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全縣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個體經營業戶數量龐大,人員流動性強,是防控工作的重點、難點。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有效防止疫情傳播蔓延,現制訂個體經營業戶疫情防控期間的經營規範如下:
必須嚴格按照寧陽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處置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的防控令要求,建立防控機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經營場所內必須佩戴防護口罩,做好自我消毒防控。
必須在入口處設立體溫監測點,配備非接觸式體溫測控儀、消毒工具、消毒用品,張貼「不佩戴口罩者,不得入內」警示語,定期對經營場所各區域進行消毒,每天消毒不少於2次。
必須要求所有進店人員,佩戴防護口罩,並進行體溫測量、手部消毒。不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內,並且人員不得聚集,間隔距離保持不得少於1米。
經營散裝食品等特殊產品時,必須配備防護罩、一次性手套等防護措施,避免直接用手接觸。
儘量使用微信、支付寶等電子支付方式,如使用現金交易,必須採取消毒措施。
必須落實好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相關經營規範制度,把好進貨關,堅決杜絕銷售「三無、過期、變質」等不合格產品,絕不哄抬物價、囤積居奇、串通漲價,做到依法誠信經營。
寧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