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人將三百萬送給水果攤主續:事情有反轉、攤主拿不到房子了

2020-12-01     案件勞聞

原標題:上海老人將三百萬送給水果攤主續:事情有反轉、攤主拿不到房子了

88歲上海老人王老伯將300萬房產贈予照顧他的水果攤主一事還在持續發酵。11月25日晚間,記者和老人親屬一起,在富聯路一小區內見到了王老伯以及照顧他的水果攤攤主小游。小遊說,自己贍養了王老伯10年,獲得老人贈予的房子心安理得。他向記者出示了除了「意定監護」公證材料外的另一份關鍵材料——「遺贈扶養協議」材料。他表示,自己從始至終照顧老人,如今所得都是老人贈予。自己會繼續履行贍養義務,也不會排斥老人親屬前來探望。

幾年前攤主來到上海。

2012年老人老伴去世。期間有人貪圖老人財產,被老人看透透了。老人喜歡小孩,跟攤主結識。

2015年老人兒子去世。攤主幫忙辦理後事,抱骨灰,下葬。此時親戚們一個沒來

2017年老人在家中生病。攤主幫忙住院料理(老人都爬不起來了,估計拉屎拉尿也是攤主伺候)。此時親戚拒絕到場,據最新的新聞說後期他們來了,但是看聊天記錄一堆親戚隨時在等老人去世分錢。

2017年老人出院後,老人辦理公證,財產贈予攤主,兩家搬到一起。此時親戚一個都不知道,那就是說也一直沒看望過老人。

2020年11月家屬稱老人有老年痴呆,看新聞得知老人把房產贈予攤主,攤主是騙取老人財產,稱之前只是不想打擾老人生活。

老人老年痴呆,當親戚的卻不想打擾,這是怕老人死的不夠快?當然看視頻老人清醒的很,看的很透徹。看新聞才得知房產贈予攤主了,你平常去的勤快點也不至於看新聞得知。這都三年了才知道,還好意思說呢??

看視頻老人活動不太便利,有時候還要人推著,生點病就動不了了,基本平時是需要人幫忙料理身體的。不出意外是攤主在干,親戚也只是當初17年老人快不行的時候才出現。

要知道三百萬的房產可不是立即拿到的,是要老人百年之後攤主才能獲得。老人還活的好好地,人家攤主心甘情願的在照料老人起居,而且照料的很好。往壞了想,假設攤主圖謀老人財產,上海那地方全年無休24小時住家照顧老人起居做飯洗衣陪看病的保姆多少錢?現在虐待老人的保姆也不少,給錢都不一定能找到好保姆。而且現在可過去三年了,未來還不知道要等幾年。久病床前無孝子這句話誰都知道,而且那錢還沒到自己手裡,前期這麼些年是一直是需要攤主付出的。

要有個跟你沒血緣的老人跟你說:你跟我一起住,伺候我吃好喝好穿戴整潔。我生病了或者不能動了給我端屎端尿。等我死了給你一套房子。當然可能五年可能十年後,不過到時候可能會有我的親戚來跟你爭。你能堅持多久?

最近老人精神狀態不是很好,這些所謂的親戚就跑出來掙搶財產,當初老人進醫院之後打電話讓海南的妹妹來照顧,她確直接說沒有空,推卸責任,現在又是這個所謂的妹妹跑出來說要分財產,真的是為老不尊……既然有財產公證,就應該按照老人之前的想法來。

好人有好報的一幕,終於在這一刻深深地體現了出來。老人和攤主的患難與共,攤主的樸實善良,老人的通透慈祥。這樣的一家人不是比那些電話那頭的親戚來的更加溫暖和諧嗎?

還有能看到最後的朋友們,我相信你們也一定是善良的人兒呀,或許你從短短的文字中並沒有體會到那種感動,你可以去試著看一下這段拜訪老人和攤主的視頻,我相信您看完一定會相信人間自有真情在!

11月25日晚間,記者和老人親屬一起,在富聯路一小區內見到了王老伯以及照顧他的水果攤攤主小游。小遊說,自己贍養了王老伯10年,獲得老人贈予的房子心安理得。他向記者出示了除了「意定監護」公證材料外的另一份關鍵材料——「遺贈扶養協議」材料。他表示,自己從始至終照顧老人,如今所得都是老人贈予。自己會繼續履行贍養義務,也不會排斥老人親屬前來探望。

11月26日,上海普陀公證處辦公室主任周賢春做出情況說明:

1.意定監護是《民法總則》第三十三條確定的一項法律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協商確定的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

2.意定監護公證和遺贈扶養協議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提供的公證法律服務之一。

3.我們注意到近日媒體報道的老人指定非近親屬作為監護人,並將財產以遺贈扶養協議方式指定非近親屬為受益人的情況。就目前了解的情況,公證員與當事人多次進行了交談,在反覆確認當事人的意思後辦理了公證。從當事人在辦理公證時的談話情況和提交給公證處的病歷等材料不能反映出當事人的行為能力出現問題。在公證辦理過程中,公證員與老人居住地居委會進行了電話聯繫,詢問了老人的情況。

4.公證事項的利害關係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項公證之日起一年內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複查。公證機構會在完成複查後,作出複查處理決定。對於老人親屬提出的異議,建議他們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進行處理。

我只是單純得覺得,如果老人的家屬真心地關懷老人,及時幫助老人治療,應該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吧。如果在老人生病的時候沒有出現,現在因為掙財產而急急地跳出來,那就真的是醜陋了。

一個老人,如果有家屬能夠照顧自己,幫助自己,怎麼會將房產贈予外人。血濃於水啊,血緣關係怎麼可能輕易被取代的。

而且如果家屬送老人進醫院的,怎麼會被非家屬提前接走,醫院該放人的啊,最主要的是如果及時地了解了情況,那怎麼會等到新聞出來了,家屬才知道老人將房屋贈予了別人呢。

首先,誰負責贍養老人誰繼承老人的遺產,老人也要認可這個原則,不能以自己私心而厚此薄彼。 其次,照顧不能自理的老人,需要法律的完善和監督,照顧者應當在遺產繼承時提供自己照顧的證據,比如住院的各種清單費用,老人平時的衣食住行,如果兄弟姐妹幾個,大家相互監督,規律說明,如果是非血緣,也一樣。 而失獨老人,老人的遺囑律師,居委會等也應該有一個監督。

我個人認為,一家人父母兄弟姐妹事先越講清楚越好,非血緣關係亦如此,因為提前講清楚,誰有意見,提前協商,最後達成一致協議,不要兩邊都含蓄,各自打暗算盤,最後肯定要出事。 針對這個案件,還是證據, 老人所在的小區,有鄰居,有物業,門衛,居委會,這些都是人證,老人去醫院有清單,這是物證,當初老人兒子喪葬應該也有人證。 照料瀕臨死亡的老人三年甚至更多年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覺。 法官會查清楚。

最後:

根據網絡張欣提供,事情有反轉,2017年已經診斷為老年痴呆 2019年立的遺囑,立遺囑的法律程序可能不合規,普陀區公證處未與居委會確認

老年痴呆後可能出現偏執症狀,但表面上看著是思路清楚,表達清晰的,這個需要做專業的精神鑑定。

因為見過有的老人,年紀大了就比較難相處,越想把錢抓在手裡,覺得家裡人都是為了錢。反而會覺得外人對他比較純粹。男性老人居多。尤其是男性老人的老年二婚,對子女來說最可怕。莫名其妙地,舐犢之情就消失了。

子女忙工作吧,好歹請了保姆,工資也付保姆了,然後老人覺得保姆不是為了錢,是真心關心他,而子女不關心他。所以現在子女都有共識要勤換保姆,不然人到中年可能就多了後媽,爹甚至會把財產分給保姆帶來的子女(異父異母)。

特別奇怪,老母親就不會老年昏了頭,老年喪偶的老父親就一定得防止他們老年昏了頭。

老人生病,家屬一直都是照顧的。但老人可能存在老年痴呆後的偏執傾向,認定親屬是壞人,就是想搶他的房子。

實際上親屬無意他的房產,認為水果攤主照顧老人,繼承房子也是可以的,但要盡到照顧責任

親屬上門探望,被老人罵出來了,感覺之前報道這個事件的騰訊新聞,報道並不客觀,走的是都市煽情路線,水果攤主也就順水推舟的樹立自己好人好報的形象了,但他多處講述與事實不符

親屬現在來討回公道,不是沖房產來的,主要是被黑、被網暴的咽不下這口氣

騰訊新聞之前的報道,走煽情路線,很容易發酵和傳播,大眾吃這一套,民眾幾乎是一邊倒的支持水果攤主,認定親戚是白眼狼,根本看不到背後的客觀事實。

這一事件的反轉,再一次印證了100多年前社會心理學經典著作《烏合之眾》中的觀點,大眾是盲從的,只相信人云亦云的東西,對於客觀事實可以視而不見,根本沒啥理性可言啊,尤其是加上媒體不客觀的報道和扇風點火。

如果真像張欣所說,那攤主拿不到房子了

總結:還是先看看走向

我覺得這就是個錯位認識的問題:

老人:感激游先生的照顧,所以存款和退休工資都給游先生;喜愛游先生的女兒,所以房子給這個「孫女」。

游先生:最初純粹是好心,但後來得知老人有意願把房子給他女兒後,有了點無可厚非的私心,這種他本人都不願承認的私心讓他接受採訪時會潛意識的突出自己,不自覺的降低老人家屬。

老人家屬:自身年紀大,無力照顧哥哥,送養老院,哥哥又不答應,有個外地好心人這麼照顧哥哥,是感激和認可的,哥哥把存款和退休工資給游先生,也是無意見的,就當是請保姆費。但沒想到這個保姆這麼貪得無厭,得了現金不足(在家屬看來,你來上海謀生的外地人,雖然你照顧我哥哥,但給你現金,讓你到家裡住,已經對得起你了。),還要得哥哥房產,還貶低我們。(其實在量上有所貶低,但本質上並沒有講錯)。

媒體(帶節奏,騙流量的除外):因為想弘揚正能量,所以,剪輯是有所側重,有所取捨。本來是個你情我願,雙方共贏的事情,非要宣傳成陌生人無私奉獻,親戚不聞不問,最終好人有好報的文章。連孔夫子對子貢的教誨都忘了。

日益老齡化的今天,其實游先生的這種方式挺好的,既滿足老人生活和精神需要(養老院更多是生活),希望國家能將其制度化。

如果有國家制度保障,我老了,也希望有游先生這樣的騙子。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YmCFJnYBdHeNs4ox_fX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