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網訊 (通訊員 楊申 姚琳 記者 林倩雯)75歲的老周最近見誰都是一副笑眯眯的樣子,讓大家心裡都打起了小鼓——要知道,過去幾年,老周總是一副愁眉不展的樣子。
原來,他拿到了三萬元救助。這三萬元,來得可不簡單。
參保問題引糾紛
七旬翁奔波數年
2015年1月,老周所在的村委會動員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向他發出了《保險告知函》,告知其以自願的方式參加保險。後來,村工作人員上門詢問時,老周綜合考慮了自身的家庭情況,認為參保並不划算,於是在《放棄申請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承諾書》上簽字確認不參保。
2016年12月,老周越想越覺得不對勁。他認為,一定是村委會虛假宣傳相關政策和待遇,誤導讓他選擇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而造成了損失,便向相關部門申請賠償其養老金、喪葬費等32萬餘元。相關部門調查後做出賠償決定,決定不予賠償。
之後的幾年時間裡,老周向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撤銷該賠償決定的訴訟請求。經一審二審,法院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後來,老周又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賠償監督申請。2019年7月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後決定不予立案,該決定通知委託由揚州市人民檢察院向老周直接送達。
檢察官查閱卷宗
事情開始有轉機
接到不予立案決定的相關材料後,揚州市檢察院第八檢察部的檢察官考慮到老周年事已高,決定當面送達。為了更好地了解與老周當面溝通,在送達之前,檢察官特意趕到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調閱相關材料了解案情。經審查,認為老周不參加社會保險的行為系出於自願,不存在村工作人員虛假宣傳誤導行為,老周的賠償請求確無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
但此時,檢察官有了新的發現:相關材料顯示,老周家庭情況確實困難,其夫婦二人均患有多種疾病,每年住院費用昂貴,其子贍養能力有限。為了緩解老周的生活困難,根據其現實情況,可以給予其一定的司法救助。
2019年8月1日,老周收到最高人民檢察院不予立案的決定通知。雖然已有心理準備,情緒仍接近崩潰。檢察官立即上前安撫,主動告知國家司法救助的相關政策和條件,建議他提出救助申請。
3萬救助申請獲批
多年心結終於解開
2019年8月15日,老周向揚州市檢察院提出救助申請,市檢察院按管轄地轉至邗江區人民檢察院。邗江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過程中發現,因為老周的戶籍地屬於生態科技新城,救助資金來源發生變化,遂又向上逐級提請審批。
在檢察官與老周溝通的近三個月時間裡,這位七旬老人深受感動。等待救助申請審批的日子裡,老周多次向檢察官表示:「感謝你們為我著想,就算這筆錢最終沒有審批下來,我也不再強求了。」
10月27日,老周的救助申請獲批,揚州市委政法委審批同意救助三萬元。11月19日,三萬元打至老周的銀行帳戶,解了這個家庭的燃眉之急。他第一時間趕到揚州市檢察院,向所有幫助過他的檢察官們送上一面的錦旗。
據了解,這是揚州市檢察院承辦的第一起特困涉法涉訴救助案件,也是揚州市第一起兩級檢察機關共同參與救助的案件。
來源:揚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