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道路運輸行業管理,富寧縣道路運輸管理局於2019年10月23日對雲H16688等11輛營運車逾期3年未辦理年度審驗進行公告,限期7日內補辦年審或變更手續,但相關普通貨運企業在公告期限內未補辦上述普通貨運車輛年審或變更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雲南省道路運輸條例》和相關文件規定,決定註銷所列的普通貨運車輛《道路運輸證》。
註銷《道路運輸證》名單
自公告之日起
所註銷的《道路運輸證》自行作廢
被註銷《道路運輸證》的貨運車輛
應立即停止一切道路運輸經營活動
據了解,《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配發《道路運輸證》的貨運車輛進行審驗,每年審驗一次。審驗內容包括車輛技術等級評定情況、車輛結構及尺寸變動情況和違章記錄等。
小編提醒廣大經營者和司機朋友
一定要留意貨車的《道路運輸證》審驗情況
以免「脫審」
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失
(來源:富寧縣道路運輸管理局)
責編:李正紅 審核:資雲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WFOrOG4BMH2_cNUgqNfq.html