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金華市科學技術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徐涵興涉嫌受賄罪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涵興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起訴書指控,2011年至2019年,被告人徐涵興在擔任義烏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金華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項目工程的事故處理、消防驗收,以及企業經營、職務提拔、單位調動等事項上謀取利益,以低價購房、無息借款、收取現金、煙票等方式,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500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浙江檢察
徐涵興簡歷
徐涵興,男,漢族,1975年11月出生,浙江東陽人,1993年8月參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
1993.08-2001.05 金華職工中等衛校教師、團委書記
2001.05-2005.11 東陽團市委副書記、黨組成員(2002.08-2004.12在中央黨校法律專業學習;2004.04-2005.06在浙江團省委掛職)
2005.11-2007.06 東陽團市委書記、黨組書記(2005.07-2007.08在浙江師範大學教育管理碩士學位課程班學習)
2007.06-2009.03 東陽市南市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2009.03-2011.01 東陽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直機關黨工委副書記(正科級)
2011.01-2011.12 東陽市東陽江鎮黨委書記
2011.12-2014.10 義烏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義烏市委黨校校長
2014.10-2016.12 義烏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義烏市委黨校校長,義烏科創新區黨委書記(兼)
2016.12-2018.05 金華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8.05 金華市科學技術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2019.05 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2019.08 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來源:金華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