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手機拒還被刑拘,不斷強調手機是她「撿」的

2019-10-15     廣元本地資訊

南京一女子在商場裡撿手機拒還,失主只能無奈報警,民警稱女子的行為已觸犯法律,她因涉嫌盜竊被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2016年6月28日上午11點左右,陸女士在南京某商場購物結帳後,手機落在了收銀台。兩分鐘後她返回尋找,發現手機已經丟失了,被排在她身後的一名姓陳的女子放回包里。

在商場工作人員的幫助下,陸女士找到陳某的聯繫方式,並給對方打電話說明來意。然而,陳某在電話中態度強硬,理直氣壯地講誰撿到手機就歸誰,並表示想要回手機就自己來取。

陸女士和陳某在電話中發生爭執,因為對方拾取手機拒不歸還,陸女士只好報警求助,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夫子廟派出所民警隨後給陳某打電話,讓她歸還手機。

電話中,陳某不斷強調手機是她「撿」的,民警嚴肅地警告她,蓄意占有他人遺忘物也算盜竊,她的行為已經構成盜竊罪,警方將依法進行處理。

當天晚上,迫於壓力陳某來到夫子廟派出所歸還手機,但她蓄意占有他人遺忘物的行為已違反法律。

最終,警方依法對陳某實施刑事拘留。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XJEVz20BMH2_cNUgLBV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