刑的手段無非就是認罪認罰、自首、立功這幾樣。認罪認罰制度其實對犯罪嫌疑人非常寬容,一般能夠減刑百分之三十左右,但是勞榮枝身上背著七條命案,再怎麼減也不可能從死刑減成死緩或無期,而且認罪認罰的案子,法院是「一般應當」採納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並非一定要採納,所以勞榮枝認罪認罰之後也無非是個死。
既然認罪認罰不能讓勞榮枝免死,那麼自首呢?更不可能,畢竟勞榮枝是被抓獲的,不符合自首中自動投案的條件,如果玩特別自首的話,只會讓自己所受的刑罰越來越重。
所以現在要爭取正當途徑減刑只剩下立功了,但立功的條件更苛刻,除非勞榮枝現在立馬舉報幾起別人的犯罪,且這些犯罪都可能面臨無期徒刑以上的刑罰,那麼勞榮枝才有可能免死。
這可能嗎?這更加不可能。還是勞榮枝覺得自己在進監獄後能立馬發明出改變世界的科技?如果她能做到,她還真的能免死,但很明顯她不能。
她潛逃20年,絲毫沒有悔過,拒絕自首,這本就不是脅從犯應該做的事情。因為法子英被槍斃之後,也不可能還存在脅迫。 至於她說的願意賠償,你拿不出來賠償你光願意有什麼用?
所以為什麼我說勞榮枝拒絕認罪是她的必然選擇,因為第一條路她根本走不了,走上了也必然是死路一條。現在她的任務就是儘可能的把自己描述成受害者,甚至辯稱自己是受到了法子英的逼迫才幹的這些事,讓法院認定其是脅從犯或者不是共犯(勞榮枝辯稱她與法子英沒有合謀),要知道脅從犯可是共同犯罪中承擔刑事責任最小的,法律規定對於脅從犯是應當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總的來說沒什麼用,該槍斃還是會槍斃。 她的行為過於惡劣,手段過於殘忍,而且她和男友根本就不是脅從犯那樣的關係,在那段時間裡,她也沒喪失人身自由,不存在「沒有報警條件」這種情況。 四年的時間裡,她為法子英的犯罪行為提供了極大的便利,絕對是共犯。 這不是她簡簡單單一句「我是被逼的」就能從輕的。 現在重證據輕口供,嫌疑人的辯解更是無力。
很多人以為法院判決是幾個法官自己決定的,這類案子不知道要開多少次會,政法委會組織公檢法多次開會,市裡的領導也會過問,綜合很多情況大率還是會槍斃的。
2、生活
勞榮枝男友隔岸發聲:她是個溫柔美麗的女子!他為何未看到「女魔頭」真面目?去年11月,身負7條人命、潛逃20年之久「女魔頭」勞榮枝落網震驚全國,此案時隔一年,今天終於開庭。 勞榮枝伏法一年來,由於案情重大時間跨度又長,社會上對這位外表看似美貌的少婦一度風言風語四起,喊殺聲和同情聲也一浪高過一浪。 勞榮枝在廈門認識的第二個男友羅先生最近也發話了,在他印象中勞榮枝是個溫柔美麗的女子,她穿著很講究,生活有品位,家裡養了2條狗,自己喜歡彈鋼琴,也喜歡去畫廊畫畫,還專門學過小提琴,羅先生表示至今仍對她念念不忘,他始終認為勞榮枝是一位被其前男友法子英脅迫的無辜受害者。
真的是這樣嗎?惡魔是會撒謊的。 你看小說里的,電視里的那些反派,在最後關頭都想要靠悽苦的身世,虛偽的眼淚試圖逃脫制裁,但他們作惡的時候你看到一點人性了嗎? 惡魔的眼淚也只是偽裝而已。
第一,這位男友感受到的勞榮枝,是不是真實的她?不得而知。因為他是相關利益者,不排除他為了勞榮枝減輕罪責,刻意說一些好話。
第二,即使他說的都是事實,但是他不知道勞榮枝的真實經歷。勞榮枝可以說是「披著羊皮的狼」,她是戴著假面具在生活。
當初她在廈門開始新的生活,可能會跟男友以及周圍人相處得比較好,她甚至相信這樣的生活就會一直持續下去。但是到了夜深人靜,我相信她的內心深處也會有一絲絲的不安,擔心東窗事發。 但隨著時間的流逝,她的擔心和顧慮也會慢慢減弱。這麼多年過去了,她甚至會一度認為,自己可以永遠逍遙法外。 沒有想到隨著科技的發展和我們公安部門的執著,自己終於還是「現形」了。
這種人表面和善,背後卻極其險惡,讓人匪夷所思。之前我們分析過,勞榮枝可能是反社會型人格障礙,也就是說這種人沒有同理心,也缺乏自我反省能力,最後也不會有真正的改變,必須接受法律的嚴懲。
勞榮枝到案後,首先讓人想到一部刑偵劇《紅蜘蛛》,很多90後應該都看過這部電視劇,其中就有以「勞榮枝、法子英」為原型拍攝的作案手法。有興趣的可以自行觀看。
藝術源於現實,但現實遠比藝術本身更加離奇。法子英被執行死刑,勞榮枝到案,這中間歷經二十年。
二十年不僅是一代人的時間,也是一個或多個時代的時間。今天的刑事司法絕不是二十年前的刑事司法,今天的審判理念和二十年前相比可謂是天壤之別。大環境如此,個人也是如此。二十年前的勞榮枝和現在的勞榮枝也絕不是同一個人,儘管血型、DNA沒變,但理念、經驗可以將一個人重新改寫。
這大概就是傳說中心理學上定義的反社會人格吧。他們最基本的特徵就是:對他人的死活沒有基本的憐憫之心,但凡干涉到自己利益的人都必須要為自己的私利犧牲。
所以我還記得去年勞被抓的時候,很多人驚嘆:「一個在外逃亡多年的人,為什麼還可以看起來這麼年輕?」我想說,人家過得非常滋潤、非常好。因為這類型的人不會有正常人的情感思維覺得自己做了什麼樣的事情就睡不著覺。
我相信她不止一次在私下彩排以及學習相關的知識,如果哪天自己被抓了,該以怎樣的陳述和表現讓大眾和司法機構能夠最大限度的站在自己這邊。所以,當我聽到她拒絕認罪的消息反而覺得意料之中,因為她早已做好有一天最抓的準備。
或許從相關的證據層面她最終判處死刑的可能性並不大,但是從對社會造成的惡劣影響來說,我支持法律予以判處死刑。
三、
身負7條人命,逃亡20年的勞榮枝於12月21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和搶劫罪三項罪名對勞榮枝提起公訴,時隔20餘年,勞榮枝在命案中扮演什麼角色,目前指向勞榮枝的證據有哪些,7人之外是否有更多的命案,將通過12月21日、22日的庭審逐漸披露出來。
因為某些原因了解過不少案子聽說過不少口供,有一個共同特點:每一個嫌疑人都把所有的罪惡推在犯罪團伙頭目或者某一個已死或失蹤的成員身上(如果有的話)
如果是老警察看來,這種人並不稀奇,他們能把自己包裝得比竇娥還冤比孟姜女還哭得難過。反正都是一個核心內容:我都是被逼的都是那個壞人(某個不會說話的人)逼我的。這種伎倆無論男女都會用,但一些犯下滔天罪行且容貌姣好的女性則更善於利用這種手段。
從本案中勞犯累累罪行可以看出,她是一個非常善於示弱施餌的人,在多起案件中先是用誘惑的方式騙取被害人信任,這次她不過是在法庭上故技重施而已。
她的行為在見多了醜惡嘴臉的辦案人員面前是徒勞的,可是對於沒有見識過犯罪分子狡詐的大眾群體來說,則會很有效果。所以這樣裝可憐的罪犯在有陪審團(普通民眾充當陪審員)制度的地方來說非常常見且有效,在我們這個國家,只要法院和檢察人員經驗豐富些很容易識破。
對於這種人,一個表情都不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