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二手手機上當後,他發現了「商機」……

2019-08-26     浦北檢察

利用二手物品網絡交易平台發布虛假信息,作案13起,騙取了13名被害人財物。2019年6月21日,經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董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017年暑假期間,正讀高二的董某通過二手網交易平台購買手機被騙後,心生邪念,也想利用同樣的方法詐騙錢財。2017年11月,董某通過在二手物品網絡交易平台上發布低價出售手機的虛假信息,引誘買家與其聯繫,然後再欺騙買家與其通過微信聯繫交易和付款,以騙取財物。董某在與買家談妥價格後,就會向買家發送虛假的快遞面單照片,稱其已經發貨,要求買家先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貨款。如遇買家質疑,其還會發送偽造的身份證照片以打消買家的顧慮。在收到買家付款後,董某就將買家的微信等聯繫方式「拉黑」,斷絕聯繫。

2018年初,董某因自己的網絡帳號遭到舉報被封號,找到休學在家的劉某、周某(另案處理)與其合夥,三人分工合作,劉某和周某主要負責收集、建立帳號,冒充快遞員和買家視頻,兩人偶爾也發布變賣手機的信息,而董某主要與買家商談。2018年11月,董某等人想利用張某的手機作為詐騙道具,於是又邀張某入伙。直至案發,董某等人共騙取了13名被害人財物共計35793元。

2019年1月15日,董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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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

在二手網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時,要先確認賣家信用,查看歷史交易、信用及評價,分析風險,再通過平台正規渠道進行交易,切勿私自與賣家進行微信、支付寶等點對點交易。到貨後,務必親自確認後再進行簽收,檢測或使用幾日後無異常再確認收貨。在交易期間,賣家出現任何需要提前付款或提前確認、選擇其他付款方式、拒絕檢測等行為,都應注意,謹防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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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安徽檢察新媒體出品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XddPz2wBJleJMoPMKni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