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小電」登記掛牌時間將於10月15日截止 還沒辦的速來

2019-09-14     在玉溪

@電動車車主 看過來

重要提醒!

重要提醒!

重要提醒!

安裝臨時過渡號牌和領取標識的日期為

2019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

逾期不再辦理

你的「小電」掛牌了沒?

還有一個月就將到期了,

還未掛牌的小夥伴速速來!

過期不候哦!

現在,

我們再來重新了解一下

「小電」掛牌的那些事!

安裝臨時過渡號牌和領取標識的辦理流程:

新標準實施後,為解決不符合國家標準、未辦理登記在用電動車輛所有人的實際困難,減少使用違規產品帶來的損失,電動車輛所有人可根據需要,憑有效身份證明車輛合法來源憑證車輛整車合格證明(或車輛所有人書面聲明),攜帶車輛至全市各服務點,自願選擇安裝物聯網防盜裝置,經審核生產、銷售日期是否在2019年4月15日(不含)前。對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安裝「黃底黑字」臨時過渡號牌,發放過渡期電動車輛標識,方可在過渡期內在玉溪市轄區道路行駛。

非本市戶籍人員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的,

需提供本市居住證明。

「黃底黑字」臨時過渡號牌樣式

臨時號牌安裝點:

製圖:侯季君

特別提醒:

「不合標」電動車上牌後可以開至2023年4月14日

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輛,已辦理過登記(「白底紅字」)和已安裝臨時過渡號牌(「黃底黑字」)領取標識的,設置自2019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止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可在玉溪市轄區除法律法規和公安機關禁止或限制通行外的道路行駛,過渡期滿(2023年4月14日止)不得上道路行駛。且過渡期內不得辦理轉入、轉移業務。

玉溪交警蜀黍提醒:

全市公安機關將開展多警種集中清查行動。對未登記上牌的電動車按照《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有關規定,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並扣留車輛;車輛所有人在三日內辦理登記上牌後予以放行。過渡期滿後,「白底紅字」號牌超標電動車、「黃底黑字」號牌臨時過渡期電動車仍上道路行駛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同時,公安機關將進一步提高電動車輛交通治安科技管控水平,通過軌跡查詢、數據分析等手段,加大路面盤查、檢查力度,嚴格查處電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在機動車道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有效預防涉電動車案件發生,及時偵破、查處「兩搶一盜」案件和交通肇事逃逸等違法犯罪行為。

來源:玉溪交警、車管所

編輯:韓婭嬌 審核:楊雪

玉溪日報新聞客戶端

在玉溪微信公眾號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Za2jMW0BJleJMoPMqhJ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