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
關於貫徹執行提高個人所得稅
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政策的公告
全文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貫徹執行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政策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4號
根據《國務院關於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通知》(國發〔2023〕13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貫徹落實事項公告如下:
一、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嬰幼兒(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50%扣除。
二、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獨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不超過1500元。
需要分攤享受的,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
三、納稅人尚未填報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填報享受,系統將按照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在2023年度已經填報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無需重新填報,系統將自動按照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對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有調整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填報新的分攤額度。
四、《通知》發布前,納稅人已經填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並扣繳個人所得稅的,多繳的稅款可以自動抵減納稅人本年度後續月份應納稅款,抵減不完的,可以在2023年度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繼續享受。
五、納稅人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報送新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對虛假填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稅務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六、各級稅務機關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積極做好政策解讀、宣傳輔導和政策精準推送工作,便利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確保減稅紅利精準直達。
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提高涉及的其他管理事項,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2022年第7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3年8月30日
解讀
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執行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政策的公告》的解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通知》(國發〔2023〕13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規定,稅務總局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執行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政策的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提高個人所得稅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下簡稱「一老一小」扣除)標準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通知》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獨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不超過1500元。
二、納稅人還未填報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應該如何享受?
納稅人還沒有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通過任職受僱單位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享受。納稅人自9月份納稅申報期起,就可以由任職受僱單位按照提高後的新標準扣除,也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時按照新標準申報扣除。
三、納稅人已經填報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是否需要重新報送相關信息?
納稅人已經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無需重新填報,系統將自動按照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對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有調整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填報新的分攤額度。
四、納稅人此前已經按照原標準填報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如何按照提高後的標準享受扣除?
《通知》發布前,納稅人已經按照原標準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自9月份起,系統將按照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此前多繳的稅款可以自動抵減本年度後續月份應納稅款,抵減不完的,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繼續享受。
五、納稅人虛假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納稅人應當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向任職受僱單位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對虛假填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稅務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01
這項政策跟我有啥關係?
專項附加扣除每個月標準提高,意味著能夠享受上述扣除的納稅人,可以扣除更多的應納稅額,從而少交個稅,增加到手收入。
中國2019年全面啟動新一輪個稅改革後,引入了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2022年又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滿足7項專項附加扣除條件的個人,可以享受更多的個稅扣除額度。
此前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標準為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根據上述《通知》,今年起提高至每個子女每月2000元。
「也就是說每個孩子從出生到完成學歷教育,其父母每個月可以在稅前扣除2000元,每年2.4萬元,這些扣除可以由父母雙方分別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享受。」上述負責人稱。
目前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納稅人子女接受的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屬於全日制學歷教育,納稅人可以填報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如果屬於非全日制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應由子女本人填報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02
到底能增加多少收入?
那麼此次調整後,每個人到底可以增加多少收入?這跟每個人的具體情況息息相關。
由於目前一年個稅起征點(基本減除費用)為6萬元,再疊加7項專項附加扣除等各類扣除項目,實際起征點更高,因此大多數中國人無需繳納個稅。
對於無需繳納個稅的人群,這3項專項附加扣除提高與否,對他們並無影響。真正影響的是繳納個稅且有老人孩子的納稅人。
對於這些人而言,假如有兩個孩子,三項扣除標準每月提高1000元,最高能比之前多享受3000元每月個稅扣除額,一年則是36000元。如果該人適用最高的45%個稅邊際稅率,那麼理論上可享受1.62萬元個稅減稅額。當然,如果有更多的孩子,可以享受更高的扣除額度,到手收入會更高。
不過,贍養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不能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根據現行政策規定,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同時,類似合夥企業合伙人等,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平時也沒有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等有關規定,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經營所得彙算清繳時享受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03
省錢實操指南
財政部稅政司、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納稅人已經按照原標準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自9月份起,信息系統將自動按照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此前多繳的稅款可以自動抵減本年度後續月份應納稅款,抵減不完的,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繼續享受。
因此,納稅人已經填報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無需重新填報,信息系統將自動適用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但納稅人對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有調整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填報新的分攤額度。
納稅人還沒有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通過任職受僱單位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享受。
當然,納稅人應當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對虛假填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稅務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一圖讀懂版
提高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十問答
一起來看!
一、提高個人所得稅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根據《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獨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不超過1500元。
二、我還沒有填報享受「一老一小」扣除,應該如何享受?
納稅人還沒有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通過任職受僱單位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享受。
三、納稅人已經填報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是否需要重新報送相關信息?
納稅人已經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無需重新填報,信息系統將自動適用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但納稅人對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有調整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填報新的分攤額度。
四、我此前已經按照原標準填報享受「一老一小」扣除,如何按照提高後的標準享受扣除?
《通知》發布前,納稅人已經按照原標準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自9月申報期起,信息系統將按照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此前多繳的稅款可以自動抵減本年度後續月份應納稅款,抵減不完的,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繼續享受。
五、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之前是按照約定分攤的方式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這次標準提高後能不能重新調整扣除額度?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需要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扣除標準提高後,納稅人對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有調整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填報新的分攤額度,但每人每月不超過1500元。
六、我是一個合夥企業合伙人,平時取得的都是經營所得,沒有工資薪金所得,應該如何享受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平時也沒有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等有關規定,可以在辦理2023年度經營所得彙算清繳時享受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七、贍養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否可以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根據現行政策規定,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八、我的孩子正在讀碩士研究生,我能填報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麼?
如果納稅人子女接受的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屬於全日制學歷教育,納稅人可以填報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如果屬於非全日制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應由子女本人填報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九、兩個子女中的一個無贍養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另一個享受3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規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3000元/月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不能由其中一人單獨享受全部扣除。
十、虛假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納稅人應當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對虛假填報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稅務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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