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會喜歡唐朝時的長安

2019-07-26     進擊DE氪星人

作者 | 陳興傑

最近熱播的電視劇《長安十二時辰》,講的是唐朝天寶年間的故事。

首都長安城的治安官發現,城內混入大量形跡可疑之人。為儘快破案,一位能幹但失意的朝廷偵探被委以重任,他必須在24小時之內破案——也就是中國傳統紀時法的十二時辰。所有故事發生在這十二時辰之內。

破案時間為何如此緊迫呢?原來,十二時辰之後就是上元節,唐朝最盛大的節日。長安是當時國際著名的大都市,人口多達百萬,當天全城百姓上街遊樂,皇宮禁苑的男女被允許出宮,連皇帝也會微服出遊。這時候有人逞凶作惡搞「恐怖襲擊」,後果確實嚴重。

《長安十二時辰》描繪了盛唐的上元節風情,唐朝詩文亦不乏這樣的記載。

「火樹銀花合,星橋鐵鎖開」「月色燈光滿帝都」這是講燈火通明的;「白鷺轉花,黃龍吐水,金鳧,銀燕,浮光洞,攢星閣,皆燈也」,這是講花燈多樣。更有誇張描寫,燈節這天人潮洶湧,置身其中,腳不沾地被人推著走「有足不躡地浮行數十步者」。

上元節盛況空前,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這樣的夜晚太珍貴。人口稠密的長安城,一年只有上元節前後三天才有夜生活。其他時間,這座城市像監牢一樣死寂。

如果你穿越回去體驗,每年只有三個夜晚能上街行走,會不會無聊到崩潰?因此,一到上元佳節,所有激情都要釋放,所有人都要狂歡。

天寶年間的盛唐,一直是太平盛世的代名詞。很大程度上,這要歸功於文學家遭遇安史之亂後的深情回憶。真實的盛唐是什麼樣呢?

歷史學家深入考察唐朝制度和生活細節,就會發現:這個中國最著名的盛世,其繁榮景象距離人們的想像,是要大打折扣的——至少夜生活領域,越是盛唐,越是一片黑暗;反倒是晚唐,朝廷無暇細管,民眾有了一些夜生活。

唐朝時的長安城,城市布局是坊市制。坊是居民區,長安城規劃整齊,東西14道,南北11道,全城一共108坊。

用白居易的詩歌描述,就是「百千家似圍棋局,十二街如種菜畦。」每一坊就是一個小社區,鄰里之間互相監督作保。居民區的外圍,用圍牆圈起來,東西兩側有做生意的「市」,官府把守管理。

市場開得遲關得早,「凡市以日午,擊鼓三百聲而眾以會;日入前七刻,擊鉦三百聲而眾以散」。過了時間,市場不再有人,連居民區的街道,也不得隨意行走。誰走夜路就是犯禁,遇到巡邏官差,輕則杖打,重則射殺。

《長安十二時辰》作者馬伯庸講過幾個小故事,專講唐朝宵禁之嚴。

曾經有個大理寺丞,叫徐逖,鼓敲完還在街上走,被金吾衛逮住以後按住打了二十棍。憲宗朝有一個叫郭里旻的宦官,比他還慘,因為喝醉了酒,沒在宵禁前趕回宮裡,被御史台的巡使發現了,活活打死在街上——這種身份犯了夜都挨打,可想而知有多嚴格。

還有個書生叫王丁,因為讀書晚了沒趕回家,被長安縣的人被抓住了。縣令杜虛倒是好心,覺得情有可原,給放了。御史聽說以後,立刻彈劾金吾衛說沒做好治安工作,金吾衛的負責人辯解說這是長安縣的人乾的,我們是躺槍啊!惹出好大一場紛爭。

——《馬伯庸:長安城門的宵禁制度》

夜間確實需要出行,比如公事、婚娶或喪病,該怎麼辦呢?馬伯庸介紹說,可以向官方或本社區(本坊)申請文牒,出門時攜帶在身,以備查驗。出個門,得向居委會打報告,可想有多麻煩。

難怪唐詩里的長安城夜晚,意象如此寂寥。

「長安一片月,萬戶搗衣聲」(長安城一片寂靜,能聽見各家各戶洗衣的聲音)。「六街鼓歇行人絕,九衢茫茫空有月」(打完鼓後行人匆匆回家,街上空空蕩蕩,唯有明月當空)。

以前讀唐詩,覺得長安城的月色真美好,現在想來,當時的居民真是可憐。

唐朝的坊市和宵禁制度有嚴有馳,各個城市不太一樣。總體而言,盛世管得嚴,衰世管得松;大城市規矩多,小城市散漫一些。

唐朝在中國古代以自由奔放著稱,為何市民夜生活搞得像監牢一樣呢?

原因無它,朝廷強有力時,官府總要指導和控制民眾生活。不得三五成群,賭博滋事,不得擅自聚會,夜不歸宿。官員眼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才是良民作風,大晚上在街市遊蕩,豈非遊手好閒?

夜晚的治安壓力較大,勒令民眾早睡,官府管起來方便。民眾不想早睡,晚上想生產消費,可是誰在乎呢?宵禁的思路不只唐朝有,中國古代多數時候,統治者都抱這樣的想法。

我看到有文章說:中國古代統治者搞宵禁,是因為照明成本太高。蠟燭在古代很昂貴,點得少了,照明效果不好。大張燈火,又實在費錢。按照民眾意願放開搞「夜晚經濟」,遊人和商家如何承受得起?

在此類分析者看來,不是官府想搞宵禁,而是成本起約束作用。古人玩不起「夜晚經濟」,只能一年過幾天癮。

似乎有一堆證據材料支撐這樣的觀點,但是邏輯正確嗎?恰恰相反,不是照明困難引發宵禁,而是宵禁造成照明困難。很多人總被現象迷惑,倒果為因。

有人消費,才會有市場;越多人生產,技術進步越快,生產成本降低,同時更多人參與消費,奢侈品因此變為大眾品。這個基本的經濟學道理,在宋朝時期就得到了印證。

宋朝是中國古代唯一官方「不禁夜」的朝代。坊市制度被打破,人民可以自由行走,晨昏叫賣也得以實現。這是相當偉大的進步。宋朝繁榮很重要的原因是,人民擁有更多交易自由,其中重要的表現是,大量時間獲得解放。

宋朝是古代中國人擁有全部夜生活的時代。城市裡沒有坊市限制,民眾看瓦舍勾欄的表演,可以直至深夜;酒樓茶坊喧囂,煙花禮炮綻放,這是很常見的行為。居民區的街邊商鋪,通常會早早開門,營業到深夜。商人沿街叫賣,人民隨意夜遊。

現代人熟悉的《水滸傳》對此有很多描寫,《水滸傳》是元朝人所寫,宋朝人自己的記錄,則要豐富得多。

宋人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有寫,「向晩燈燭熒煌,上下相照」「珠簾繡額,燈燭晃耀」。「冬月雖大風雪陰雨,亦有夜市,至三更方有提瓶賣茶者……」「酒店多點燈燭沽賣,每份不過二十文,並粥飯點心。亦間或有賣洗面水,煎點湯茶藥者,直至天明。」

南宋末年文人周密寫《武林舊事》,懷念南宋都城臨安。南宋只存半壁江山,臨安城郭之壯麗,物產之豐富,人煙之稠密,人民夜生活之豐富,卻絲毫不亞於故都汴梁。「杭城大街買賣晝夜不絕,夜交三四鼓,遊人始稀,五更鐘鳴,賣早市者又開店矣」。

請注意,這些燈光通明、街市熱鬧的景象,可不是什麼節日,而是宋朝城市的日常。有夜生活就要有燈火,除了一般的火把油燈,宋朝最重要的突破是:蠟燭得到廣泛使用。各處小說、筆記和繪畫里,經常能看到蠟燭出現。

當時官制的蠟燭做工精細,記載的成本高達150文,是城市平民兩三天的收入。這隻有官宦人家才用得起。普通人家的蠟燭,工藝比較粗糙,照明效果也不好,但是沒有那麼貴。一支蠟燭只有十幾文,相當於普通人日收入的十分之一。當時人們婚喪嫁娶喜愛送燭,市面也有蠟燭專賣店。(參見吳鉤著《宋:現代的拂曉時辰》)

大量蠟燭是怎麼生產出來呢?文獻有記載,有用烏桕油脂制蠟,有從石油提煉(當時稱石燭),也有養殖蠟蟲,提取白蠟。養殖蠟蟲是當時南方一項重要的農副產業。

產燭原料在增加,製作工藝也在進步。現代人使用的長管狀蠟燭,被發明了出來。這種蠟燭易於保存、攜帶和運輸,省油耐燒。傳統的碗燭,人們也在想辦法提高亮度,節約油耗。

夜生活豐富,不可避免會有火災發生。汴梁等城市設置消防官,專門值勤巡邏,敦促居民夜間滅掉燭火,防止熟睡中發生火災。官府還在城中高處建望火樓,晝夜有人瞭望,一旦發現火情,官兵攜帶消防器械,前往撲火。中國古代消防事業的專業性,在宋朝達到了高峰。

宋朝之後,中國人的夜生活又陷入沉沉黑暗。從元朝、明朝到清朝,宵禁一直是城市的常態。直到近代,這種景況才有所改變。

人的精力十分旺盛,創造力無窮,用管制扼殺一半時間,損失非常巨大。這種損失,甚至可以改變民族的精神面貌。夜生活豐富的民族必然奔放快樂,一入夜就黑黢黢的城市,顯得多麼沉悶孤獨啊。

今天我們所處的時代,燈火通明的夜晚,喧囂鼎沸的集市,人們早就習以為常。技術進步固然是至關重要的力量,技術之外,不能忽視制度原因。電力生產和照明普及,在當代已非難事。然而在一些國家,電力依舊匱乏,城市照明不足。民眾沒有夜生活,日子是不可能過得很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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