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很多人來說
這個時候最難熬了
每月月中的時候
小編月光族的工資快花完了
每天數著日子等發工資
終於等到你,還好我沒有放棄
然而扎心的是,好像10月工資還少了!
原因:累計收入增加後 出現「稅率跳檔」
隨著今年新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新個稅徵收方式帶來了影響——
個稅改革前,是按月計算,月度收入不變的前提下,每月稅額基本不變。
今年開始,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由原來的按月代扣代繳變為累計預扣法,採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按照一個納稅年度的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適用不同的預扣率。
隨著累計應納稅所得額的提高,適用的稅率從低到高,達到一定數額,就會產生稅率跳檔——
原本你的累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在36000以下,你是1級,對應3%的預扣率。
當10月的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對比9月發生了「越級」時,在當月所需要預繳的個人所得稅,會比前幾個月有所增加。10月到手工資就會比9月少。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
個人所得稅「前低後高、逐漸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計稅方式會產生個人所得稅「前低後高、逐漸增加」現象。
舉個例子
職工小王,他每月扣除「五險一金」後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2萬元,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在不考慮其他因素影響下——
1月應納稅所得額為6000元,適用3%稅率。
以此類推,6月份累計應納稅所得額3.6萬元,仍按照3%計算,所以1-6月,每月應預繳個稅180元。
7月份,累計應納稅所得額達到了4.2萬元,其中超過3.6萬元的部分,適用稅率「跳檔」到10%,所以
7月份應預繳個稅600元,比之前幾個月多了420元。
收入越高的納稅人越早「跳檔」
舉個例子
職工小李,每月扣除「五險一金」後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5萬元,也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1月應納稅所得額為9000元,適用3%稅率,1-4月每月預繳個稅270元。
到了5月,其累計應納稅所得額已經超過3.6萬元,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的第二級,預扣率為10%,他的預繳個稅變為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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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工資的時候
還要看看被扣除了哪些費用
社保、公積金、個稅……
再次心痛
在職場生活中
我們會與許多
收入、福利、補貼打交道
那麼到手的這些錢
哪些需要繳稅?
哪些不需要繳稅呢?
我們的薪資包含哪些?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圖源:攝圖網(ID:500102886)
單位發放的津貼、補貼、補助有什麼區別呢?
福利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津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如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圖源:攝圖網(ID:500150057)
補貼是指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補助更多的是指因職工生活困難而支付的補助費,如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獨生子女補助費、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等。
正常情況下,工資薪金所得的大部分都是要交稅的,包括我們上述所說的津貼和補貼。而補助不屬於工資薪金所得,所以大部分的補助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下面四類補助不需要交稅
1.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
目前,我國個人的工資收入構成中,各種各樣的補貼、津貼占有相當大的比重,這些補貼、津貼有些是按國務院的規定發放的,有些是按勞動、人事部門的規定發放的,有些則是各地政府根據中央和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地情況而安排發放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2.差旅費津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規定,「差旅費津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個人所得稅。
不過,我們要在當地規定的標準內取得差旅費津貼。
圖源:攝圖網(ID:500414956)
3.生活補助
你可能聽說過「生活補助費」是可以免稅的,可免稅的生活補助費該如何界定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活補助費範圍確定問題的通知》,生活補助費,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圖源:攝圖網(ID:500472178)
4.經濟補償費
對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應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應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同時,個人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這些關於交稅的小知識
千萬要清楚
畢竟關乎你的小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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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勞動報、全國總工會、綜合社保輪壇
▌編輯:令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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