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網山東3月24日電 為有效降低企業信用風險,助力企業復產復工,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近日,淄博市發展改革委會同人民銀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淄博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貿促會聯合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貫徹落實魯發電〔2020〕12號文件有效降低企業信用風險重點任務分工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圍繞建立受疫情影響企業信用豁免機制、保護受疫情影響企業徵信權益、為受疫情影響企業無法履約企業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依法依規實施信用聯合獎懲、加快辦理失信企業信用修復等5個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切實有力的政策組合措施。
《方案》提出,在信用豁免機制方面,對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髮生延遲交貨、合同逾期等失信行為的市場主體,在社會危害和潛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不納入失信記錄,不列入失信「黑名單」。
在受疫情影響企業徵信權益保護方面,對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原則,不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企業徵信記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生產經營正常、因疫情延誤復工、還款暫時困難的企業,要穩定企業授信,不盲目進入不良或納入徵信系統。
在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方面,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有關企業可向當地貿促部門或國家紡織、輕工、五礦、食土、機電、醫保6家進出口商會申請辦理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不納入企業失信記錄。
在信用聯合獎懲和信用修復方面,明確不對一般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不將輕微失信行為以及按簡易程序做出的行政處罰信息納入失信聯合懲戒範圍。統籌強化在線信用修復培訓、優化信用修複流程,幫助失信企業進行信用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