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市發展改革委聯合市交通運輸委發布《關於調整本市客運出租汽車價格的通知》。自12月1日起,本市將調整客運出租汽車價格,排氣量1.6升及以下的車型,起步價由3公里9元調整至11元,超過3公里部分由每公里1.7元調整至2.2元,同時優化低速等候費、空駛費,增設夜間附加費。
起步價
3公里以內,排氣量1.6升及以下車型為11元,排氣量1.6升以上車型為13元。
車公里運價
超過3公里部分,排氣量1.6升及以下車型每公里2.2元,排氣量1.6升以上車型每公里2.5元。
低速等候費
各類車型的運行時速低於每小時12公里時,每3分鐘加收1車公里運價。
空駛費
單程載客10至15公里部分、車公里運價加收30%;15至30公里部分、車公里運價加收50%;超過30公里以上部分、車公里運價加收70%。
夜間附加費
每日23∶00(含)至次日5∶00(不含),起步價和車公里運價均加收30%。
各類車型通過收費路、橋的通行費,按照實際發生金額由乘客承擔;計價器顯示金額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捨五入;純電動車型可以執行排氣量1.6升以上車型運價;運價不同的車輛在頂燈顏色上有區分標識。
以運價執行日的92號乙醇汽油最高零售價為基準,以3個月為1個計算周期,周期內最高零售價加權累計變動水平每提高(或降低)1元/升,燃油附加費相應提高(或降低)1元/運次。油價變動水平不足1元/升,燃油附加費不作調整。油價變動幅度由市交通運輸委測算,燃油附加費標準調整由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運輸委負責對外公布實施。上述聯動機制不適用純電動車型巡遊車。
調整基本運價
調整起步價、車公里運價,優化低速等候費、空駛費,增設夜間附加費。
1.起步價。將原來的1元燃油附加費併入起步價後,排氣量1.6升及以下的車型,由3公里9元調整至11元;排氣量1.6升以上車型,由2公里9元調整至3公里13元。
2.車公里運價。排氣量1.6升及以下的車型,超過3公里部分由每公里1.7元調整至2.2元;排氣量1.6升以上車型,超過3公里部分由每公里2元調整至2.5元。
3.低速等候費。各類車型運行時速低於每小時12公里時,由每5分鐘調整為每3分鐘加收1公里運價。
4.空駛費。將現行單程載客超過10公里部分、車公里運價加收50%,調整為10至15公里部分、車公里運價加收30%;15至30公里部分、車公里運價加收50%;超過30公里以上部分、車公里運價加收70%。
5.夜間附加費。增設夜間運營附加費,夜間23∶00(含)至次日5∶00(不含),起步價和車公里運價均加收30%。如乘客單趟次包含日間運價和夜間運價,該趟次價格分兩段計費。
各類車型通過收費路、橋的通行費,按照實際發生金額由乘客承擔;計價器顯示金額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捨五入;純電動車型可以執行排氣量1.6升以上車型運價;運價不同的車輛在頂燈顏色上有區分標識。
天津計程車服務品質如何提升?
新聞發布會上,市交通運輸委副主任、新聞發言人劉道剛,市道路運輸局副局長張捷介紹了天津市積極探索運用「信用+科技」手段加強巡遊計程車監管、提升服務品質有關情況。
據了解,天津市交通運輸委近期將正式印發《天津市巡遊出租汽車駕駛員信用積分管理考核辦法》。根據《辦法》規定:
科技支撐方面,今年以來天津在全市巡遊計程車上陸續安裝了信息化設備,目前已經實現了全覆蓋。該設備包含智能終端、智能頂燈和計價器,具備電召調度、軌跡查詢、執法取證、遠程監管、服務質量星級顯示等功能。劉道剛介紹,從駕乘人員角度來講:
在強化頂層設計、注重綜合施策的同時,相關部門對行業內少數「害群之馬」堅持「零容忍」。今年1—10月份,全市交通客運執法部門累計查處計程車違規行為1232起,同比增加38%,處罰總量已超去年全年處罰總量。其中查處計程車拒載、議價、多收費等違規行為,較去年同比增加67%,將89名屢次違規的駕駛員清除出行業,另有10餘名駕駛員正在履行執法程序,將於本月底前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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