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火的話題莫過於「藍牌輕卡18噸內能否上高速」,卡友們如此關心這個問題主要因為這涉及到了卡友們的日常貨物運輸,高速路權政策直接影響到了卡友們的核心利益。
隨著2019年12月17日交通部最新發文,兩軸藍牌卡車18噸內允許上高速,讓卡友們及輕卡從業人員吃下了一顆定心丸,是最近的最大的利好消息,卡友們再也不用擔心了,那麼我們一起來看看這項政策的波折變化吧。
1、「兩軸十八噸」說法的出處
說到「兩軸十八噸」不得不追溯到2016年8月18日交通部下文《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方案》,《行動方案》中規定了兩軸車最大總質量不能超過18噸。
且還明確指出兩軸貨車車貨總質量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也就是說藍牌車型最大總質量不超過4.5t。
2、提出高速入口聯合查超
2017年11月24日,交通部下文《關於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意見》中指出要推進交通運輸和公安部門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
並提出要加快安裝高速公路入口檢測設施(設備),加強貨運車輛裝載情況檢測,拒絕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駛。
3、加快推進高速公路入口查超工作
2018年9月18日,交通部再次發文《關於嚴格執行全國超載超限認定標準的通知》,《通知》中特別指出部分高速公路對超載超限的車輛仍按基本費率計重收費,導致高速公路與普通公路治超標準不一致。
並要求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指導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加快安裝入口稱重檢測設施(設備),嚴格按照全國統一的超載超限認定標準實施檢測,堅決拒絕違法超載超限車輛駛入高速公路。
4、提出高速通行按車軸(型)收費
今年5月21日(與「大噸小標」事件爆發同一天),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方案》中指出要力爭在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國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
加快推進高速公路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應用服務實施方案(ETC通行政策),並首次提出從2020年1月1日起,貨車通行費統一按統一按車(軸)型計算。
5、明確兩軸車收費標準
今年5月30日,交通部發布了《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JT/T 489—2019)標準,5月31日,交通部對《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修訂進行解讀。
其中明確指出了兩軸車收費標準分為兩類,一是車長小於6米且總質量不超過4.5噸的車型,按I類計費標準進行收費,二是車長不小於6米或總質量不小於4.5噸的車型,按II類計費標準進行收費。
6、推進高速公路執行收費新標準
2019年7月16日,交通部再次發文,要求各省高速公路貫徹執行《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JT/T 489—2019)收費標準。
7、各省份積極響應最新高速收費政策
在新的高速收費標準公開後,輕卡從業人員及卡友們一直擔心藍牌超載禁止上高速(按《公路貨運車輛超載超限認定標準》),很多卡友持觀望態度。
但各省份相繼發布高速公路收費管理辦法(據不完全統計,已有河南、廣西、甘肅、江西等省份發布),大多數省份管理辦法中規定,兩軸貨車車貨總質量不超過18噸可以正常上高速。
8、交通部發布最新高速通行政策
2019年12月17日,交通部發布《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全國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截至2019年12月16日,29個聯網收費省份全面實施了高速公路入口貨車不停車稱重檢測,堅決拒絕違法超載超限車輛駛入高速公路。
並重點、特別提出了統一兩軸貨車的通行管理,各地對於車貨總質量不超過18噸的兩軸貨車,不得以超限為由禁止其通行高速公路,並允許有5%的稱重誤差。
交通部的最新發文,相當於給兩軸藍牌車超載允許上高速下了一個定論,之前的各種傳言不攻自破。但同時也指出要做好數據的採集與分析工作,為下一步開展專項治理提供支撐。卡友們有什麼想法可以留言討論。(文/卡家號:風和日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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