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買房,對於大多數年輕人來說是件特別不容易的事,很多家庭東拼西湊勉強夠首付,剩下的錢只能通過銀行貸款,然後在未來二十或三十年的時間內,慢慢償還。儘管如此,在買房的過程中,還是會存在各種各樣的「套路」,如果事先不知道,就要多花不少「冤枉錢」。事實上,現在買房,這「3筆錢」不用交了,還有很多人不知道,白白去送錢。
房產證辦理費
通常,人們買房交完首付後,就會想著去辦理房產證,從而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一般的流程是:買賣雙方在房產交易一個月內,持有購房合同和相關資料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過戶登記;然後繳納契稅、印花稅、手續費等等;過戶手續辦理完之後,買方拿著房地產交易所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去房管局申請房產證。
當然,如果自己沒有時間和精力的,可以委託開發商或代理機構去辦理房產證。而且,如果是「按揭貸款」買房的,有些銀行會強制要求開發商協助其收押房產證,這種情況下只能選擇委託辦理了。
辦理房產證前,需要繳納1.5%的契稅,0.1%的印花稅。此外,還有八十到幾百塊的房產證辦理費,值得注意的是,這個辦理費是不需要購房者交的,而是由開發商承擔。但是,由於信息的不對稱,很多人不知道這事,然後自己在辦理房產證時就把這錢給交了。
天然氣、暖氣等城市設施配套的開口費
事實上,供暖、供氣、供電這些配套費已經計入房地產開發的建設成本中,而且,購房者在買房時,房價中已經包含了這部分費用。所以,任何單位不得在購房合同之外,再單獨向購房者收取天然氣、暖氣這些配套設施的開口費。對此,很多人不清楚,別人要求繳費時就乖乖交了,白白送了幾千塊錢。
認籌金
開發商總喜歡利用購房者的人性弱點,設計的套路「層出不窮」。新樓盤即將開盤前,很多開發商喜歡搞認籌活動,一方面是吸引人氣,製造銷售火爆的場景;另一方面借著打折優惠、優選房號這些噱頭,讓購房者覺得自己得到了實惠。但是,如果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的,任何形式的認籌金都是不合法的。
而且,「認籌金」看似實惠,實際上背後隱藏著巨大風險,因為開發商在認籌的時候一般不會承諾銷售的價格,認籌完之後,開發商可能會捂盤待售,等到房價漲到一定幅度的時候再開盤,這就是變相的「提價打折」。實際上,購房者從中並沒有得到優惠,反而因為資金被套牢,從而錯失其他的機會。
此外,內部人士透露,「認籌」其實就是開發商營銷的有力手段。開盤前的「認籌金」可以讓開發商短期內快速回籠資金,解決燃眉之急。通過「簽約認購書、選號」這種方式,人為製造火熱的銷售場面,吸引購房者,炒熱樓盤,從而助推房價上漲。
因此,房產證辦理費、暖氣和天然氣這種城市配套設施的開口費、認籌金這「3筆錢」是不需要交的,很多人不知道,還白白去送錢。特別是認籌金,套路滿滿,早知道早逃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