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進一步規範全縣中層幹部選拔任用、調動交流及集中開展中層幹部綜合比選、競崗交流等工作的通知》(淳組通〔2019〕27號)和《淳安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管理辦法(試行)》(淳人社〔2018〕71號)文件精神,經研究,縣委組織部決定面向開展全縣公開選調幹部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目標職位
公開選調職位5個:
1.農村黨建科1人;
2.兩新國企黨建科1人;
3.幹部科1人;
4.公務員管理科1人;
5.人才科1人。
二、選調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縣級機關部門、鄉鎮、縣屬事業單位的在編在職人員;
2.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熱愛組織工作,組織紀律觀念強,吃苦耐勞、責任心強,群眾公認;
3.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
5.年齡不超過36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6.近3年內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選調職位要求
1.農村黨建科:公務員或參公身份,熟悉農村黨建工作業務,有較強的文字綜合、組織協調和口頭表達能力。
2.兩新國企黨建科:公務員或參公身份,熟悉兩新國企黨建工作業務,有較強的文字綜合、組織協調和口頭表達能力。
3.幹部科:全額事業身份,具有幹部人事工作經歷,熟悉幹部工作相關政策法規,規矩意識、保密意識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組織協調和口頭表達能力。
4.公務員管理科:公務員或參公身份,具有幹部人事工作經歷,熟悉公務員管理相關政策法規,有較強的文字綜合、組織協調和口頭表達能力。
5.人才科:公務員或參公身份,英語專業六級及以上,熟悉招商引資、招才引智相關政策法規,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文字綜合和英語口語表達交流能力,性格活潑開朗,形象氣質好。
(三)不予選調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1.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
2.在各級人事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群眾公認度不高的;
5.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8.報考職位存在須任職迴避情形的;
9.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三、選調程序
按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綜合面試、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的方法程序進行選調。
(一)公開報名
報名採用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方式,其中:個人自薦報名須徵得個人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同意。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8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2.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幹部科305辦公室。
3.報名方式:填寫《縣委組織部選調幹部報名表》(樣表附後);填寫《幹部業績相關信息採集和組織評價表》(樣表附後);填寫《報名人員主要社會關係登記表》(樣表附後),本人簽名;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和聘任證書、任職文件、年度考核表,以及證明本人能力水平、業績閱歷等相關個人材料(如獲獎證書、資格證書等)原件及複印件,原件現場審核後返還。
報名時將上述材料現場交工作人員審核。報名登記表、組織評價表、主要社會關係登記表電子版通過黨政網同步發送至縣委組織部幹部科收發室。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並確定進入綜合面試的人員名單。
職位有效報名比例一般不低於1:3;若低於1:3的,須經研究後確定是否開考。如報名人數較少導致職位取消的,該職位報名人員可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三)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由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開展,重點了解報名人選對報考職位應具備的能力素質、專業素養和崗位匹配度等方面。
綜合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考核規則另行通知。
(四)組織考察
每個職位根據綜合面試得分從高到低,按照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對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決」,同步開展相關核查,防止「帶病選調」。
(五)決定選調
綜合幹部面試和考察情況,由部務會議研究決定擬選調人選,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後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再辦理任職手續。擬選調人選如未曾在縣委組織部掛職,實行半年試用期,期間在原單位的關係不轉,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或不能適應組織部工作的,回原單位安排原職級任職。
四、其他事項
1.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2.被推薦和自薦人選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詳細,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資格。
聯繫電話:64827760。
來源:縣委組織部
編輯:朱倩
淳安縣千島湖傳媒集團編髮
綠水青山 就是金山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