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平方公里!江門啟動全球招商,重點布局新興產業及文旅項目

2020-08-21   中工招商網

原標題:10平方公里!江門啟動全球招商,重點布局新興產業及文旅項目

江門市政府日前發布《江門市穩投資若干工作措施(2020~2022年)》的通知,2020年首批推出10平方公里條件成熟即可利用的產業用地啟動全球招商,重點布局發展高端裝備製造、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大健康、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等新興產業和文旅產業。

以下是通知全文:

江門市穩投資若干工作措施(2020-2022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造力和市場活力,充分發揮有效投資對經濟增長的強勁拉動作用,全力促進全市經濟平穩運行,特制定如下措施。

01

工作目標

2020年首批推出10平方公里條件成熟即可利用的產業用地啟動全球招商,重點布局發展高端裝備製造、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大健康、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等新興產業和文旅產業;整合推出7000畝用地,用於實施「工改工」、商服、住宅和公共服務項目;加快推動全市230個重大產業項目建設,推動460家重點工業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拉動工業投資超過700億元;推動388個城市品質提升項目加快建設,完成投資254億元;力爭全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2040億元以上,實現增長10%左右。提升重點項目投資占全市固定資產投資比重,力爭至2022年,重點項目投資占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50%以上,統籌50平方公里產業用地用於招商,全市累計招商引資額超3000億元、固定資產投資突破6600億元。

02

做強平台載體

(一)高質量建設重大平台。每年安排不少於10億元支持重大平台、重大項目建設。高位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珠西)高端產業集聚發展區建設,培育世界級產業集群。加快銀湖灣濱海新區開發,推動首批總投資168億元項目建設,對投資超10億元以上的工業類項目,按項目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廠房、設備、配套設施等)實際投資總額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高標準建設江門人才島,啟動面向全球招商,對帶產業項目落戶的創新創業團隊給予最高2000萬元資助。加快中心城區產城融合示範區建設,重點推動48個、總投資超600億元的項目建設。(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蓬江區、新會區)

(二)推動工業園區提質增效。加快產業園區「擴園」工作,引入土地1.5級開發,增強公共服務配套,積極推動產城人融合發展,實施工業園區產值倍增行動,力爭到2022年將江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打造成為產值超千億元的工業園區,5年內實現3-5個工業園區產值翻番。提升五大萬畝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推廣「七通一平」標準化建設和「七個一」工程,規劃建設園區對外連接快速通道,每年完成投資超100億元。(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

03

激活投資主體

(三)強化政府投資引導作用。加快完成交通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城市建設「三個千億」投資計劃。統籌各方資源,千方百計加快軌道交通、深水港口、高快速路網等關係長遠的重大項目建設。鼓勵規範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等投融資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項目建設。用好政府債券、中央預算內投資、抗疫特別國債政策,助推重點領域、重點企業、重大工程建設。對納入市級以上重大項目和重大平台項目庫管理的政府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給予不超過20%的資金支持。編制政府投資項目中長期計劃(2020-2025年),部署市「十四五」規劃綱要重大項目。全市每年統籌安排6000萬元,用於重大項目、重大平台前期工作經費。推動建設5G、大數據、工業網際網路等一批新型基礎設施,加快建設一批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領域補短板項目。(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衛生健康局)

(四)全面激活民間投資。全力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城鎮綜合開發、交通、生態環保、旅遊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建設和運營,積極推動投資主體多元化。支持民間資本通過多種形式參與市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民營龍頭企業發起組建金融與產業跨界合作平台,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助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好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大廣海灣保稅物流中心(B型)作用,支持各類主體參與投資。推廣產城融合開發新模式,探索構建「一個主體」的建設開發新體制。鼓勵具備專業經驗的民營企業參與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活動。吸引更多民營企業參與交通基礎設施項目股改上市融資。拓寬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停車設施建設運營渠道,加快探索政府投入公共資源產權與社會資本共同開發的PPP模式,支持和鼓勵民營企業推動5G、物聯網、網際網路等智能技術與停車設施建設、管理、運營深度融合。支持符合條件的交通領域民營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資委、市商務局、市工商聯)

(五)發揮國企帶動作用。推動市屬與各市(區)屬國有資本的統籌整合,探索成立以市屬國有資本控股、各市(區)參股的跨區域國企。推動市屬國企與各類優質國企以多種合作模式投資參與政府導向的重大項目。支持市屬國企積極參與土地整理與運營、耕地墾造、拆舊復墾、「三舊」改造等。發揮國有企業帶動作用,通過以代建、配建、資產置換等方式,參與文化教育、衛生醫療、市政設施、停車場等建設和運營。支持市屬國企單獨或組成聯合體,以PPP、特許經營等方式,承接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維、環境整治、片區開發、老舊小區改造等經營性項目。鼓勵開展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形成投資良性循環。(牽頭單位:市國資委、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

(六)釋放集體經濟發展活力。支持採取村級集體直營、承包、租賃、外租、參股、資產置換等形式,提高村級集體資產利用率。試點開展農村集體資產市場化、職業化運營模式。2020年啟動850畝村級工業園連片改造,對實施改造試點的村集體進行獎勵。鼓勵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混合開發。(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國資委)

04

降低投資成本

(七)加大新投資和增資擴產激勵。從2020年起,對新引進或增資擴產、承諾3年內固定資產投資在10億元以上的先進位造業項目,當實際投資達到2億元以上(含)時,可提前給予1000萬元獎勵。對2020年引進億元以上的產業項目在當年開工建設的,視其固定資產投資額分檔次予以一次性獎勵。積極推動工業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對符合省級技術改造資金扶持政策規定的設備事後獎勵類別項目,按核定的設備購置額最高給予20%的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八)積極發展總部經濟。培育和引進先進位造業、現代服務業、建築業(具有二級以上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和現代農業等領域具備全國乃至全球資源整合能力、引領行業發展的總部企業。新設立或遷入並承諾五年內不外遷的,經認定為總部企業,按認定後第一個經營年度對本市財政貢獻的50%給予落戶獎勵,綜合型總部每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職能型總部每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發展建築業平台經濟,對落戶我市的二級以上建築施工企業,勘察、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企業,並承諾五年內不外遷的,結合地方綜合貢獻給予獎勵。(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九)加大「工改工」改造支持力度。改造土地面積超過30畝,且容積率達到1.5及以上的「工改工」項目,最高按80元/平方米標準獎勵。「工改工」項目容積率可以提高至3.5,改造後用途作為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容積率可提高至4.0,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已納入「三舊」改造的「工改工」項目,可按程序和權限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編制「三舊」改造單元規劃,可辦理完善集體建設用地和轉為國有建設用地手續。支持「工改工」項目分區、分期、分棟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記。(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

(十)支持工業廠房開發經營。商品廠房項目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後,工業物業產權可按幢、層、套等固定界限銷售,辦公、生活服務等配套用房可以隨工業物業產權按規定比例且以幢、層、套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進行分割、分割轉讓、抵押,可銷售計容建築面積最高可達總計容建築面積的80%。(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

(十一)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全面落實降低企業用水、用電、用氣等優惠政策,力爭2020年為企業減負約5億元。屬於省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製造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所在土地等別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對在境內申請上市的企業,經證監部門輔導備案登記後,對完成公開發行之前支付的中介費用,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分階段給予補助,每家企業補助資金最高300萬元。支持企業申報發行企業債券,成功發行後給予200萬元的補助。(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國資委)

05

強化要素支持

(十二)加大企業融資支持力度。設立首期不少於1億元的支持企業融資專項扶持資金,為企業提供最高1000萬元的短期周轉政策性資金。市本級和有條件的市(區)要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反擔保機構建設,鼓勵銀行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投放,力爭2020年大型商業銀行完成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增加不少於45億元,撬動銀行新增貸款不少於600億元。支持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分階段給予境內上市企業最高400萬元的獎勵。對在省內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或增資擴股成功進行直接融資的民營企業,按企業融資金額的2%給予補助,每家企業補助資金不超過300萬元。深化江澳金融合作,支持銀行機構開展跨境貸款業務,力爭2020年底累計發生額超15億元。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參與我市創新型企業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赴澳門發行債券及到香港上市融資。(牽頭單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財政局)

(十三)支持工業企業盤活低效土地。允許製造業企業的工業物業產權按幢、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分割,用於引進相關產業鏈合作夥伴的產業項目。廠房項目屬存量用地的,產業類用房分割轉讓建築面積最高可達總確權登記建築面積的60%;容積率在1.6以上、二層以上且帶工業電梯的高標準廠房和工業大廈,可按相關規定進行變更(分割)不動產登記、轉移(分割轉讓)不動產登記外,還可以按幢、層等為基本單元進行不動產首次登記。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在工業用地、倉儲用地上對工礦廠房、倉儲用房進行改建、擴建和利用地下空間,提高容積率、建築密度的,不再徵收土地價款差額。(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十四)支持企業創新發展。全市每年統籌3億元支持企業創新發展。支持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對通過國家認定的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一次性給予500萬元建設經費資助;對通過省認定的新型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一次性給予200萬元建設經費資助,通過省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給予50萬元建設經費資助;通過市科技局核實的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給予20萬元建設經費資助。鼓勵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對初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助,對重新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牽頭單位:市科技局)

06

優化投資環境

(十五)全力加快項目審批速度。全面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實行區域評估、並聯審批、聯合驗收、聯合審圖、聯合測繪,推行投資項目承諾制和容缺審批等改革,推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集成服務。對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不再強制要求進行工程監理,新建生產性配套倉庫、物流倉庫和廠房無需建設防空地下室和繳納易地建設費,進一步壓縮施工許可與工程規劃許可的辦理時間,將全流程審批時間壓縮到30個工作日內。園區一般性工業項目從取得土地到獲得施工許可證審批時間原則上不超過45個工作日。全面推行預審服務和代辦服務,讓更多的項目實現「拿地即開工」。(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十六)提速辦理用地規劃許可。積極推進工業項目採用「帶方案出讓」,對採用帶方案出讓的工業用地,自然資源部門依申請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納入市以上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的工業項目的土地供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可按容缺程序審批規劃條件。(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十七)深入推進「暖企業、促投資」行動。建立市領導掛鉤聯繫機制,靠前協調,及時解決項目推進和企業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切實穩住全市工業前100名、外貿前100名、稅收前50名的基本盤,覆蓋全市所有規上、限上企業。完善政策兌現機制,主動、及時兌現各項激勵政策。(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07

開展以投資論英雄活動

(十八)打好項目建設攻堅戰。通過市領導直接推動、每季度舉辦集中動工(投產)活動,力爭2020年超300個重點項目開工(投產),儘快形成實物量。推動列入市重點的135個產業項目加快建設,推動35個工業預備項目儘快開工。2019年引進的超億元產業項目到2020年底開工率達到70%,2020年引進的超億元產業項目到2020年底開工率達到50%。(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九)實施招商引資項目提質年行動。加強城市品牌宣傳推薦,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譽度。全力做好「百企上門服務」「百日項目攻堅」「百個超億元項目動工」。落實加快招商項目落地及集中動工項目建設工作機制。推廣使用招商引資項目服務系統,推行招商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動態跟蹤服務。支持各市(區)制定鼓勵第三方招商的政策措施,對成功引進約定目標項目的社會人員、組織或機構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30萬元,年度累計獎勵最高300萬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

(二十)做好項目要素保障。全面梳理項目建設中涉及用能、用地、用林、用海等資源要素需求,建立工作清單,爭取逐項解決。制定江門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用地預申請實施辦法,鼓勵蓬江、江海、新會區實施預申請制度。以「點狀」供地模式支持文化旅遊項目建設。有序放開江門大道沿線禁限措施。(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市文化廣電和旅遊體育局)

(二十一)建立投融資協調機制。發揮市財經工作專班和市穩投資工作專班作用,做好投資形勢分析研判,加強重大項目實施情況調度,及時協調解決重大項目、重大工程、重大平台、重點任務推進過程中的項目策劃、投融資模式、土地規劃、資本運作等問題,「一事一策」拿出系統解決方案。(牽頭單位:市財經工作專班、市穩投資工作專班)

(二十二)強化投資督查考核。實行重點投資項目台帳管理,建立責任清單,細化月度、季度、年度重點任務,確保項目快速推進。從內外資引進、重特大項目引進、項目落地、平台建設等方面,強化招商引資工作考核機制。落實「紅黑榜」機制,完善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通報制度,設立投資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紅黑榜」。(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商務局)

附則: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市範圍內其他同類型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擇一申報,不重複享受,各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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