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這些行為不要做 深圳「零容忍」

2020-02-08     深視新聞

這兩天,深圳疫情防控也堪稱到了最吃勁的時候。全市上下正在應對千萬人口返深潮。2月6日晚上9點多,深圳市委書記王偉中從廣州開會返回,還專門檢查了夜間道路管控情況。

與此同時,深圳依法防控的特徵也越來越明顯,也顯得越來越必要。比如,深圳光明警方又發布一宗個案,38歲的確診病例李某,涉嫌瞞報涉疫經歷和屢次無防護外出,導致小區27人被隔離觀察,2名防疫工作人員被居家隔離觀察。這已經是深圳警方以司法手段處理的第四宗妨害疫情防治的個案。這種及時處理,及時披露也反映出深圳市委市政府對危害公共安全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在譴責這種行為的同時,我們也要提醒所有返回深圳的人員以及廣大市民,在疫情期間,無論是政府、機構還是個人都需要按規定披露與疫情相關的信息。


深圳檢察機關也披露,目前已提前介入11宗和疫情防控相關的案件,主要包括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破壞經濟秩序的犯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等主要領域。深圳市司法局在前期推出大量應急狀態下的法律指引後,也製作了《市民配合法律知識52問》,很快會對社會推廣發布。


由於疫情的特殊性,歷史上、現實中任何國家都在立法和司法上都予以特殊對待。在疫情期間,國家會實施行政徵用,強制隔離等限制人身自由和侵犯財產的臨時性制度。我國的這些制度也在不斷完善。比如,在基層防控上,深圳第一時間提出社區人員管生活、社康醫生管監測、社區民警管行動,其實是較好解決了目前強制隔離制度的一些缺陷,值得進一步總結。

法治,過去一些人將它看做一個工具,但它的本意是一個約束各方、形成共識的社會生態。依靠法治戰勝疫情,才能夠給這個社會帶來影響更長遠的制度財富。時窮節乃現。意思是到了危機時刻,我們才知道一個人,乃至一個社會的底色是什麼?如果這場波及14億人的公共衛生事件,能給國人帶來法治意識、公民意識、衛生意識來一次大提升,可能是我們從不幸中得到的萬幸。

深圳衛視&壹深圳客戶端記者:余治國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ZbLDJHAB3uTiws8KXNU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