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被「端」了!煙台孫某波涉黑組織、馬某述涉惡組織!10人已被判刑…

2019-11-24     煙台晚報

近日,煙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成功打掉孫某波涉黑組織,並於11月13日下午將該組織頭目孫某波抓獲。

經查,2013年以來,孫某波、盧某軍等人為牟取暴利,糾集孫某、林某、戰某軍、祝某鈞、孫某寧、汪某智、王某然、宋某磊等人,以成立吉祥投資公司、君東車行為掩護,通過對外發放高利貸、辦理車輛抵押貸款,信用卡套現放貸和公司營運,同時為他人代養信用卡賺取利潤,非法聚斂大量錢財。

該組織在非法放貸過程中,通過實施毆打、恐嚇、非法拘禁、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暴力和軟暴力相結合的手段,向多名借貸人催收高利貸,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掃黑除惡!

煙台市芝罘法院宣判

又一涉惡勢力犯罪案件,

十名被告人均獲刑



11月22日上午,芝罘區人民法院對馬某述等十名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偽證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以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與前罪尚未執行的刑罰並罰判處被告人馬某述有期徒刑十二年;

以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侯某有期徒刑八年;

以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欒某東有期徒刑五年;

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李某寧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以聚眾鬥毆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與前罪刑罰並罰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上述五名被告人被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案被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

芝罘區人民法院宣判的第五起涉惡勢力犯罪案件。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馬某述曾因犯故意傷害罪、流氓罪等被判刑,出獄後以社會「大哥」身份自居,網羅社會閒散人員,先後將被告人侯某、欒某東、李某寧、陳某等人糾集在身邊,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以馬某述為首要分子,以侯某、欒某東為重要成員,李某寧、陳某等人共同參加的惡勢力犯罪集團。2004年至2010年,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實施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聚眾鬥毆、非法拘禁等一系列犯罪。

據此,芝罘區人民法院根據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遂作出上述判決。

今年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共偵辦涉黑案件4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18起,偵辦涉惡共同犯罪案件229起,抓獲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1668名,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545起,查處涉案資產37.3億元,移送起訴7起涉黑案件、7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來源:綜合芝罘法院、煙台公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Zvh8nW4BMH2_cNUgplW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