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晚,遼寧瀋陽渾南區SR國際新城發生火災,火勢幾分鐘內就從5樓蔓延到25樓,經過近4個小時的撲救,明火全部熄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記者從瀋陽市應急管理局了解到,火災的原因是5樓住戶劉某某在使用電器時,插排電源線發生故障,引燃了周圍可燃物,引發火災。目前,劉某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一個小疏忽引來一場大火
據了解,這個房間被一個飯店作為員工宿舍,住了不止劉某某一人。目前,更多的細節還有待官方調查後披露。看了這個初步的原因通報,有些人可能會問,插排線路故障,生活中常見的事,咋就涉嫌失火罪了呢?
往往就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疏忽,可能釀成大禍,害人又害己。
記者在網絡上搜索「失火罪」,發現近幾年因為失火罪被判刑的人並不少。
有在室外祭祖燃放鞭炮引發山火的、燒柳絮結果引燃了周邊停車場的,也有在室內使用「熱得快」、電飯煲,結果就犯了失火罪的。
失火罪:過失引火災造成嚴重後果
燒個水、煮個飯,怎麼就犯罪了呢?
注意了,根據我國刑法,失火罪是指由於行為人的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律師岳屾山:
失火罪這個「失」指的是過失,就是主觀方面他不是故意想要放火。那另外一方面呢,就是在客觀方面造成了嚴重的後果。那比如說像日常生活中,抽煙扔煙頭,結果一不小心點著火了。接線板它比較老化了,長時間插會發熱會短路。那這個時候如果說沒有注意到或者說覺得不會有問題,結果發生了火災,造成了嚴重後果的話,那就構成失火罪了。
這些案例觸目驚心!快引以為戒
這裡所說的嚴重的後果,是指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1 取暖器使用不當燒毀半個古城
比如2014年1月11號凌晨,一場大火將雲南香格里拉縣獨克宗古城建築燒毀了一大半,火災燒損房屋直接財產損失達人民幣8980多萬元。
後來經過調查取證,起火的部位是一家客棧經營者唐某的臥室,是唐某在臥室內使用取暖器不當引發了火災。最終,唐某犯失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2 線路短路失火,租戶房東均獲刑
再比如2016年1月23日,發生在成都一棟自建樓的大火,毀了三個家庭,導致3人死亡6人受傷。
最後查明是租戶陳某家中的線路短路引發了火災。而陳某家中此前存在私拉電線的行為,房東未予以阻止干預。
當年9月,租戶陳某因失火罪獲刑1年10個月;房東林某因失火罪獲刑1年6個月,緩刑兩年執行。
冬季火災多發,這些隱患需警惕
目前又正值乾燥寒冷的冬季,是各類火災的高發季節。大家在用火用電取暖時,需要注意點什麼?一份攻略送給您。
1 取暖設備與可燃物要保持安全距離
11月29日,廣西柳州市一居民樓發生火災,所幸祖孫三人被及時救出。起火主要原因是老人將取暖器放在床上使用,結果引燃了床上用品。
這樣的取暖器,我們俗稱「小太陽」,但如果離可燃物太近,「小太陽」很可能變「大火魔」。近期,江蘇泰州消防,做了一個實驗,把報紙放在小太陽上面。
江蘇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隊特勤中隊消防員張家樂:經過20分鐘時間的烘烤,這張報紙已經發黑髮黃,而且表面已經有破損的現象。剛剛我們是在室外,要是報紙放在室內的話,可能引起自燃。
江蘇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隊特勤中隊消防員張家樂:通過這次實驗提醒廣大人民群眾,家裡有類似這種取暖器的,要遠離可燃物,以免引起火災。
2 取暖設備使用完要及時關閉
11月22日凌晨,江蘇靖江市一幢居民樓一房間著火,消防到場後,發現是房間內的電熱毯著火。原來房間的床是給人做艾灸的,下午給客人做完艾灸忘記了關電熱毯,結果引發了火災。
消防提示:不僅是取暖設備,家裡的電器使用完最好都能拔掉電源。
江蘇揚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宣傳科參謀姚相宇:在長時間外出時,要關閉電源總開關。
3 家用電器注意不要超過使用年限
12月3日,山西大同市陽高縣一戶居民家著火,消防到場後,很快將火撲滅。經調查,是電熱毯短路引發了火災,這個電熱毯已經用了好幾年。消防提示:電器都要注意使用年限,包括插線板、電線等,使用時間太長,線路老化,發生火災的幾率會大幅上升。
4 使用燃氣要注意通風定期檢漏
冬季,天然氣是很多家庭的取暖方式。專家提醒居民:必須保持廚房自然通風,並留有通風口。老化、龜裂、發硬、發脆的軟管儘可能不要使用,避免漏氣。
使用液化氣瓶時,不可將氣瓶靠近火源、熱源,也不能傾倒殘液,更不能用火、蒸汽、熱水對氣瓶加溫。
還要養成定期檢查家中燃氣設施的好習慣,可用小毛刷蘸肥皂水塗抹於各個管道連接口及閥門處,如有氣泡產生或聞有臭雞蛋味,即為漏氣。
如發現漏氣,要立即關閉所有閥門,切斷氣源;打開門窗通風;杜絕明火,千萬不要開啟電器開關,如開燈、打電話等,防止出現電火花。
一個個體的疏忽,
卻可能帶給他人災難性後果,
公共安全與你我息息相關!
防患於未「燃」,
共建美好家園!
—完—
來源:央視新聞
本期編輯:柒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